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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法学会:对县区法学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2016-05-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对县区法学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甘肃省天水市法学会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先后出台系列文件,指导和规范县区法学会建设,甘肃省法学会通过文件、会议多次进行安排部署,有力推进了天水市的县区法学会建设。天水市7个县区法学会于2014年6月全部组建成立,在无机构、无编制、无专职人员的情况下,我们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探索,保证了县区法学会的顺利组建和有序运行。现就天水市法学会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与体会向大家做一简要汇报。

  一、创造条件,解决“如何建”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动。2013年6月17日在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陈冀平副会长提出,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2014年2月,甘肃省法学会对县区法学建设明确提出要求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赵卫东非常重视,先后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和委员会,就县区法学组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列入年初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内容,纳入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考核。市法学会制定了县区法学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4月中旬,赵卫东书记又主持召开县区法学会建设推进会,对各县区政法委书记提出6月底必须全部组建成立的时限要求,各县区政法委书记立下了“军令状”。在市、县区两级委政法委书记的重视支持和积极推动下,我市县区法学会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全部组建成立。2014年11月27日,陈冀平副会长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关键在省市级法学会,省市级法学会的关键在会长,会长力度大推进得就快,反之就停滞不前。这条重要经验在我们工作实践中得到验证。

  (二)不等不靠,借船出海。王乐泉会长在今年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上指出,县级法学会要立足自身挖掘潜能,在组织建设上发挥创造性,善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当初,我们为了解决县区法学会机构编制问题,与市编办多次沟通协调,县区政法委也多次向县区委汇报,但效果甚微。为此,市委政法委下决心,对机构编制的争取不放弃,但也不等靠,坚持“先成立再争取,先组建后规范”原则。明确要求县区法学会由县区政法委牵头组建,各县区成立筹建领导小组,由县区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制定筹备方案,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第一届法学会理事会。会长由各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会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法学会组建后,由于没有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无法解决,各县区立足自身实际,不等不靠,挖掘潜能,整合力量,大胆创新,从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作用发挥、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出发,由县区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秘书长,负责分管法学会日常工作,在县区政法委现有人员中确定一名热爱法学会工作的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业务,对每位兼职副会长进行分工,把法学会的工作分担到各副会长和他们所在单位,把兼职当专职用,把虚职按实职使,县区法学会只要做好上传下达、牵头抓总、协调服务。工作经费问题采取从县区政法综治经费中挤一点、副会长单位承担一点、市法学会补一点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县区法学会力量薄弱、经费紧张的问题。

  (三)拓展领域,壮大队伍。会员队伍是法学会建设的基础,也是法学会工作开展的基本力量。我们把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作为县区法学会建设的前提。在法学会组建过程中,一方面,对老会员进行了重新核实登记,由市法学会向会员单位下发会员核实通知书,亮明会员身份。另一方面,降低会员入会门槛,吸引争取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会员队伍,将会员触角从机关向基层一线延伸,从政法部门向行政、教育、群团、企业等领域拓展,进一步扩大了会员覆盖面。按照会员比例,分行业推荐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对会员数量较为集中的单位,要求推荐一名威望较高会员为常务理事或理事候选人。在理事候选人的推荐中,除了政法系统相关领导外,把热心法学事业、有一定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会员吸纳到理事会中来,发挥他们的特长,借助他们的力量,推动法学会的工作。

  二、准确定位,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县区法学会组建成立后,如何准确定位、发挥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2014年初,中国法学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还没有出台,我们只能根据2004年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和2012年甘肃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省委政法【2012】122号)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领导相关会议讲话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县区法学会的职能定位为6个字,即:服务、研究、宣传。这与去年《中国法学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八项任务基本吻合。

  (一)坚持服务为先,在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上求突破。首先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服务。当前,县区中心工作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县区法学会建立会员联系贫困村制度,定期组织会员深入乡村一线,开展法律咨询、援助与服务,及时发现研究扶贫攻坚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为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其次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组织会员围绕司法、执法等现实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拟出台的文件提供法律参考,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建法律顾问队伍,主动在党委、政府推动开展的工作中当好法律参谋。第三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以第三方的角色参与涉法疑难案件化解,解答群众涉法涉诉问题,为政府排忧解难,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由我市麦积区会员自发组建的 “和雨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参与化解信访案件90余起,“和雨东”青少年帮教中心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二)突出研究为本,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上下功夫。法学研究是法学会工作的根本所在。针对县区法学会法学研究型人才相对匮乏、开展学术性研究能力和水平有限的实际,我们把法学研究的重点放在应用研究、对策研究上。着力对现行法律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向上提出建议意见,推进法治进步;着力对现行法律在工作中的实用性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推动法治建设;着力对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积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提供决策参考。我市县区法学会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法治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这两年,由县区法学会推荐的105余篇研究成果在全国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上获奖。为了培养县区法学人才,在全市会员中开展了“以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1名老会员带领1至3名年轻会员进行集体研究攻关”为主要内容的“师带徒”活动,为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为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在年初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综治、维稳工作一起进行表彰,每年为每位获奖论文作者征订800元的法学类图书和报刊。市法学会连续两年荣获的第九届、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和第十届中国青年法治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

  (三)注重宣传推动,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上有创新。法治宣传是培养和提高国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也是各级法学会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县区法学会由各副会长带队,结合“七五普法”, 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堂、现身说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全面推进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与教育、团委等部门联合,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集中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理事会成员采取“包乡联村入户”的形式,围绕“联村联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部署,每人每年至少到乡村参加一次法治宣传或法律服务活动。2014年,全市精选百名优秀法学人才深入全市乡镇街道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137余场次,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2015年,结合“双百”法治宣讲,启动实施“法治大讲堂”活动,各县区法学会主动邀请国内、省内及我市法学专家,举办法治讲座60余场次。今年,在全市建立“市级法学会会长、副会长联县区、常务理事联乡镇(街道)、理事和会员联村(社区、企业);县区法学会会长、副会长联乡镇(街道)、常务理事联村(社区、企业)、理事和会员联矛盾纠纷和法律援助重点户”的“两级三联”工作机制,要求市、县区法学会理事会成员年内至少在联系点组织开展一次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借力发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当前,县区法学会组建不久,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自身建设还没有范本。特别是在没有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的情况下,必须正确面对现状,克服困难,借力发展。

  (一)善于向政法委“借力”。我市县区法学会没有独立的人财物,与县区政法委一起办公。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主动汇报,加强沟通,争取支持,使政法委把法学会工作看成政法工作的一部分,与综治、维稳等工作一起列入政法工作年度计划、督查、考核内容。另一方面,法学会要想取得政法委的支持,就必须发挥法学会的优势,主动作为,以有为谋有位,主动围绕政法重点工作,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政法工作鼓劲加油,为法治建设增色添彩。

  (二 )善于发挥理事会成员的作用。县区法学会理事会成员大部分是政法部门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长都是由县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一是借助会长的力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会长会议,统一思想,安排任务,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二是发挥兼职副会长的作用,由每位副会长分管一块法学会工作,通过他们取得相关部门对法学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聚合多方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提升秘书长和法学会干部业务能力。我市县区法学会秘书长都由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便于统筹协调,一盘棋谋划,促进了法学会工作与其他政法工作的有效融合。我们先后举办三期法学会干部培训班,邀请省法学会领导和专家讲课,让他们熟悉工作,精通业务,提升能力。同时,通过组织参加外地论坛、考察学习、表彰奖励,增强法学会干部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善于搭建平台。一是搭建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交流的平台。通过论坛、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表达观点、陈述见解、发表意见、建言献策的机会和平台,特别在平时工作不便表达的观点、意见建议,通过学术研讨的形式表达出来,在不同观点的交锋、碰撞中产生新思想,在争鸣争论中形成共识,提供给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在工作决策中参考。近年来,我们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研究成果60余份,有46份在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借鉴和应用。二是搭建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脱颖而出的平台。县区法学会通过征文评选、经验交流等形式,凝聚了一批政治思想坚定、业务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厚的骨干队伍。通过对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成果不断涌现,有利于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的激励机制。通过“师带徒”活动,大力培育年轻优秀法学人才,为他们创造更多条件和途径,促进他们快速健康成长。目前,全市评选省级青年法学人才15人,市级法学优秀人才126人。三是搭建与高层次专家的互通平台。县区法学会借助“双百”活动,把省内外著名法学专家请下来,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会等形式,把最新的思想、最前沿的声音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一线,解答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惑和问题,为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补充正能量。这两年,我市县区法学会先后邀请各类法学专家120余人,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

  以上是我们在县区法学会建设中的一些探索和思考,与全国其他先进地区相比,我们的工作还相对滞后,做法还不够成熟,特别是通过这几天的培训学习,听了今天9位同仁的经验介绍,感觉到我们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培训回去之后,我们将尽快组织举办全市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把培训班的精神和各地的经验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推动我市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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