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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武汉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时间:2011-11-17   来源:  责任编辑: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推进依法治市和幸福城市建设,按照今年市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的安排,11月4日,市法学会、市公安局共同举办了2011·武汉法治论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市人大副主任张河洁、郑永新,市政府副市长马旭明,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市老领导王成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原、孙天文等领导出席论坛。胡绪、姚仁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凯代表市公安局致欢迎辞;孙原同志宣读了对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五个学科研究会的表彰决定,并颁发了奖牌;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关太兵主持论坛。来自市、区两级行政、司法机关以及武汉地区法学院校等单位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届论坛共收到研讨论文145篇,围绕“建设幸福城市,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这一主题,采取主旨报告、交流发言、阶段点评、学术小结等方式从理论和实务层面进行了深入研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作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治保障的几个问题》的主旨发言;陈震等8位发言人从微博问政、电子政务、检察法律监督、环保制度构建、网络社会诚信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和探讨;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警官学院的四位著名法学教授对交流论文作了精彩纷呈的点评和小结。

        姚仁安常务副会长代表省法学会对武汉法治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说,武汉法治论坛是聚合武汉地区法学资源优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次盛会,也是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本届论坛以“建设幸福城市,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很有创意,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他希望武汉市法学会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论坛制度建设,形成论坛指导思想;要在主题选定、论文征集、成果转化、组织领导、举办周期等主要环节、程序上做到规范化,要最大限度的发挥论坛对研究成果的激活、深化功能,积极培育武汉法治论坛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

        胡绪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本届论坛以“建设幸福城市,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及时回应了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充分体现了论坛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务实性。胡绪鹍同志从法治建设是幸福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是幸福城市和法治建设的实践载体;幸福城市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建设的内在价值追求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法治建设与幸福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在联系。

        针对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解决的现状,胡绪鹍同志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法治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环境保护法治化、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政策法律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重大课题,希望全市广大法学研究者、法律工作者、社会管理执行者,清醒的认识当前社会发展形势,围绕上述五个课题,以化解社会突出矛盾为主线,开展全方位系统、深入地研究,以期回答当前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持。

        胡绪鹍同志希望法学会的同志和广大法学专家、学者再接再厉,以办好武汉法治论坛为契机,通过优化整合学术资源、拓宽研究领域、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和转化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法治论坛的长效机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创武汉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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