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56篇研究成果分获市和国家级优秀成果奖,完成的“法治天津建设意见建议及对策研究”报告获得原市委书记孙春兰充分肯定,编纂的《中国天津司法起源与发展》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协办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承办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2014年天津市法学会工作情况报告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服务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
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市委、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与突出法学会群团组织工作特色紧密结合,注重把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搭建服务交流平台置于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新形势下把握和推动,动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服务美丽天津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的实践中建功立业,贡献聪明才智。
1、主动服务美丽天津建设,推动重点课题研究。密切关注美丽天津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学法律问题,确定发布了20项重点课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深度调研,立足于美丽天津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研究,组织专题研讨,形成了城市农村城镇化农民权益保护、空气污染治理、城市交通压力缓解等一批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完成了市委部署的法治天津建设专家学者专题调研。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市法学会印发《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服务法治天津建设实施意见》,为服务美丽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和生活服务便利化、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提供服务保障。
2、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法律期盼为重点,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使法学理论研究更加“接地气”,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及时回应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实践问题,推出了一批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研究成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法学会推出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予以转发。
3、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制定《天津市法学研究重大专项规划》,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建立合作攻关机制,形成整体研究合力,积极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转化为地方法规、政策、措施,先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执法规范化,确保司法公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法治天津建设指标体系考核标准专题研究,把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天津建设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了一批具有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开展法治天津建设学术品牌创建活动,市法学会编辑的《天津市优秀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4年卷)》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二、注重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区县法学会和学科分会建设
坚持始终不渝地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认真抓好以推进区县法学会建设为重点的组织体系建设,完成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实现在全国直辖市中率先建立区县法学会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涉法社团服务监管职能,强化涉法类学科分会登记认证审批,抓好服务管理监督,切实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1、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区县法学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意见《中政发〔2014〕4号》,市法学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市委政法委转发了《天津市法学会关于组建区县法学会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区县法学会组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高度重视区县法学会建设,多次做出批示。市委组织部就区县法学会兼职领导审批专门下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市综治办将区县法学会组建纳入综治目标考核,为加快推进区县法学会建设给予重要指导和大力支持。市法学会深入到各区县面对面指导,召开区县法学会建设推动会和工作经验交流会,印发《区县法学会工作指南》,统一制作区县法学会标识,区县法学会的建立构建起法学会组织体系,为更好服务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引导、强化服务,扎实推进学科分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结合法治天津建设实际,研究提出学科分会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在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积极与市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联系沟通,加快推进法学学科研究会建设。建立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积极推进医事卫生法学、金融法学、案例法学分会筹建。在全市基本形成学科齐全、结构合理、设置科学、覆盖广泛的法学社团研究体系。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涉法社团管理规定,加大对学科分会和涉法社团的管理服务力度,各学科分会依照章程规定,在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研究领域组织开展学术性、实践性、指导性研究,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3、完善管理、建章立制,推进学科分会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天津市法学会分会管理办法》,制定《学科分会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围绕加强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学术引导机制、评价激励机制、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服务管理机制、协作交流机制,对各学科分会年度研究工作进行量化评分考核。量化考核分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学交流、会员工作、法制宣传、和研究成果转化等5大项42子项。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市法学会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和互学互比互看活动,真正把各学科分会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
三、积极拓宽渠道、搭建平台,扎实推进会员队伍建设
坚持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作为法学会建设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发展、管理、服务,以开展“会员之家”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加快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培养,为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1、抓住机遇、整体推动,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为法学会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愿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的热情空前高涨,紧紧抓住从天津市法学会会员更名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的有力契机,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认真做好会员重新核实登记和发展会员工作。市法学会印发关于做好会员重新核实登记和发展会员工作的通知,在市政法各部门、市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各学科分会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市会员发展数量实现了新的跃升,实现中国法学会会员在市法学院校和市法律实务部门的广泛覆盖。完成了新发展会员的资格认证、社会公示工作。会员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年轻化趋势愈加明显,文化层次、知识结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2、创新方式、增强吸引,积极推动会员之家建设。制定《关于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法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和服务规则》和《天津市会员信息和档案管理规则》,开展会员档案清理、核实和重建工作,建立会员电子和纸质双档案以及会员信息系统。按照部门和学科分会建立会员联络员制度和工作网络,建成全市“会员之家”,进一步增强法学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
3、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充分发挥会员作用。立足本岗,建功立业,广大会员积极参与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在法学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领域,贡献出聪明才智,做出了新的贡献。各学科分会坚持定期举办专题研究活动,广大会员踊跃参与,市政法各部门注重发挥会员作用,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每年都推出一批研究成果,据统计,在中国法学会、各系统举办的论坛和法学法律国家级刊物上会员的论文获奖率、稿件刊载率占了很大比重,许多会员是业务拔尖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组织广大会员立足基层、服务当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咨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供法律服务。市政法各单位的会员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疑难问题和案件的中做了大量工作,市法学院校和各学科分会的会员深入企业和乡村社区,积极参与法律普及和咨询活动,收到很好社会效果。
四、坚持立足实践、注重提高,扎实推进“双百”活动
坚持把充分发挥法学会“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能作用作为前提,积极参与法治天津建设实践,不断深化法宣教育“双百”活动,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四下沉”,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两个升级版”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深化“双百”活动。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对问题,认真做好“法治中国建设”这篇大文章,抓住广大群众和各级干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双百”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遵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围绕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抓住“涉险滩、啃硬骨头”和各类深层次矛盾问题,运用法治宣传等手段,解疑释惑、破解难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法治环境。市法学会与法学院校、市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运用“双百”活动创造的经验,谋划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后,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作为“双百”活动的抓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主题的“双百”活动,市高等院校大学生走上街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各市区街乡镇借助普法宣传平台,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了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全市上下弘扬法治、宣传法治的良好氛围。
2、坚持面向基层,“双百”活动更加接地气。充分发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平台作用,推动“双百”活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校、进学校,不断提升“双百”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双百”活动方式方法。在法治宣传教育“六进”的基础上,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开设了法治四季“大讲堂”,定期邀请国内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讲座辅导,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层次,增强了“双百”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及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宣讲活动105场,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参加人数130万人次。
3、加强统筹协调,“双百”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委政法委批转了市法学会《关于深化“双百”活动组织开设法治宣传“四季大讲堂”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多次听取“双百”活动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市政法各部门、市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各区县法学会把开展“双百”活动列入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运用刚性责任和目标管理,推动“双百”活动扎实开展。注意整合各方面的研究资源,健全完善组织构架,形成合作推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双百”活动。市法学会与滨海新区和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举办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及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法治讲坛”,以“加快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为主题,深入探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涉及的产业对接、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跨区域协调联动中相关的法律问题与服务措施。市法学会在网站上定期发布“双百”活动信息,指导推动“双百”活动不断深入。
五、加强合作交流、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推进区域法学理论研究
坚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历史机遇,立足天津,联系京冀,构建起服务重大国家战略法学研究合作交流机制,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合作共赢,提升能力。
1、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建立法学研究交流合作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时提出的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京津“双城记”和在听取北京、河北、天津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汇报后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促进区域合作、实施重大国家战略中找准位置有所作为的工作思路,市法学会率先提出建立京津冀法学研究交流合作机制的倡议,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大力支持。7月在津举办京津冀法学研究交流合作机制启动仪式。
2、拓展合作渠道,推进区域性法学交流。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署,市法学会建立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课题组,与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市环境保护研究部门和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保护的专家学者,围绕“京津冀一体化环境治理法律思考”确定15个专题,开展调研,形成的研究成果获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一等奖。承办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共同探讨在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涉及民生、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法治问题,共同探讨、互相学习,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3、搭建舆论平台,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加大天津政法和法学会工作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天津政法和法学会工作的影响力。印发《天津市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会宣传工作意见》。组织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的青少年普法和青年普法法治基层行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普法宣传、现场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为实现法学会工作新跨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4年,中国法学会网站、《民主与法制时报》和《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天津长安网等刊发市法学会经验材料80余条。
六、2015年工作目标和措施
工作目标是: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搭建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在提升法学理论研究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实践,选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法治天津建设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功能,在参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创建具有天津特点的法治文化宣传上展现新面貌。
1、积极推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研究。紧紧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市场监督等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有天津实践特点的研究成果。围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司法审判制度机制,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为导向,积极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联系,加强对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等重点改革专题调研,形成研究成果,组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研讨,服务推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2、组织推动服务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研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按照市法学会《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服务法治天津建设实施意见》确定20项重点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的前瞻性理论性实践性课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健全完善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建立市法学会研究成果专报制度,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研究咨询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将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3、积极拓展法学法律服务新领域。发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快建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高端智库。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各研究分会合作交流,完成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天津分中心、中国法学会法律咨询中心天津分中心组建,搭建起开展法学法律服务新平台。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区县法学会探索建立“法学专家学者进法院、进检察院、进公安、进司法、进区县”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区县调研走访、举办讲座,与市司法局配合,积极参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市高校法学院配合探索建立法治实践基地,推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区县和街乡镇已建立的“三中心、一平台”,扎实推进法学法律服务“六进”活动。开通市法学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提升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
4、积极推动对内对外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京津冀法学法律交流合作机制作用,启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定期交流研究成果。完善京津沪渝四直辖市法学理论研究动向及成果定期交流制度,做好第五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和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课题选定和论文征集工作。积极参与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推进环渤海区域法学法律交流合作,推荐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参与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第七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等国际交流活动。搭建法学会对外交流平台,启动对外交流项目,提升天津法学研究影响力。
5、加快推进区县法学会各项建设。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年内完成区县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召开,建立区县法学会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服务,发挥区县法学会职能作用,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建立区县法学会工作联系沟通机制,总结交流成功做法和经验。建立区县法学会管理会员制度,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年内完成建设区县“会员之家”。加强指导推动,完善综治目标考核项目,厘清工作权重,明晰工作职责,为区县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切实加强涉法社团管理服务。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健全法学会学科分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涉法类社团年度工作考评机制,积极推进学科分会建设,建立学科分会联系点和研究课题项目制度,落实承担省部级和市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和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涉法社团建设管理水平。年内完成卫生法学分会、环境法学、劳动法学等学科研究分会筹建。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指导推动学科分会依照《章程》,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合作,努力把学科分会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坚强阵地。
7、加快推进法学法律人才培养。落实《天津市法学法律人才10年培养发展规划》,建立与市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和法律实务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充分利用法学理论研究媒体和研究论坛,发现学科带头人和法律实务拔尖人才,加快培养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骨干队伍,搭建法学法律人才成长平台,开展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评选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建立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拔尖人才库,加大优秀研究成果和转化成果奖励力度,组织申报中国法学会2015年省部级课题,组织推荐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评选,编辑2015年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
8、做好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标准、优化结构、立足基层、确保质量,加快会员发展,扩大覆盖面。完善会员管理服务办法,升级会员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广大会员的服务信息系统。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员活动,不断增强法学会群团组织凝聚力。健全完善会员参与法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组织开展立足本岗、发挥作用创建活动,推动会员工作整体跃升。
9、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共同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水平,继续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举办法治“四季大讲堂”,探索建立“双百”活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双百”活动进区县和部委办局党委学习中心组试点,推动区县法学会举办“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邀请国内和我市知名法学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团市委市司法局等部门配合,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基层行活动,与市社联市高校配合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咨询活动。与市美协、市摄协和市委政法委文联、市高校法学院配合,筹办“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成果”书画摄影展。
10、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网络,加强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推动机制,加快推动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利用法学会网站、借助各大新闻媒体开设法治栏目和法治节目,建设法治微信新型普法平台,加大法治天津建设宣传力度。理顺《天津法学》运行机制,提升质量和影响。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
11、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法学会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好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制文化创新的职责和使命。始终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注重把团结服务所联系的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高度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组织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把他们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凝聚到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上来。
12、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群团组织凝聚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全过程,落实市法学会重大事项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制度。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把中央和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