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5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dmin
导语:
制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一反两讲”课题研究报告》受到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的肯定。确定12项课题项目(其中4项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和1项委托项目)。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效果都有较大提高。新发展会员1318人、团体会员251个。现有个人会员4546人,团体会员663个。
新疆法学会2013年度综合工作情况报告
一、年度工作总体情况
2013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政法委的管理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支持下,新疆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和带领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章程》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推出优秀成果、完善组织体系、拓展对外交流、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我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
工作经验:自2012年7月新疆法学会换届以来,我们着重深化对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体会。一是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方面关心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关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熊选国书记经常听取法学会工作汇报,多次专题研究法学会工作,对法学会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党委政法委的主要领导也经常联系和指导法学会工作,在各方面都给予帮助和支持,尤其是2013年着力改善了法学会的办公条件。政法委还将法学会厅级领导列入到例会范围,每周一听取工作汇报,统一作出工作安排部署。实践证明,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主动争取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社科联和政法各部门、各法学院校的支持是完成法学会各项工作的关键。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工作大局是法学会工作的主线。“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始终把法学会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统筹和推进,自觉把法学研究放在稳定和发展的大局中去考虑和谋划,努力找准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的着眼点、着力点和结合点,不断提高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水平。过去的一年,学会无论是组织论坛和研讨,还是开展课题研究、专题调研,之所以取得良好效果,形成了一些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成果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与采纳,关键是学会始终坚持中心和大局,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新是法学会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法治新疆、平安新疆”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不断深化对群团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积极作为,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地推进工作,增强工作活力和创造力。比如:加强对研究会的联系和指导,与政法部门联合举办研讨会等等都对法学会工作创新产生了积极影响。四是必须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研究当地”。这是做好地方法学会工作的内在要求。要始终坚持结合新疆实际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法学研究上要从“务虚”向“务实”转变,既要实实在在地总结反思以往经验和教训,又要创新理念,多出应用性、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这些宝贵经验,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工作亮点:一是“双百”活动已经成为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品牌。今年的“双百”宣讲效果明显、影响力有所提高,从规模上看也比往年大,表现在:共举办19场次、受众人数达万余人,宣讲专家10人,宣讲题目也更加贴近实际。二是“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声有色。开展了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共用维汉两种语言做法治讲座22场。邀请新疆首支集体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活动,受到基层群众普遍欢迎。三是成功举办新疆“一反两讲”法治论坛以及三个疆内区域法治论坛,初步建立法治论坛长效机制。四是首次将法学会工作纳入到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中。五是首次对地州市法学会采取书面考核和自查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受到基层好评。六是法学研究的应用转化进一步拓展。研究成果首次以政协委员提案的形式进行立案。
三、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情况及应用转化情况
法学会把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制定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原则和重点研究任务,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是抓好重点课题研究。将“一反两讲”作为2013年重点课题,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组织资历较深、经验丰富的法学法律专家进行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了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与此同时,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共征集160多篇论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在新疆法学会《“一反两讲”课题研究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法学会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研究成果值得重视。”张春贤书记的批示极大鼓舞了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一反两讲”问题的研究。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张春贤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一反两讲”重要方针的研究水平,新疆法学会还举办了“一反两讲”法治论坛,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新疆法学会名誉会长熊选国同志在论坛作重要讲话,对法学会组织开展“一反两讲”理论研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出了希望要求。新疆法学会的研究成果填补了“一反两讲”理论空白,对“一反两讲”理论研究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二是组织2013年度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项目工作。共征集申报课题30个,经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出12项课题项目(其中4项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和1项委托项目),并召开2013年度课题开题会议,组织专家认真评议,对课题研究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新疆流动人口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新疆宗教事务地方立法研究、哈萨克斯坦预防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立法研究、新疆防范暴力恐怖犯罪的危机教育研究等4个重点课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积极参与全国及区域性法治论坛。参与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合组织的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以“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为主题,共征集论文200余篇,我区有1篇论文获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共同主办在广西南宁召开的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以“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与法制保障”为主题,共征集论文110余篇,推荐10篇论文入选论坛交流,其中9篇论文获奖。共同主办在贵州召开的第八届“西部法治论坛”,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为主题,共征集论文112篇,推荐10篇优秀论文作者参加论坛并获奖。四是建立新疆区域法治论坛机制。2013年先后在昌吉州举办了以“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的东疆区域法治论坛,在阿克苏举办了以“平安、稳定、发展”为主题的南疆区域法治论坛,在伊犁州举办了以“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北疆区域法治论坛。三个区域法治论坛的建立是个创新举措,也是活跃我区学术交流的有效平台。五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论证工作。先后两次召开立法咨询座谈会,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草案)进行咨询论证,提出修改建议35条,受到自治区人大法工委的重视和采纳。六是“一反两讲”研究成果形成政协委员提案。“一反两讲”课题研究成果完成后,以《关于将“一反两讲”方针上升到法治层面的有关建议》为题,提交到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作为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审查,并受到较好评价。
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效果
新疆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荟萃的优势,积极面向机关、面向基层、面向校园、面向重点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落实承担的“加强政法宣传”工作任务分解,为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双百”活动的平台作用,组织疆内外知名法学专家,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宣讲。在自治区区级机关和伊犁、博尔塔拉、吐鲁番、哈密、巴音郭楞、阿克苏、克孜勒苏、喀什、和田等9个地州及所属18个县(市)举办19场“双百”法治报告会,直接听众近万人。邀请全国“双百”组委会集体备课组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贾宇为自治区区级机关领导干部作了题为《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专场报告,反响良好。阿勒泰、乌鲁木齐、塔城等地“双百”活动达到了县一级的全覆盖,走在了地州市前列。阿勒泰地区把“双百”活动与推进“六五”普法结合起来,组成了由六部门领导作为领队,法律实务部门业务骨干作为宣讲人的宣讲报告团,结合当地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宣讲,确保宣讲内容的针对性和教育效果。乌鲁木齐市充分发挥法学专家聚集的优势,重点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双百”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双百”活动已经成为自治区法治宣传活动的品牌。二是按照中国法学会“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为期5年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精心组织编排了10个普法文艺节目,在乌鲁木齐、昌吉和自治区各大院校以及乌鲁木齐未成年犯管教所共演出16场,观众达1万余人,受到群众的欢迎。组织7位青年法学法律专家作为志愿者宣讲员深入到乌鲁木齐、昌吉、阿克苏、和田、喀什、克孜勒苏等地的22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法治讲座,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是联合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在新疆电视台演播厅举办麦西来甫第123期“阳光法律”维吾尔语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法治小品、歌舞、法律专家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在全社会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四是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组织12名法学专家学者,以汉、维、哈三种语言录制“一反两讲”法制教育视频讲座,为基层干部远程教育提供权威辅导。五是编好《新疆法学》和《新疆法学动态》,使其充分发挥展示法学研究成果和进行法治宣传的作用。根据自治区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部署,组织编写《中国法律年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建设)内容和《新疆社会科学年鉴•2013》法学会专栏。办好“法治新疆”网站“法学研究”栏目,注重信息质量,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新疆法学会网站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即将运行。哈密法学会网站在各地州市中率先开通,已发挥出良好的宣传效果。六是积极提倡律师会员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五、指导基层法学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及进展情况
一是报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地(州)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州)市法学会的指导和督促,推进全区法学会工作整体提升。二是自治区综治办将法学会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新疆法学会以此为有利时机,抓紧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目前已有12个地(州)市正式成立法学会。三是通过建立地(州)市法学会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年终进行严格考核,各地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积极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业务经费,有效促进了地(州)市法学会工作的开展。四是组织全区法学会系统干部参加了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举措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法学会会员发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意见》,推进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实施《中国法学会章程》,按照统一名称、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全区会员电子档案,实现了会员的信息化管理服务。三是加强与会员的联系交流,积极为会员提供开展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法治宣传的平台。年底举办了以“汇聚会员力量,繁荣法学研究”为主题的会员迎新年联谊会。四是2013年,新发展法学会个人会员1318人、团体会员251个。全区法学会个人会员达4546人,团体会员达663个。全疆共收缴会费146938元,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支出52000元。
七、对外法学交流的形式、内容及收获
发挥法学会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结合我区对外宣传工作需要,为加强新疆与台湾法学界的交流,组织专家学者参加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出访台湾;热情接待了台湾司法警民联防关怀协会暨财团法人两岸发展基金会35人参访团,增进了两岸法学法律界的友谊。应邀组团出访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促进与周边国家的法学交流和法律合作。
八、年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研究成果真正进入决策层的还不多;与政法各单位及法学科研院校经常性的合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学会系统整体还存在人员编制少,机构不健全,经费短缺等现实困难;研究会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加强会员服务管理方面还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及调查研究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对法学研究的规律性认识,确保法学会在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上起引领和主导作用。紧紧围绕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开展调研,研究部署法学会如何参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围绕重大问题组织法学研究,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圈。二是加强与法律院校、科研单位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发现和培养法学法律人才,推动新疆法学人才库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以实现“两个基本”(机构人员编制基本解决、办公业务经费基本落实)为标准,健全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加大对地(州)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力度,通过年度考核和典型示范,建立地方法学会工作向当地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反馈机制,着力推进法学会工作的平衡发展和整体跃升。四是抓好学科研究会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各学科研究会把重点放在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出成果、出人才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今年适时召开一次研究会座谈会。五是进一步加强会员工作,实现对会员的规范化、信息化服务和管理。采取专题研讨、报告会、会员“沙龙”、网上“会员之家”等形式,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六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协调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等,把法学会机关建设成高效的整体。
九、2014年度法学会工作思路
2014年,新疆法学会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导向,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推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对外交流、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现法学会工作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更好地服务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积极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工作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突出抓好重点课题研究;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握发展机遇,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对外法学交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