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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知

时间:2013-06-03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研究会:
        近年来,在各级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法学会系统的网站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政务公开、法治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服务、成果应用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和宣传法学会系统的优秀网站以及在网站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建立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发挥优秀网站的品牌示范效应,切实推动和促进法学会系统网站的全面建设,尽快实现法学会系统的资源共建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根据中国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中国法学会决定组织开展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和网站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报名周期: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评选时间:2013年 10月。
        二、参评范围
        各省级、副省级市、地(市)法学会及其主管研究会的网站;中国法学会主管研究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的网站;网站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活动程序
        1.初选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由各省级法学会作为初选单位,负责本省法学会系统网站及先进个人的初选工作,并分别推选3家网站和2名网站工作先进个人参评。
        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各研究会作为初选单位,负责本研究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网站和先进个人的初选工作,并分别推选1家网站和1名网站工作先进个人参评。
        优秀网站的初选请参照《优秀网站评选指标》(附件1);网站工作先进个人的初选请参照以下标准: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单位网站建设的领导;或对本单位网站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或信息报送成绩突出的中国法学会网站联络员。
        2.报名阶段(9月)
        初选工作结束后,请填好参评推荐表,加盖公章并邮寄或传真至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评选专用电子邮箱cls2104@chinalaw.org.cn
        3.专家评选(10月)
        组织评选专家根据评选指标进行评审打分。
        4.结果公布(11月)
        工作人员进行分数统计汇总,在中国法学会网等网站上发布评选结果,适时召开网站建设经验交流暨优秀网站、网站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会。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十佳”优秀网站奖和网站工作先进个人奖。
        1.“十佳”优秀网站10个:各奖励价值约5000元的奖品;
        2.网站工作先进个人奖10名: 各奖励价值约2000元的奖品。
        对于以上获奖单位和个人,由中国法学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五、承办单位和联系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联系人:李鑫鑫  电话兼传真:010-66511728
        电子邮箱:cls2104@chinalaw.org.cn
        通讯地址:(100034)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附件:
        1. 2013年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评选指标
        2. 2013年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参评推荐表
        3. 2013年法学会系统网站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推荐表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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