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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召开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第六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9月1日上午在长春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蒙古国宪法法院副院长亚特桑、日本自民党总务副总裁平泽胜荣议员等来自东北亚相关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和学者,和北京、上海及吉林省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大专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仲裁机构、律师和企业家代表共计160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刘飏常务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要落实“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设立的宗旨,通过多种形式,努力把论坛建设成为东北亚各国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的长效平台。要配合东博会的规划,依托东北亚各国的法律院校和科研机构,逐步建立法律研究中心、咨询中心,信息交流中心,为区域经贸合作、人员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刘飏希望不断完善论坛的组织架构,丰富论坛活动内容,健全论坛活动方式,推动建立广泛参与机制,扩大论坛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
        于健龙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近几年,东北亚区内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层次逐步提升,因此加强区域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的研究对稳定区域经贸关系,促进区域长远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十分必要。中国贸仲愿为构建区域经贸合作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提供公平、公正、高效、国际一流的仲裁法律服务。
        李申学书记在致辞中首先代表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对参加论坛的来宾表示欢迎,并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李申学全面介绍了吉林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指出法律合作和法学交流在东北亚区域投资贸易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李申学希望通过“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这个重要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增加东北亚各国法律法学同仁之间的了解,增进友谊,加强交流与合作,为有效地解决东北亚各国在经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减少经济纠纷,规避投资风险,探索建立东北亚区域法律合作模式与协调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届“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吉林省法学会和吉林省贸促会共同承办的东北亚博览会常设的区域性法律合作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应对后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加强东北亚各国法律合作”。参加论坛的中外代表针对在后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东北亚区域国家间经贸合作中的法律规制、法律合作以及如何妥善解决东经贸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探讨。本届论坛的举办,为建立健全良好的东北亚区域法律环境,保障东北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东北亚区域共同繁荣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8月31日,李申学书记会见了中国法学会、中国贸促会和东北亚各国参加“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的嘉宾一行。参加会见的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及有关省直政法部门的领导。

(吉林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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