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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2014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全年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完成重点结项课题31项。在全省乡镇、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已达2293个,驻站人员6333人。参加了“第九届东北法治论坛”、“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中国法学会省部级课题申报”、“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以及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征文和评选活动。

 

  吉林省法学会2014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一、2014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中国法学会正确指导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换届大会精神和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推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才培养、对外交流、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年来,省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和工作成果,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服务。

  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根据中国法学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我省法治建设实际出发,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省委政法委重点工作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年度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针对重点课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全年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完成重点结项课题31项。

  组织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专项课题研究。去年,中央确定我省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根据省委政法委工作部署,省法学会成立了由16名法学专家组成的顾问组,围绕司法体制改革10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为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撑。此外,根据省委政法委工作安排,还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中央调研组在我省就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等内容的调研,对调研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调研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法治吉林建设”调研活动。去年是我国法治建设重要的一年,四中全会通过了《决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了《实施意见》,省法学会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吉林建设”调研活动。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更好地推进法治吉林建设进行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市县法治建设需要,与辽源市、松原市和农安县、抚松县开展了共建法治市县活动,先在两市两县进行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推广。

  精心打造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一年来,省法学会组织全省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第九届东北法治论坛”、“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中国法学会省部级课题申报”、“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以及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征文和评选活动。在“第九届东北法治论坛”活动中,我省有13篇文章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中,我省推荐的3篇文章获奖,省法学会获活动优秀组织奖。在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省法学会推荐了6项成果参加终评,有4项成果获奖。其中著作类一等奖一个,论文类一、二、三等奖各一个。此外,完成了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省法学会代管、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任务。

  推动研究会召开年会和学术研讨会。一年来,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年会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这些年会和研讨会不仅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增强了法学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省法学会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6家省“双百”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吉林省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去年,全省共组织开展了7场报告会,共计2700余人参加了报告活动,受到了各地干部群众的欢迎。根据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法学会下发了《关于2014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基层行”活动做出部署。自去年10月份通知下发以后,各市(州)、县(市、区)法学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全省共有1121名青年普法志愿者1621 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278场、提供法律服务8778人次、模拟法庭18场,受众达6万人次,收到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强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去年,在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吉林分中心。吉林分中心是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省级法学会设立的第一个分中心,分中心设立后,省法学会又增加了一个凝聚、培养法学法律人才,服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加强信息平台和研究阵地建设。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省法学会创办了《法治吉林建设研究》工作内刊,为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吉林建设搭建了学术交流平台。全年已出刊6期,近54万字,受到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欢迎和好评。开通了省法学会官方网站。网站的开通为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和服务法治实践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三)不断加完善法律服务站工作,全面推进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

  在全省乡镇、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目前,全省法律服务站已达2293个,驻站人员6333人,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去年,全省法律服务站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6240次、化解矛盾纠纷22803件、防止治安和刑事案件786件、开展法制宣传2312次,为法治吉林和平安吉林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去年5月,省法学会召开了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辽源现场经验交流会,不断总结法律服务站经验,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站建设。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参加了辽源现场经验交流会,对我省法律服务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后,省法学会将辽源现场经验交流会主要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时任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省长巴音朝鲁同志对我省法律服务站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辽源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全省法律服务站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去年9月,省综治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从今年开始,法律服务站工作纳入全省综治考评。10月,省法学会下发了《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法律服务站的职能任务、组织领导、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解决了全省法律服务站经费补贴问题。从今年开始,省财政已将法律服务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法律服务站运转提供了保障。我省法律服务站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在全国法学会系统进行了推广,在去年召开的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三)全省法学会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年来,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和机关建设。全省60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部成立。学术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调整充实了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力量,使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更加齐全,结构更加合理。研究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成立了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学、平衡法学、体育法学、监狱法学等5个研究会,目前,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达15个。为切实加强研究会建设,省法学会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学会研究会工作指导意见》、《省法学会2014年度研究会业务经费补贴支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召开了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和研究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建立了省法学会领导联系研究会工作机制和研究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库,目前全省专家库已涵盖了12个研究领域,纳入省内法学法律专家143人,完善了入库人员信息。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全省现有个人会员7709人,团体会员826个,完成了全省会员证件的印制和下发工作。法学会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了省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会长办公会、机关办公会等制度。同时,省法学会机关和党支部注重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州)法学会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市(州)法学会工作没有有效的开展,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县级法学会建设有待加强,有部分县级法学会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亟待完善和健全。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法学会工作的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法学会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总结市、县两级法学会典型经验,以先进带动后进,推动基层法学会工作整体提升。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为中心任务,认真贯彻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全方位的开展法学会工作,履职尽责,努力成为法治中国建设、法治吉林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为依法治省、推进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建设作出贡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开局之年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主要安排是:

  (一)在开展法律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站建设,用好省财政提供的保障经费,全面推进法律服务站发展。以吉林省法律专家库为基础,积极推动成立吉林省法律服务中心。二是建立完善与省、市(州)各级立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协作机制,受委托参加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起草论证工作。三是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对地方立法和政府出台规章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四是抓好两市(辽源、松原)、两县(农安、抚松),共建法治市(县)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在开展法学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抓好重点课题研究和成果应用转化。重点课题研究主要是要着力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要着力围绕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形成五大法治体系、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任务开展研究;二要着力围绕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出的重大任务开展研究;三要着力围绕省、市(州)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对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期待、要求开展研究;四要着力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二是积极开展法学交流活动。做好第十届“东北法治论坛”承办工作;继续加强对外法律交流,巩固交流成果。三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和优秀法学成果评选活动。

  (三)在开展法制宣传培训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继续抓好“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现“双百”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制度化。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法律“六进”。二是组织专家学者配合相关媒体开辟专栏,宣讲中央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省法学会与吉林日报社已经协商确定,从2015年2月开始,在吉林日报理论版开辟专栏,由省法学会组织省内的法学专家为专栏撰稿,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解读和宣讲。三是不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办好《法治吉林建设研究》内刊、《吉林法学简报》和省法学会网站,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供良好的载体和平台。力争创办一个公开发行的刊物。四是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吉林分中心作用,为法治建设培养骨干力量。今年要举办市县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对市县法学会干部进行培训。

  (四)在咨政建言当好智库上取得突破。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契机,在咨政建言当好智库上发挥好作用。今年的主要工作是:在全省法学法律专家库基础上,建立全省法治建设智库;积极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创办省法学会《要报》,对重大研究成果及时报送省委决策部门。

  (五)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突破。按照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省法学会全面加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主要是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法学法律人才培训,通过开展各种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二是加大对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平台。通过开展青年法学论坛、青年研究沙龙等平台,发现和扶持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协调省内立法、司法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参加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六)在加强法学会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去年,全省县级法学会全部成立,法学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解决县(市、区)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问题,要全面提升基层法学会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的发挥基层法学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作用问题。进一步抓好研究会建设,扩大研究会数量,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中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要发挥好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在重大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的评议和咨询作用。要不断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密切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渠道和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和领域,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要加强法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会议、会长办公会会议、会长会议等制度,继续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目标责任制,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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