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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伟华出席论坛并讲话

时间:2015-10-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伟华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各位领导、专家学者,青年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暨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大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并向获得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各位青年学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同志作为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成员和国家重要领导人,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民主政权刚刚建立,法制建设刚刚起步的历史条件下,董必武同志作为法制建设的主要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精辟地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科学理论和方针原则,给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为了系统研究学习、传承发展董老的法学思想,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2001年7月10日,中国法学会成立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研究会成立14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密切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开展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取得了一定成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今年8月29日,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会员大会,王乐泉会长出席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大会选举陈冀平同志为研究会会长。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同时为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阶段,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推进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大会还将研究会名称扩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扩充了研究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会要在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中国的法治实践,把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作为第一要务,吸引更多专家学者从事法治理论研究,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力量汇聚起来,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为了鼓励、引导我国法学法律青年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为了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2013年,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联合设立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这一以董老名字命名的奖项,主要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今天,我们将在此颁发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江山代有人才出,中国法学、法律界的新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令我们感到十分欣喜。青年人最有朝气、最富于梦想,也是最有干劲的。我们衷心地希望“董奖”能够激励更多的法学法律青年才俊,学习、传承和发扬董必武的法治思想,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加完善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全面启开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这对于我们法学法律工作者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项挑战。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我们将迎来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时不我待,希望各位青年才俊锐意进取,脚踏实地,扎实专业知识,投身法治实践,肩负起法律人的 社会责任和职业担当,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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