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7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1月27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召开
2015年1月27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召开。本次研讨会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主持。
陈冀平书记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张鸣起副会长主持研讨会
陈冀平书记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环节属于顶层设计,解决的是带有根本性、普遍性、长期性的问题。刚刚闭幕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对中国法学会2015年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积极推进国家法治智库建设是我们法学会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中国法学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展开有效合作,积极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法咨询、论证工作。中国法学会通过搭建“立法专家咨询会”这样一个平台,组织跨学科的专家学者和立法机关、实务部门的同志共同参与研讨,聚焦立法中热点难点问题,凝聚共识。这项工作是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会后,我们将把大家的意见整理出来,形成立法专家咨询报告,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报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其他中央有关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袁杰主任介绍修法背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袁杰主任首先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法背景。
合影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体现了立法者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解决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健康这一立法指导思想,值得肯定。但草案文本还没有很好体现出《环境保护法》下位法的可操作性。专家学者们从行政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民法学和司法实务等不同的角度,重点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法律草案的名称、章节结构、污染物的种类及界定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建议。会议气氛热烈,富有成果。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楚道文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魏文超法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刘海涛处长,北京林业大学法学院杨朝霞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副教授等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组织承办。为方便学会机关同志加强专业学习、参与讨论,从本期开始,立法专家咨询会向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开放。研究部李仕春主任、李存捧副主任、彭伶副主任,办公室王增勇副主任,人事部伍晓梅副主任,法律信息部吕兴焕副主任、王伟国副主任等同志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更多链接:中国法学会2015第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国家安全法(草案)》专家研讨会(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