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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绍坤副会长作《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情况说明

时间:2017-06-1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切实抓好改革方案落实 为法学会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在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2017年6月7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起草背景、基本情况、主要内容等向大家作简要介绍和说明,并围绕深入贯彻实施《改革方案》、有序有力推进法学会改革,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制定、出台《改革方案》的相关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围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党的历史上首次群团工作会议。中央不仅确定了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的总基调,明确了新时期群团组织的五大职能作用;同时针对群团组织存在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的要求。这为我们进一步把握形势任务、直面存在问题、勇担时代重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6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中央群团机关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群团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群团改革方案。根据中央要求,中国法学会随即启动了改革相关工作。党组按照乐泉会长“科学谋划、抓紧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了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为组长的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领导小组,并组织工作专班负责方案起草工作。工作专班在乐泉会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结合法学会自身特点、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反复酝酿修改,历时近五个月形成了《改革方案》(审议稿),报中央政法委、中央深改办讨论并原则同意。日前,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同意,予以印发。

  方案起草期间,中央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等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根本原因。党组提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与有序推动法学会改革,虽然着力点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担当,以问题为导向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动工作。要将改革与整改密切结合起来,推动法学会工作实现大的提升。按照这个指示精神,工作专班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可以说,《改革方案》深刻分析形势任务变化、紧密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法学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关于起草《改革方案》的总体考虑

  制定实施《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法学会改革,既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也是推动法学会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大大加重了法学会的时代责任。要紧跟时代要求,锐意推进改革,不断增强法学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基于以上考虑,《改革方案》从起草一开始就明确提出,方案不是宽泛的工作规划,而是深刻分析形势任务、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站在全局高度、运用战略思维进行谋划;方案不是工作层面的面面俱到,而是强化问题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方案不是简单、随意的任务罗列,而是经过广泛论证、调研确定符合实际、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目标;方案不仅是中国法学会机关的改革,而是法学会系统的整体改革。

  因此,起草《改革方案》自始自终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新时期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明确了改革的正确方向、目标任务、重大原则、重点举措等。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法学会与其他群团组织的共性特点与个性特征,深入分析查找法学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针对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与法律界联系不广泛、不深入,市、县级基层组织体系不健全,服务大局的意识和实效有待增强等突出问题,研究确立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措施。

  三是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工作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与求真务实相统一、勇于创新与量力而行相统一,围绕优化职能、创新机制、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实实在在、操作性强的改革举措,力求使每一项改革措施内涵清楚、指向明确、务实可行,确保改革部署落地生根。

  四是强调整体部署、上下联动。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以中国法学会机关改革为切入点和引领,包括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及所属研究会、各级地方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等在内的整体改革。《改革方案》强调整体部署、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系统效应,以此推动法学会工作实现整体跃升、开创崭新局面。

  三、关于《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共分引言和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第二部分是改革措施共八个方面三十七条,是方案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涉外法律工作、推动建设过硬法治人才队伍、加强组织建设、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等。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强调改革要在党的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指导下,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主导推动下,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鉴于《改革方案》已经印发,关于方案的具体内容我就不多做解释,为便于大家了解把握,我简单说明三点。一是,八方面改革措施的体例安排,是从法学会的工作格局和新形势下法学会应承担的职能作用出发确定的。这样可以使我们对未来的工作目标、工作方向有更明确的认识,对要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有更清晰地把握,从而有的放矢、争取更大作为。二是,方案中对法学会的一些工作没有提及,原因在于改革方案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报告,改革措施都是立足于增强法学会组织的“三性”、去除“四化”,梳理工作中的问题、不足提出的。改革就是要针对问题、改进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三是关于改革措施,方案在意义、必要性层面未作更多论述,突出的是改什么、怎么改?更多强调的是,在正确工作思路和理念的指导下,多从方式方法、平台载体、机制制度等方面思考谋划,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做到明确、具体。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关于《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

  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强烈感觉到,通过制定实施《改革方案》来进一步明确方向、探求规律、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很有必要,对推动法学会事业长远发展确实意义重大。当然,大家也知道,改革不是口号,也不仅仅是落在纸上的文字。《改革方案》的起草历经数稿、历时数月,反复讨论推敲,多次征求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但最终能否发挥作用、取得实效,关键还在落实。年初的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法学会今年的工作定位是“改革年”“整改年”“落实年”,就是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改革与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为推动新时期法学会事业新发展、新跨越提供强大动力。

  为此,中国法学会成立了落实改革方案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思路,下一步还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但改革是整个法学会系统的大事,落实改革任务,仅靠中国法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同志是远远不够的,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之后,大量的实际工作需要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直接参与和推进,一些改革举措还需要建立试点先行先试。总之,大家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才能汇聚起改革的强大力量。借此机会,我就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推进法学会事业发展,谈几点意见:

  要增强改革自觉。改革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完善与发展,即通过创新与改进,破除原有不合理、不适应形势任务的部分,形成更加科学、完善的工作布局、机制制度等。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我们事业发展壮大面临的永恒课题。因此,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法学会改革,既是解决突出问题、突破薄弱环节的客观需要,也体现了中央对新时期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克服发展难题、争取更多支持保障的大好机遇。大家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严格工作要求,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深化做好新时期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增强法学会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法学会系统把改革的旗帜举起来,形成人人重视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局面。要通过改革,把法学会建设成为党领导下的更加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群团组织,更好担负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

  要切实抓好学习。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是有效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扎实推进法学会改革,首先要通过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和思考,提高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组织每个部门、每位同志认真学习《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一字一句、逐条逐项地分析研究,吃准吃透方案精神,明确和掌握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战略重点、推进方式等。同时,还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研讨、自学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群团工作、法治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刚刚召开的研究会工作会议上,乐泉会长就习近平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解读,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通过学习,更好地从全局、整体上把握中央精神和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形势、认清使命,提升实际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要坚持重点突破。《改革方案》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学会工作的行动指南,既有宏观层面的工作部署,也有相对明确的具体要求。在座的都是各地法学会的领导同志,在带领各地落实改革任务中发挥着关键重要作用。要结合方案内容和自身实际认真分析和梳理,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地方法学会而言,首先要完成的是一些硬指标、“硬杠杠”,比如我们年初提出的上半年省级法学会全部建立党组,市、县级法学会党组要在年内绝大多数建立起来的目标,这项工作要做到位,抓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才有组织依托;再如,各级法学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要补齐短板、把基层组织建立起来,实现全覆盖,实际开展工作才具备必要基础;再比如,省级法学会研究会体系建设,要立足当地实践需求科学谋划推进,不盲目求全求多,而要切合实际、“接地气”,注重服务当地法治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其次,要实现的是一些“软要求”,如提供决策咨询、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治理等。这些工作没有特别明确、可量化的工作指标,但解决的是地方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重要问题,即如何通过“有为”实现“有位”。方案中提到的相关工作任务和部署,有些在各地已经开展,要研究如何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有些是还未开展的工作,要研究如何精准谋划、有力推进。简单一句话,就是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密切结合当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密切关注法治实践需要,通过扎实深入、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出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得到更多的认可,争取更大的工作支持。

  要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经验充分证明,改革离不开基层探索。许多工作是地方的同志直接参与推动,情况最为熟悉,也最容易找到问题和症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目前业已形成的一些有效的工作举措,也都来源于基层生动的实践探索。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在不同工作层面形成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创新开展。大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改革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探新路、创特色、强优势,让好的创新经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使我们的改革迸发强大创造活力;同时,也要及时将成功的改革经验或现有好的工作做法报送中国法学会,以加快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并稳步推广,发挥系统效应。中国法学会将大力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督促,总结宣传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并将改革任务与考核工作挂钩以强化推进落实。希望大家拿出一如既往的工作激情和工作闯劲,争当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推动法学会事业实现更大的发展和跨越。

  我主要讲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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