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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副省级城市第22次年会暨“推进两岸司法互助”论坛在厦门举行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0年11月10日至12日,由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主办,厦门市法学会承办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2次年会暨“推进两岸司法互助”论坛在厦门召开。我会林中梁秘书长及会员部梁毅主任、肖育斌副主任一行应邀出席。出席论坛的还有福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傅镛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游劝荣,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厦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陈炳发,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领导和法学专家学者近100人。开幕式由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苏世明主持。陈炳发和傅镛堃分别代表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致词;林中梁秘书长代表中国法学会讲话。
        林中梁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历经22届,已逐步发展成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研讨重大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相互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开展城际间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区域法学合作机制,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他明确要求,各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五中全会精神指导谋划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法学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抓住时机,就两岸合作交流中涉及到的热点难点法治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研究,及时拿出应用性强的对策建议,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为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作出积极贡献。要深入推进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引领、推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本届年会暨论坛以“推进两岸司法互助”为主题,围绕海峡西岸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发展战略,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开放度较高的副省级城市加强与台湾地区人员往来、经贸合作和法律交流的实际需要,对两岸司法互助中的方向性、制度性、操作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承办方还邀请游劝荣同志作了“推进两岸司法互助”的主旨演讲;共有6位论文作者进行专题报告,3名专家学者对上述报告作了精彩点评。年会暨论坛共收到论文47篇,评选出一等奖13篇,二等奖14篇,优秀奖20篇。
        在闭幕式上,苏世明同志对本届年会暨论坛作了总结。依照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负责人11月10日晚审议通过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的办会规则》,第23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由哈尔滨市法学会承办,厦门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谢晋才将首次制作的年会暨论坛会旗交给了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滨,熊滨同志随后代表哈尔滨市法学会向与会代表发出热忱邀请。
        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负责人还在开会期间穿插举行了工作座谈会, 10个市法学会递交了书面汇报,结合我会“南宁会议”关于“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要解决好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介绍了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最新进展情况,总结了工作经验,提出了面临的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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