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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学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dmin

导语:

  确立专项课题12项,予以经费资助6项。承办“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制定《贵州省法学会研究会促进办法(试行)》。完善贵州省法学、法律人才库。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州)法学会组织建设的通知》,工作有序开展。登记个人会员2128人,较上年增加298人,增幅达16.3%。

贵州省法学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2013年,贵州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以法治贵州建设、平安贵州建设为载体,动员、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法学会作为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情况

  1、加强研究形式创新。法学研究工作能否抓得好,抓得活,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学研究形式是否多样,是否适宜。贵州省法学会在组织开展法学研究过程中,一方面做好规定动作,完成各类论坛的承办或征文工作。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确定的主题符合“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征文数量为历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之最(达1476篇),论坛组织灵活有序,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肯定和部分省区法学会的好评。积极组织论文参加在广西自治区举办的首届“民族区域自治论坛”和在广东省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粤港澳法学论坛”。另一方面,抓实自选动作,结合实际以课题方式开展法学研究。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问题、我省与全国建成同步小康过程中的法治问题和我省社会治理方面的现实问题,确立了专项课题12项,予以经费资助6项。此外,还确立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两项重点课题。

  2、加强研究主体管理。当前,省法学会对所属研究会普遍存在管理服务不力,研究会组织松散,法学研究职能作用难以发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省法学会在全面调查研究后,制定了《贵州省法学会研究会促进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法学会研究会2014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表》。学会会员部还对会员作出分类,把科研机构团体会员、司法实务部门团体会员和具有从事法学研究能力的个人会员与其他会员(或团体会员)区别管理,以突出它们能作为研究主体开展法学研究的地位。法学研究主体活力显著提升。

  3、加强研究平台建设。《法学研究动态》是贵州省法学会一个主要的法学研究平台。为切实办好《法学研究动态》,省法学会出台专刊专办制度。从2013年第6期起《法学研究动态》全面实现了改版,刊物政策性、指导性、可读性、信息性明显增强。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举办后,第11期《法学研究动态》以论坛专刊形式发行,刊物影响得到增强,为本刊后继发展打下了基础。2014年第一期起更名为《贵州法学》后,刊物将会被以全新的面目呈现给读者。

  (二)会员工作情况

  1、积极探索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新方法,推动会员管理工作上台阶。一是核实和发展会员并规范会员档案管理。在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同时,核查老会员,截止2013年12月20日止,登记个人会员2128人,较上年增加298人,增幅达16.3%,登记团体会27个,增加2个,增幅8%。省法学会、遵义市法学会、黔东南州法学会已配备会员管理专用电脑,市(州)法学会会员管理走向正规化。二是规范会员管理。在团体会员中普遍确定会员联络员,及时掌握、分析会员队伍状况,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三是为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积极拓展为会员服务的渠道,提供开放式研讨交流、论文征集、专业联谊等活动方式,充分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全年共组织3名会员赴台湾进行法学交流,推荐19名专家参加省社科联社科评奖专家评委评选活动,推荐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初评候选人,推荐13项会员成果参加贵州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活动。一系列活动增加了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同,提升了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学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会员之家”。

  2、完善贵州省法学、法律人才库。为团结起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专家队伍,2013年下半年省法学会对全省法学法律专业人才进行调查摸底,按资料清,情况明的要求,组建法学、法律人才库。截止目前专家库共收入126名专家信息。

  (三)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情况

  1、把网站建设成为法制宣传的窗口。为更好地发挥网络媒体在政务公开、法制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服务、成果应用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法学会重新组建了贵州省法学会网站。9月1日起,网站开始运行,目前,日点击率在300人次以上,以网络为载体的法制宣传效果日益突显。

  2、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省法学会认真贯彻党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王乐泉会长关于“三个服务于”、“开展基层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指示,把服务贯穿于学会工作的始终,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把服务工作做到基层。12月9日,省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七人赴盘县马场乡开展“送法下基层”法制宣传活动,12月26日,组织5名法学专家和8名律师到贵安新区开展法律咨询助推园区发展活动,为19个相关工作部门解答实务中的难题,活动得到了贵安新区各工作部门的广泛好评,是省法学会把服务工作做向基层的良好尝试。

  二是把服务工作做向群众。2013年,省法学会共40人次参加了在全省9个市(州)开展的“三下乡”和“科技活动周”等活动12次,累计发放图书、期刊、宣传资料6000余册,为近百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群众参与达7000余人次。

  三是筹建中国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贵州分中心并把它作为省法学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主要窗口。目前,已与中国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进行磋商,筹建工作稳定推进。

  (四)基层法学会建设情况

  根据陈冀平常务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举办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贵州省法学会要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下发的一系列关于法学会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市(州)法学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快解决长期制约市(州)法学会发展的编制、办公场所、经费等问题。2013年10月,省委政法委下发了由省法学会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市(州)法学会组织建设的通知》(黔政法〔147〕号),按照通知要求,安顺、六盘水市法学会筹建工作有序开展,黔南州和黔西南州积极组织人员到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市(州)法学会考察重建经验,省法学会多次到安顺、六盘水等地区调研指导。现各市(州)法学会重建或重建工作在紧张有序地进行。2014年,贵州省法学会基层基础建设定会有新的突破。

  二、主要工作经验

  (一)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开创工作新局面

  贵州省法学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用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管理服务会员,用思想优势和政治优势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把工作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全省的中心工作上来。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法学会每星期五上午集中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学习习近平等中央、省委领导同志关于改革与发展、学习与实践、法治与行政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党的十八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省法学会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全文,并根据全会精神谋划2014年的主要重点工作。

  (二)以中心工作为切入点,把法学研究引向实践

  法学研究只有联系实际,服务实际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活力。当前,贵州省提出了“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发展战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如火如荼,内陆开放区域发展势头增强,这就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法学研究围绕着怎样服务好这个大局展开,围绕着怎样解决这个大局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体制性问题展开,法学研究工作就找准了切入点,法学会就能真正发挥起凝聚核的作用。贵安新区法律咨询服务得到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高度好评和得到法学、法律专家充分认可,就是最好的例证。

  (三)以创建“会员之家”为载体,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广大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中能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学会搭建会员之家的成效。省法学会根据增进感情,统一意志的策略,通过联合实施课题、联合开展宣传、组织各类联谊活动等方式,增强了会员对学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了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法学会的认识。盘县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主要原因是省法学会组织了部分律师会员和矿产资源法学会研究会一同参加活动。

  三、存在问题

  目前,制约着贵州省法学会更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中层干部力量不足。省法学会设三个正处级部室,除办公室外,研究部和会员部至今没有配备处级领导干部,主要业务工作大多由单位领导直接安排,既增加了领导的工作负担,又不能充分调动各部室的工作主动性。

  二是自身定位模糊。长期以来,省法学会形成了明显的行政机关倾向,对外沟通联系少,工作局面打不开,这是不利于法学会科学发展的。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学会领导改变观念,按照学术团体、群众团体、人民团体的属性要求谋划学会工作。需要学会机关内部改变工作方式,以会员满意、成果丰富为目标,务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是市县级法学会发展缓慢。目前,九个市(州)法学会中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有遵义市、铜仁市和黔东南州法学会,88个县(区、市)大多没有法学会建制,个别曾成立的县级法学会多年没有开展工作。这种现状,制约了省法学会的发展。

  贵州省委政法委对省法学会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省法学会汇报,并对理事人选、学会发展做出指示。以上问题可在2014年换届中得到解决。

  四是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省法学会将健全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把学术委员会组建成为真正发挥作用的咨询机构、学术评议机构。

  四、2014年工作打算

  在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省法学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对照中国法学会2013年考核各项指标,抓好课题研究、专题征文和论坛组织工作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学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指导、支持各研究会、各团体会员申报中国法学会和省社科规划课题。

  2、加强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指导督促贵阳、六盘水、安顺、黔南、黔西南等(市、州)法学会做好换届工作,毕节市成立法学会。加强对县级法学会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

  3、促进研究会发展。一是管理组织好现有的研究会,使其更多地更深入地参与民生建设、立法执法实践和研究工作。二是扶助已取得筹备资格的民族法学研究会、犯罪法学研究会等尽快成立。三是结合实践需要,酝酿成立一批研究会,如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社会学、医事法学研究会等。

  4、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借鉴其他省市自治区法学会建设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中国法学会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的精神,紧跟其部署,努力开创与港澳台和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学交流。

  5、做好研究成果与法学人才评奖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届“贵州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努力发现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的理论研究人才和省内的法学学科带头人。

  6、办好《贵州法学》期刊和“贵州省法学会网”网站,管理运行好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

  7、组织好2014年“送法下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律六进”及其他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好“双百”活动或重大政策宣讲。对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报告会或通过会刊、网站等进行广泛宣传,把宣传和宣讲融合起来,联系实际、研机析理、解疑释惑,使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党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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