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dmin
导语:
承办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学交流活动取得新成效。“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稳步推进。对外法学交流活动进一步活跃。强力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和会员队伍建设,新成立4个学科研究会,全区14个设区市全部成立了市法学会,试点推进的有机构编制、有办公场所、有财政预算经费的县级法学会发展到14个。新发展会员659名。现有个人会员5161名、团体会员34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2013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中国法学会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切实加强法学会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与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为加快实现把广西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良好的法律服务,法学会建设、法学研究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学交流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法学会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会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把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法学研究,自觉把法学会建设、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同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确保了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法学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讲话、李克强总理对广西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同志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件,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查找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在“四风”“六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讨论、交心谈心,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全,每个党员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召开了高质量的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扎实进行了整改工作,修改完善了机关规章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们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和会员队伍建设。截止2013年底,新增成立了自治区法学会直属的广西国际法学研究会、广西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广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4个学科研究会;全区14个设区市全部成立了市法学会,落实了机构编制、办公场所、财政预算经费和设备装备,配备了正处级或副处长级的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学会的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试点推进的有机构编制、有办公场所、有财政预算经费的县级法学会发展到14个。在此基础上,我们大力推进各级法学会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组织全区各级法学会机关干部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举办全区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培训班,使各级法学会机关专职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我们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要求,年内新发展会员659名。目前,全区共拥有个人会员5161名、团体会员34个,建立会员联络组48个,配置会员联络员111名。会员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法学会本级、全区14个市法学会以及已建立的县(区)法学会全部建立了会员的纸制、电子双档案,安排有专人管理会员档案,对会员的信息档案有专机录入、专柜存放。为了更好地发挥会员作用,自治区法学会还结合研究会体制机制创新,在自治区直机关和法学院校会员中试行分科归口粘合法,即根据会员的研究兴趣和专长划入相应学科研究会参加活动,为会员提供参与法学研究的更多机会,大大增强了法学研究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法学研究活动取得新成效
全区各级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法学研究,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特色优势,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法学理论依据。为了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学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法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我们于2013年6月在南宁成功承办了由我区法学会首倡发起、中国法学会指导,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西藏自治区法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本届论坛主要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权,民族地区立法、司法、执法,民族地区习惯法及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民族地区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族地区宗教问题,民族地区教育、民族平等,民族地区发展与法治关系等方面开展研究。论坛期间,对荣获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优秀成果的86篇论文进行了颁奖表彰;16位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做了专题发言;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作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回顾与展望”专题讲座。中国法学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对本届论坛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中国法学会机关服务局副局长孙秀君出席论坛指导。原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民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彭祖意主持论坛开幕式。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贵州、四川、青海、甘肃、海南等省、自治区法学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以及广西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大法制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共120多人出席论坛。本届论坛引起了国内民族法学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
成功召开了广西国际法学研究会、广西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广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收到了一批优秀学术论文。2013年广西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立项9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重点研究。
各研究会和市县法学会开展“围绕大局,服务当地”的法学研究及法律实践活动更加务实有效。我们注重发挥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族法学、经济法学、治安法学等学科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组织我区的法学会会员撰写论文参加“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取得了一批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各市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界、法律界人才荟萃的优势,组织会员对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对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对策研究,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实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如南宁市法学会牵头组织开展南宁市社区服务管理创新课题研究,形成了《创新南宁市社区服务管理研究报告》,报告提出的在南宁市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对策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2013年10月,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兴宁区、青秀区开展社区“四位一体”服务管理创新改革试点,并成立全市试点领导小组,下发试点文件。北海市法学会组织开展“我为北海跨越发展献法”有奖征文评选活动,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对获奖论文《打造北海三个千亿产业园法律环境研究》专门作出批示:“调研报告围绕北海发展大局,发挥学会专业优势,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借鉴和利用,为加快打造三大千亿产业园提供保障。”贵港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以“加强法治贵港建设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为主题的“法治贵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市近100个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撰写的应征论文203篇,内容涉及司法制度的实践与探索研究、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机制研究、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研究等方面。防城港市法学会组织开展“防城港和谐崛起问策”征文活动,共征集到论文和调研报告72篇,与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纵横》编辑部联合出版了《法学纵横》防城港专刊。百色市法学会确定59个重点研究课题组织会员深入研究,崇左市法学会组织开展“服务两加•公正司法”征文活动,玉林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开展全市政法工作重点调研课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等等。这些活动都能围绕大局,切合实际,重点突出,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好评。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自治区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进行立法咨询活动,并形成修改意见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四)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学交流活动取得新成效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拓展,成效更加明显。根据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印发的《2013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广西2013年“双百”活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学会六部委共同组织,延伸至市县实施,形成全区性“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市、县法学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年内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贵港、玉林、百色等8个设区市和百色市的12个县区共举办29场“双百”法治宣讲报告会(其中南宁市举办5场、北海市举办6场),每场报告会都扩大到基层乡科级领导干部,直接听众共达26000多人次。南宁市邀请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傅思明作报告,桂林市、梧州市邀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周叶中作报告。南宁市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之“法治南宁讲堂”、北海市“北海政法文化讲坛”等法治宣讲载体活动已成常态化。报告会的主题主要有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与法治保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等。对宣讲报告会,普遍反映选题准确,针对性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稳步推进。根据全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活动组委会的有关部署,结合广西实际,为了推动全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带动社会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法学会从2011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广西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继2012年在崇左市宁明县海渊中学创建首个“广西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该基地包括校园法治教育课堂、校园法治教育展室、校园法律文化广场等项目)的基础上,崇左市法学会联合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又在9所中小学创办了“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15次,参加活动的单位达到95个,上法治教育课17次,举办12次模拟法庭,向学校赠送法律图书9635册,发放近两万份法治宣传资料,使师生约21211人次接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与此同时,柳州市法学会、贵港市法学会、玉林市法学会积极响应,加力推进,受到了明显成效。柳州市法学会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筹集经费在柳州市民族高级中学共同创建了柳州市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并于2013年11月25日揭牌启用。该示范基地通过法治图片展示、模拟法庭、法治课堂、兴趣社团活动等形式,在校园开展法治宣传,使广大师生普遍受到了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贵港市法学会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有关部门筹集到93万元启动经费,示范基地项目正在实施中。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联系点工作成效突显。联系点上思县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针对本县历来矛盾纠纷突出、信访群访突出、不稳定因素突出的实际情况,整合村民自治、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等各种资源,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管齐下”的大调解格局,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依法维护村民市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无诉社区、无诉村屯”创建活动,使大量矛盾纠纷得以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和初始阶段,全县84.89%的自然屯实现无诉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法学宣传阵地、法治教育平台进一步巩固扩展。我们在不断提升《法学纵横》专刊和《广西法学网》办刊建网水平的同时,积极利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市法学会也积极创办法治宣传刊物、网站以及法治宣传活动,有效地拓展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如《南宁法治》《北海法治》《钦州法学》《玉林法学》《百色法学》和南宁法学网、钦州法学网等。
对外法学交流活动进一步活跃。2013年1月,应国际法律协会巴西分部和阿根廷全国法官联合会邀请,以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李先明为团长的广西法学考察团一行6人赴巴西、阿根廷开展法学交流考察活动,本次考察的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巴西、阿根廷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增进广西法学法律界与南美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在巴期间,考察团与国际法律协会巴西分部和巴西圣保罗法学院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会谈交流。国际法律协会巴西分部主席Eduarado Grebler先生和巴西圣保罗法学院Nasser教授参加了会谈。在阿期间,考察团与阿根廷全国法官联合会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联合会总部举行座谈。阿根廷全国法官联合会主席VICTOR MARIA VELEZ博士主持了座谈会,并代表阿方介绍了阿根廷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情况,双方探讨了中阿法律制度的差异。考察期间,中方与巴方、阿方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考察取得圆满成功。4月9日,云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舒斌带领的云南省法学会考察团一行6人到我会考察座谈。双方就开展国际性法学学术交流活动的经验、地市法学会建设和工作情况、研究会建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外法学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活跃,对提高我区的法学研究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总的来看,2013年我区法学会工作能够与时俱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没有落实好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建立省级法学会党组的有关部署;二是各学科研究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缓慢;三是有的学科研究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我区的法学研究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率低;六是对会员服务管理的办法还不够多;七是“双百”活动开展不够平衡。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努力改进。
二、2014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4年我区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学交流和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创新发展,动员和组织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法学会工作,确保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召开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拟于2014年3月召开自治区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法学会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
(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两个建成”目标和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创新和完善法学研究活动机制,逐步实行有经费支撑的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招标立项方式,以重点课题研究活动带动形式多样的法学研究活动。组织会员加强对东盟国家尤其是越南的法律研究,进一步推进双边法律事务合作,为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组织会员积极参加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研究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研究会在开展法学研究中的骨干作用,组织推动已成立的研究会正常召开学术年会,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相关实务部门,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继续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自治区和南宁市的有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法学会在参与立法中的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协助中国法学会办好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八期东盟学员研修班,配合好国家的总体外交战略;进一步活跃与区外、海外、国外的法学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我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学理论支持。
(四)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继续抓好2014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并将“双百”活动逐步向乡镇拓展;联合共青团广西区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继续探索、总结和推广“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成功经验,不断扩大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效果;继续抓好联系点上思县的创新社会治理实践活动,逐步推进“法治文明示范县”创建活动。继续办好《法学纵横》《广西法学网》和各市法学会的刊物、网站,努力提升办刊办网水平,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法学宣传的覆盖面。组织编写《广西法治建设情况报告》蓝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年鉴》和广西法学会史志。举办纪念广西法学会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提供组织保证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各级法学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修改完善法学会机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法学会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学会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继续努力贯彻中国法学会党组有关部署,加强向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尽快成立自治区法学会党组。
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解决好机构编制、办公设施设备、财政年度预算经费等实际问题。
大力推进研究会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激活学科研究会的活力。
继续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机制,努力把我区的会员工作提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