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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承办第九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举办第九届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活动;“青海法学网”网站被评为“十佳”优秀网站;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学学者人员信息,建立人才库;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各类法学交流研讨活动。

 

  青海省法学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体会议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精神,以服务“三区”战略、服务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主线,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推进法学研究,提升法治宣传水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展现新面貌、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法治建设水平。省法学会坚持“团结、引领、服务”的工作方针,主动融入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的实践,在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中彰显作为。一是围绕我省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推进司法公开、依法推动藏区稳定、信息安全及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研究,组织专家学者申报立项课题20项,其中资助类课题8项、自筹类课题12项。二是围绕“深化平安青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向全省征集论文、调研报告114篇,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印《平安青海建设理论研讨论文选编》,为基层单位深化平安建设,解决实践问题,提供了启示和参考。三是围绕地方立法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开展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青海省邮政条例(草案)》、《西宁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召开立法论证会、研讨会,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共78条被立法部门吸纳。四是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开展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论证工作,组织法学专家热议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在《青海日报》头版刊登。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组的要求,配合省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从省属高校和法学研究机构,采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学学者人员信息,建立人才库。召开推荐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座谈会,推荐了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专家名册。

  二、积极搭建平台,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省法学会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各类法学交流研讨活动,着力增强服务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积极联办和承办法学论坛。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共同承办的第九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在西宁成功举行。来自西部十二省市区及新疆建设兵团法学、法律界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近150名代表,围绕“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法治协调问题研究”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论坛共征集学术论文900多篇,评出50篇优秀法学论文进行了表彰。对论坛获奖论文进行进一步加工提炼后,形成了第九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综述上报中国法学会,并将在《中国法学》学术期刊刊登获得论坛一等奖的论文。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调动了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西部地区法学界、法律界在全国的影响力。二是受国务院台办、中国法学会委托,在省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省法学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筹备组织,制定详细工作预案,精心安排各项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九届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活动。来自台湾12所院校的法政专业青年师生和青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一道,聆听法治讲座、参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观摩法庭庭审,加深了对大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认识,增进了两岸政法专业学子和法律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此届夏令营成为国务院台办主办九届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以来,创造若干个“第一”最多的一届。第一次从开营伊始就将两岸学生混合编组,使同学们有机会更直接、更深入地相互认识了解;第一次组团飞行时间最长、行程最远、活动地点海拔最高,存在诸多衔接配合环节和一定的潜在风险;第一次组织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深入青藏高原,克服了种种困难,妥善处置了一些复杂情况,实现了在高海拔地区组织活动的突破。夏令营活动在两岸师生中引起良好反响和普遍赞许,受到了国务院台办、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省台办领导的高度肯定。夏令营名誉团长、台湾向阳公益基金会董事长廖正豪先生特致函表示感谢。三是积极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第三届“中国优秀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刚荣获三等奖,实现了我省此奖项零的突破,在我省法学、法律界引起强烈反响。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律史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暨中国边疆法律治理的历史经验学术讨论会、第十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暨严存生先生法社会学思想研讨会等,就相关法学、法律、史学问题进行学术讨论。推荐2名会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台湾进行考察交流,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四是省法学会主办的《青海法学》期刊,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体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法治建设”等法学、法律问题,组织发表了一批观点新、质量高的文章,充分发挥了理论阵地作用。五是加强学会网站建设,不断丰富和拓展网站内容和形式,网站的学术性、思想性和宣传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评选活动中,“青海法学网”被评为“十佳”优秀网站。

  三、立足现实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省法学会结合自身优势,发挥职能作用,以深化“双百”活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法治青海建设基础性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一是坚持深化“双百”活动。按照全国“双百”组委会的部署要求,省法学会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工委,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青海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为宣讲重点,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宣讲对象,邀请国内知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和省内专家学者,分别采取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先后在西宁市、海南州、黄南州、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和省委党校组织5场法治宣讲报告会,听众涵盖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干部、高校师生、大中型企业干部累计3000余人。2014年度青海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广受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省法学会会同团省委,联合省属高校、西宁地区律师事务所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先后在西宁市中心广场、湟源县波航乡纳隆村文化广场、西宁市七中东校、虎台分校和西宁市聋哑学校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活动期间为现场群众,免费发放法制书籍、法制宣传手册和各种法律知识读物8000余册(份),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6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培育了法治信仰,促进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高。因成绩突出,省法学会再次被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评为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 “先进集体”。

  四、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法学会自身建设。从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入手,重点抓好六项工作,逐步使法学会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一是理顺省法学会管理体制后,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学会办公地点和人员已从省司法厅搬移到省综治委铁路护路休整培训基地,工作条件得到改善,人员力量得到加强,保障力度得到提升。二是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在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青海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于8月12日在西宁召开。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明确了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三是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内部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认真调研论证和借鉴兄弟省市法学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法学会机关成立了办公室(联络)、研究部、会员部三个内设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室的工作职责任务和人员岗位分工。在此基础上,向省委政法委呈报了《关于增加省法学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该请示已由省委政法委递交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协商落实之中。四是建立省法学会党组。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参照兄弟省市法学会的做法,省法学会向省委政法委呈报了《关于建立省法学会党组的请示》,明确了法学会党组的主要职责,提出党组书记及成员的建议名单。省委政法委向省委进行请示。省委下文《同意成立中共青海省法学会党组的批复》(青委〔2015〕16号)。五是加强会员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会员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重新整理完善了法学会会员信息档案,做好会员入会申请表审核、个人信息录入和会员证制作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了重新梳理;对各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工作以及骨干会员资料报刊投送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了会员短信群发平台,与“青海法学网”互补联动,及时发布法学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日常工作进展信息;启动了法学会专家库建设工作。六是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召开省法学会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制定和完善了《青海省法学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特邀研究员建议名单,组建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调整增补了一批特邀研究员。

  总体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省法学会围绕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全体会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倡导优良学风,开创了我省法学工作新局面。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爱岗敬业,为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省法学会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机关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管理服务相对滞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各级党委政法委、各政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机制不健全;法学研究队伍整体力量不强,知名专家学者特别是中青年法学骨干不足;法学研究的攻关能力、创新能力不足,课题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转化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缺乏深度、广度、针对性;《青海法学》的办刊质量和水平不高,刊物的权威性、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青海法学网”亟需升级改造。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2015年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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