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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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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场发言人刘性仁:一带一路之法律挑战探讨及对台湾的省思

时间:2018-08-09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早上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题目是有鉴于这段时间以来小小的心得,不成熟请大家指正,主要是《一带一路之法律挑战探讨及对台湾的省思》。我们知道一带一路贯穿古今从张骞通西域始迄今,跨越东西方,从工业革命开始后的百年间,过去都是以西方中心论来看待这个世界,而今日一带一路打破了长期以来的西方中心论的格局。更是中华文化的推广与再造;一带一路不外乎是加强政策沟通和战略对接、加快设施联通、推进贸易畅通、促进资金融通、增进民心相通与智库交流等内容,它有战略价值也有经贸和文化等价值,当然随着交流带来许多法律性之挑战值得探讨。本文主要论及一带一路中所存在之诸多法律性问题,并且从中分析对于台湾的省思,并期盼两岸除了能够共同理解及分享一带一路所带来的机遇外,更能从中思考两岸在国际法律空间的话语权与参与权尚有成长及加强的空间,期盼中华法系能更成为世所关注的重要法律体系。

  我这篇文章最重要的目的是透过对“一带一路”各方面的法律争议,大陆“一带一路”所面临到的法律挑战,台湾新南向同样也面临这样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台湾新南向政策是否跟大陆的“一带一路”结合,使得两岸的法律体系成为世界上关注的法律体系。“一带一路”对市场、资源有各方面的意义,过程中充满着挑战,据我了解大陆“一带一路”的脚步开始缓慢下来,过程中怎么样稳健地一个一个地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充满了学术研究的地方。

  我的感受是尹宝虎秘书长有一个重要谈话,他在第二届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时表示,大陆正在推动的一带一路战略事关整个中华民族振兴、事关整个地区甚至世界和平,一带一路也带给法律服务业新的机会、新的发展和新的转型。在参与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两岸法律界有必要从原来个案的合作,转向一种以产业为基础和以企业为基础 的合作,帮助企业、产业走出去,服务于一带一路。这段谈话使我思考台湾法律界和经济界的朋友完全可以利用一带一路的机会,不断实现和大陆的合作,争取新的发展机会。两岸未来在政治僵局的情况下,是否透过其它合作找寻发展合作的机会。这个谈话中让我充分思考,更重要的是两岸未来怎么样在国际话语空间及参与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大陆去年办了非常多的论坛,跨领域、跨境,不同路径、不同立场,针对各个议题,还有管辖权、治权等做了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做得蛮多。一带一路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术界及实务界也都展开各种关于一带一路之各项法律问题进行研讨。

  本文采取文献分析研究法,透过此研究法以达成本文之研究目的。本文之学术价值不只在于探讨一带一路的各种法律障碍,更将台湾方面所采取之新南向政策一并纳入探讨,期盼对两岸之中华法系能带来新的法律思考及学术贡献。

  我们知道“一带一路”面临非常多的问题,这个很重要的基本是共商共建共享的“三共”原则,所企图建立到的是三个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跟利益共同体的问题。大陆自改革开放后,一带一路全方位地开放态度,在战略上有丰富的 内涵值得深究,在大陆对外关系的探讨上,一带一路表示大陆整体对外布局, 包括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及欧洲等区域,也包括对于日韩印度等国家的 关系,从产业的发展来看,一带一路带来新的机遇自然不在话下。

  大陆学界不断思考如何使法治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保障支撑?而法律制度的变迁与调整系一带一路发展成功的关键与否;我们从制度变迁理论或许能够得到新的启发。所谓的制度变迁并非泛指制度的任何一种变化,而系特指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有的制度。而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于作为制度变迁的主体便是成本与收益的计算。

  制度变迁理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探讨每一个国家跟自己国家的成本、利益考虑选择对这个国家最好的政策作为,一带一路中的各相关国家主体只要能从变迁预期中 获益或避免损失,就会去尝试变革与调整制度。这样的政策作为所衍生出来的法律非常多。在“一带一路”所面临到的很多法律问题当中,其中有包括我刚才提到的风险,风险问题包括这些国家法律文化、法律素质特别是在很多能源开发、区域合作、劳工、用工、契约,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都有各种法律文化,成熟度也不一样。发展过程中更可以来给两岸实务部门新的领域,思路工作者也好、研究者也好,这些是非常重要的领域。

  法系存在着相当的困难,这些不同的法系将会出现不同的法律争端;并且这些国家的经济情况不同。刚才苏南教授的问题已经点出非常多的重要部分,比如投资安全的风险、大陆强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跟大陆企业所谓的续航力的问题,还有知识产权跟经贸方面的问题,还有因为劳工问题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或者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因为不同文化、文明之间所造成的法律对撞、法律冲撞,南海问题上面临9段线跟11段线等问题,这些都是“一带一路”所共同要面对的法律课题,非常难处理,每一个问题的处理都非常困难。“一带一路”过程中,虽然基础设施完成,但法律方面有非常大的漏洞存在于这个地方,需要两岸研究者共同补齐。

  大陆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的国别报告,报告过程也很值得大家去研究。《报告》的出版有利于增强大陆政界、商界、学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 环境的了解,为中国大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报告》的出版还有利于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法律服务合作 网络,聚集一批从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的顶尖涉外律师,为中国大陆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支持。

  大陆对于“一带一路”的法律,所谓中国法治的传播权,怎么样能够避免落入西方话语权的陷阱,或者是西方怎么样能够克服周边国家对于大陆实力发展的一种恐惧感,我觉得这是一个所面临到的两个最大挑战,因为周边国家对于整个中国大陆包括东南亚国家、东南亚的措施作为是采取一种怀疑态度或者不相信的态度,因为在这样的过程中,带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值得大陆实务部门要好好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有时候不是靠努力就可以得到的,它需要一些时间。这是有关于话语权的问题,特别是中华法系在国际上的参与,话语权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台湾方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思考,就是台湾怎么样看待“一带一路”,我觉得台湾新南向政策跟“一带一路”不是全然排斥的态度,台湾参与“一带一路”有非常大的机会,当然台湾主要在一路方面,一带方面也有很大空间。另外是两岸对于“一带一路”、对于台湾新南向有一定的帮助。

  对台湾有两个大的思考,一是台湾新南向政策很难回避大陆的“一带一路”不管是人才还是其它都很难回避。总的来讲“一带一路”面临非常大的风险,经过三个阶段,一是了解克服语言障碍跟当地情况的了解,二是将相关问题法律化,三是跟制度对接。无论如何,这些方面涉及到的各种不同的利益问题,每个国家不同理性自由选择的情况之下,制度变迁过程中,“一带一路”未来还有一个非常长的路要发展。

  目前一带一路参与国还存在大量双边协调合作机制,这些国际合作机制和国际组织在相关国际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些机制需要整合,规范需要更进一步探讨找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性。在一带一路建设大陆当局可以尝试建立一套新的多边制度与法律协调机制。在这种多边制度中,各参与国按照自己承诺执行,承担义务并享有 权利,使落实真正的法治化,这是一项复杂且挑战性大的工作,但却是法律对接史上了不起的成就。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法律支撑,法律问题的解决也将攸关 一带一路的成功与否。而台湾的新南向政策除了有别于大陆一带一路,许多法律问题并没有解决,法律困境仍在,从大陆一带一路法律困境许多同样也适用 在台湾新南向政策上,这是值得两岸当局所深思的。

  当然人才还是最关键的因素,一带一路需要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跨领域法 律人才,要熟悉国际法和外国的法律法规,有足够坚实的法律人才队伍,结合实务界共同推进法律服务。透过协商、谈判、斡旋、调解、仲裁等方式,在面临一带一路诸多法律争议时,也不失为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办法。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大陆当局的决心及意志力,从立法、执法到跨国间与其它国家也落实双边机制。我在论文中的结论部分提到了对未来期许,这边因为时间关系就不展开了,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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