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页 》立法专家咨询会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召开《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专家咨询会

时间:2018-05-30   来源:  责任编辑:fml

5月28日下午,《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5月28日下午,《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会议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熊秋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建平和专题处副处长李昊昕,公安部法制局刑事法规处副处长刘澹如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建成,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万奇,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研究员刘仁文,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刘志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汪海燕,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闵春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胡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粤兴,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俊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可,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曦,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烁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发表修改建议。此外,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敏远,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长永,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姚莉提交了书面意见。

  专家学者会前对《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读,很多专家还在会前提交了精心准备的书面意见,会上逐一发表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并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彭伶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彭伶,机关党委(人事部)处长徐晓平,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灿华,民主与法制社干部孙守森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今,共组织召开了12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4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6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更多链接(点击进入)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专题网页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