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位置: 首页 》省级法学会年度工作报告 》2013年省级法学会年度工作报告
陕西省法学会2013年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dmin

导语:

  25个研究会开展各种学术活动,全年共出版刊印论文集11部。评选表彰了11名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8名资深法学家。开展30余场以宪法为主题的双百法治报告会。组织2批30人次赴台法学交流。现有个人会员4980名,团体会员467个。

陕西省法学会2013年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2013年,陕西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和陕西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省级政法各部门和政法院校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省法学会2013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实施,法律研讨、法治宣传、法学研究、自身建设、会员发展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要工作亮点

  法学研究硕果累累,25个研究会开展了活动,全年共出版刊印论文集11部,参与了第八届西部法治论坛,指导各市法学会积极参与第二届关天经济区法治论坛和第四届黄河金三角地区法治论坛,共有百余篇论文在论坛上获奖。特别是我省法学会在组织开展全国未成年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法治宣传成效显著,开展了30余场以宪法为主题的双百法治报告会,与团省委、省社科联等联合开展了基层普法教育活动。法律人才培养取得实效,表彰了11名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8名全省资深法学家。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全年共注册登记个人会员4980名,团体会员467个,较上年大幅增长。市级法学会建设不断夯实,各市法学会开展多样活动,受到当地市委政府的高度肯定。编印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资料册,详实记录省法学会发展历程,受到广大会员好评。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正确方向,确保政治坚定。省法学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把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陕西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等重要精神,并结合省法学会机关工作实际,邀请省内知名法学专家,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行重点辅导培训,提高法学会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省法学会认真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名干部都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我省法学会迅速召开会议,对全省法学、法律界深入学习贯彻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掀起学习高潮。通过一系列学习和实践活动,学会干部更加深刻理解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了建设法治国家的紧迫性,进一步加深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确保了法学、法律界始终保持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高度一致。

  2、围绕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开展系列纪念活动。2013年是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学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精神,坚持勤俭务实的原则,搞好系列纪念活动。一是召开纪念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暨学习传达十八届三中全会座谈会。11月26日,省法学会召开了座谈会,部分法学界、法律界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回顾总结省法学会30年光辉历程,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充分肯定了法学会自身所肩负的重要职责,要求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推动全省法学研究工作实现新跨越,以更加有为的业绩和更加优良的作风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会议在全省法学法律界引起了较大反响。二是编印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资料。从年初开始,学会就专门抽调人员,收集整理学会自83年建会以来的文字和照片资料,经过不懈努力,于10月底形成了省法学会成立30年资料册,从领导关怀、历次会员代表大会、法学研究、市级法学会建设、法治论坛、法制宣传、法学交流等方面,记录了省法学会30年的历程。三是表彰中青年法学家和资深法学家。值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了“陕西省资深法学家”和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方强等8位老同志被授予“陕西省资深法学家”称号,杨建军等11名同志被授予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此项活动在法学界产生了积极影响,陕西日报、西部法治报等媒体进行了深度报道。

  3、开展法学研究及应用转化情况。一是发挥研究会的作用。省法学会始终把各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的主阵地,注重发挥各研究会在开展法学研究的作用,大力开展法学研究研讨活动。2013年,新成立了能源法学和立法学2个研究会,均挂靠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促进法律院校与立法机关和能源集团的结合,使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立法和经济建设。全年,26个学科研究会全部举办了年会和学术研讨活动,共出版专著和编辑论文集11部。省法学会首次拿出近10万元经费支持研究会的活动。二是协办好法治论坛。学会积极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第八届“西部法治论坛”、第二届“关天经济区法治论坛”、第四届“三省四市法学研讨会”等省内外大型法治论坛,共有百余篇论文获奖。三是做好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工作。顺利完成2012年度11项课题的结项工作,并按照法学理论研究与对策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2013年度立项课题,目前正在抓紧结项。

  4、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情况。一是继续组织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省市法学会围绕“两学一读”活动,组织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报告会30余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省法学会先后配合省社科联、团省委等单位开展了基层普法宣传活动,扩大了影响,省法学会被列为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5、市级法学会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针对各市法学会成立时间短、对法学会相关业务不熟练的情况,省法学会加强了对各市法学会工作的调研,多次召开市级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会议,对各市2013年工作进行指导,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西安市法学会举办学术沙龙,专题探讨雾霾污染法律对策,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铜川市法学会充分结合本地研究实际,成立了民事应用法学研究会;汉中市法学会配合市委政法委举办“两学一读”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效果;渭南市法学会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举办了第四届“三省四市法学研讨会”; 宝鸡市法学会创新工作机制,法学会工作开展得十分活跃;安康市法学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组织研讨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5、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2013年,省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要求,狠抓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年共注册登记个人会员4980名,团体会员467个,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年共编印《学会动态》9期,《西部法学》5期,为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法律信息和研讨交流平台。

  6、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建议。2013年,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会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先后深入到宝鸡、安康、商洛等地市的农村、学校、企业等一线,征求对全省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及对省委政法委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意见35条。同时,深入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安康学院等高校,了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情况,征求对法学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提高了法学会工作。

  7、启动对台法学交流。去年,在省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学会共组织了我省2批30人次赴台法学交流,提高了省法学会的知名度,增强了吸引力,拓展了为广大会员的服务功能。

  一年来,我们紧紧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学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对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学会的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肯定。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一是会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法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各学科研究会的活动还比较单一。三是我省的法学研究成果虽然不少,但能真正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能真正应用到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成果不多。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4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在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立足陕西实际,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努力把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统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思想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头脑,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

  (二)加强研究会建设,繁荣法学研究。研究会是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骨干力量,按照巩固、调整、充实、发展的原则,把研究会的资源利用好,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促进成果转化,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三)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会员队伍。要利用我省市级法学会全部建立的大好时机,进一步扩大会员数量,提高会员质量,建立健全会员管理制度,完善会员档案,力争会员队伍建设要有一个较大突破。同时,注意做好为广大会员的服务工作,努力办好《西部法学》刊物和陕西法学网站,为会员交流提供平台,团结和依靠广大法学会会员,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为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提供组织保障。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中政委5号、18号文件精神,按照“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标准,着力推动各市法学会基础建设。二是要推进市级法学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市级法学会专职干部的培训,提高市级法学会开展工作的能力,指导市级法学会围绕大局、立足当地开展法学研究工作。三是推动有条件的县(区)组建法学会,把法学会工作向基层延伸,夯实法学会建设的组织基础。

2014年2月14日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