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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2015 年综合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6-01-27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团结引领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首善标准,推动工作创新,积极服务大局,在开展咨政建言、组织法学研究、推进研究组织建设、服务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推出了新举措、实现了新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第一部分: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首都大局,咨政建言展现新作为

  一是学会充分利用首都法学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当好首都法治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围绕“十三五重大规划”、司法体制改革、城市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地方法规的咨询论证,应市人大法制办、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的委托,学会邀请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参与研讨、出谋划策,承办了“应急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座谈会”等四场立法咨询论证会,专家学者的水平、研讨成果的质量得到组织方的高度评价。

  二是积极编撰法治建设白皮书,全面反映首都法治发展状况。今年以来,此项工作从与政法委研究室合作完成转变为学会独自承担。上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市财政给予93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9月22日,由市法学会编纂的《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正式发布,是北京市第一部全面、客观、权威反映首都年度法治发展状况的白皮书。在保持去年风格的基础上,定位更加准确、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特色更加突出,不仅能够在全国展示我市法治发展状况,更能向世界展示北京乃至中国的法治建设成效,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三是扎实推进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的改版升级。市财政今年新批复128万预算资金。市委组织部对此也高度重视,将人才库列入人才资助项目。学会专门制定了人才库改版升级调研方案,组织在京35所高校等相关单位召开了2015年人才库建设工作部署会,赴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完成了人才库升级改版方案,确立了人才库的平台定位、建设原则等相关事项,明确了搭建专业全面的人才储备库、法学研究与实践综合服务平台、法学人才孵化器的工作目标。学会的人才库建设得到中国法学会、市委组织部及兄弟省市法学会的高度评价,在2015年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市法学会专门介绍了建库经验。

  二、围绕中心工作,法学研究开创新局面  

  一是认真研究出台指导意见。为加强对法学研究的具体指导,规范运行机制,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学会出台了京法党[2015]1号文件——《北京市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繁荣首都法学研究的意见》以及《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法学会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意见》,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服务党政决策,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学会的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加强环渤海区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建议》等两篇学术文章被中国法学会要报第2期、18期转发,《关于中美网络安全对话的建议》被中国法学会要报特刊第4期采纳并报送中央领导。市法学会报送的文章在要报的刊发数量在全国法学会位居第一。

  二是精心组织课题研究。学会坚持以法学研究为主导,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标,以创新运行机制为依托,形成了由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组成的市级法学研究课题体系,课题研究始终保持内地领先水平。2015年,学会在课题的设置上,一方面坚持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住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最亟需解决的问题,直面首都立法、执法、司法相关部门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问题确立选题。学会首次经政法委书记办公会批准确定市级课题35个,其中重点课题10个;另一方面坚持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同促进,学会首次在市级法学研究课题中设置了青年课题,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法学家提供学术舞台。

  三是积极开展法学交流。学会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举办论坛。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直辖市法治建设”,学会于今年9月和11月分别举办了首都法学家论坛和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专家以主题报告、专题发言等形式为服务首都工作大局建言献策,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就市台办为促进京台两地法律实务界交流与合作,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而提出的创办首届京台法律实务论坛的构想,学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作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并以“两岸投资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在台北召开了首届论坛,形成了积极反响,为推进两岸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努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学会积极举办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法律与政策”法学家沙龙、“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社会安全稳定协作机制”研讨会、京津冀人才库工作交流座谈会,增强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打造精品学术期刊。学会坚持围绕现实和理论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司法体制改革、民法典编纂、生态文明法治等组织专题,加大向法学名家约稿的力度,打造精品文章。全年共出刊12期,刊发184篇文章,专稿7篇,发行量达5000余份。在受到网络及数据库冲击、期刊发行数量普遍下降的情况下,《法学杂志》订数不降反升,转载总数历年最高。在第八届编委会暨杂志创刊35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专家学者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将《法学杂志》凝聚人才、培养人才的成效概括为“法学杂志现象”。《法学杂志》继续保持核心期刊的地位和荣誉,学术评价不断提高,今年先后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

  五是努力推动对外交流工作。学会以“建设国际型的学术团体”为目标,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与天津市法学会、河北省法学会共同召开了“京津冀法学会交流合作工作会议”,在凝聚共识、合作共商、资源共用、联手共做、成果共享五个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与市台办在对台法律交流方面达成共识,建立合作机制,签订了《京台法律实务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与青海省法学会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研究会组织建设、法学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达成共识,签订了跨区域合作协议。作为项目合作单位和中非法律研究中心的理事成员单位,协调组织了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及构建中非联合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学会派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的团组赴法国进行“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国际研修培训项目等4个境外交流活动,派员参加了第二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通过这些交流活动,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探索了中国法学会提出的建设国际型研究会的方法和路径。

  三、创新管理理念,研究组织迸发新活力

  一是加强对研究组织的指导和规范化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重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法学会研究会、社团法学会管理办法》、《北京市法学会研究会、社团法学会换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适合研究组织特点的工作机制,学会推动研究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和研究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市情报告会形成长效机制,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对学会工作进行深入指导,明确了研究会建设的发展方向。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胡雪峰、赵磊应邀分别就新常态下的首都经济、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作主题报告,提升了各研究组织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不断巩固壮大首都法学研究队伍。2015年,学会新发展会员1302人,会员总数达9445人,团体会员达201个。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已将全部会员信息导入新的管理系统。新成立不动产法研究会、物权法研究会等3个研究组织,市法学会所属研究组织从39个发展到42个。完成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房地产法学会等5个社团法学会的年检审查以及破产法学会等4个研究组织的换届指导工作,推动金融服务法研究会到市社团办进行成立登记,为法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各研究组织学术活动活跃开展。今年以来,法学会系统40家研究组织先后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100余场次,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共同推动两岸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与交流中,学会指导并全程参加了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与台湾高雄律师公会联合举办了“两岸法律交流活动”。在落实协作性研究组织建设方面,学会支持破产法学会指导、推动了上海、山东两地法学会分别成立了破产法学研究会,并开展了系列破产法方面的研究与交流活动。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方面,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和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奥申委订立了《学术团体协助冬奥申委承办法律业务的合同》,为北京2022冬奥申委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基层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就推动区县法学会的成立,学会起草了《关于组建区县法学会的请示》和试点区开展法学会建设的工作方案,将海淀区、大兴区作为试点区。为落实工作方案和领导批示,学会领导带队先后赴大兴、海淀区委政法委进行调研,并组织相关同志到天津、重庆学习考察,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五是不断丰富服务手段。学会编印《研究组织工作动态》12期,刊登研究组织各类工作信息57篇;开通《会员手机月报》,通过短信平台向会员及中国法学会、各省市法学会领导发送活动信息217324条。通过召开“会员工作座谈会”,对会员工作与管理进行研究和探讨,密切与会员的联系;通过举办“会员活动日”,增强了学会凝聚力,与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形成良性互动。

  四、打造特色品牌,服务社会建设实现新进展

  2015年,学会认真履行“枢纽型”社会组织职能,坚持以实现服务管理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两项工作的“转型和升级”为动力,通过完善、创建五项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工作的规范化效益化品牌化发展。

  一是完善团结凝聚机制,参与社会建设更加广泛、领域不断拓宽。学会积极动员、鼓励法学法律组织参与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2015年,北京市法学会系统共31家组织,申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44项。比2014年申报项目的组织增加了5家,申报的项目增加2个,组织参与数与项目覆盖面分别增加了19%和5%,2015年市社会办批复我系统支持资金152.8万元。服务领域由法治宣传向矛盾化解、权益保障、平安北京建设等方面拓展。

  二是完善培训交流机制和审查考核机制,组织社会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务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对项目申报、实施、考核、验收等关键程序环节的培训考核力度,组织开展优秀实施项目和先进组织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明确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活动质量,促进项目规范化开展。一年来,市法学会系统联合各类机关和组织103家,动员了600名志愿者,编写了20万字的培训教材、资料,服务100多场次,化解社会矛盾1000余件,实现了社会、民众、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四方受益”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三统一”。

  三是创建品牌孵化机制,培育和孵化工作不断创新,优秀服务品牌不断涌现。学会通过打造“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服务品牌,今年又培育孵化出其子品牌“法治建设公益讲堂”。一年来,该讲堂覆盖昌平区所有街镇,共组织了20场,培训基层干部近4000多名。2015年,学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协调下,积极开展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配合筹备成立了“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于研究中心”,组织法学法律专家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接待、调解、终结等项工作。及时完成了组建中心的审核工作并推荐140多名专家参与信访工作,其中有10人作为专家咨询组成员。此项工作得到市委政法委的认可。在学会的影响和带动下,各法学法律组织积极开展品牌的培育和孵化,有50%以上的项目实施组织有自己的服务品牌,涌现出了“普法、释法,走进企业,走进职工”、“彩虹之爱”、“‘守护青春,超越迷途’司法社工公益行”等一批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四是完善支持激励机制,奖励力度不断加大,考核成绩更加优异。2015年,学会表彰优秀实施项目和先进承接组织各7个,表彰我系统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8个。同时,法学会带头争先创优,积极参加市委社会工委组织的“社会好人”、优秀项目等的评选,树立典型和榜样。2015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我系统5名个人(全市107名)、4个群体(全市105个)上榜;法学会购买管理岗位工作在全市考核中被评为“优秀”;3个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奖励12万元。2015年法学会系统得到支持的购买社会管理岗位数27个,得到支持资金135万元,支持的组织数达到11个。

  通过机制的创建,有效提升了法学会系统服务法治建设的能力。中国法学会陈冀平书记批示肯定了“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活动,中国法学会信息、《中国法学会会刊》、《民主与法制时报》、《北京社会建设信息》分别转发、刊发了我会开展“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等活动的相关情况。

    五、发挥独特优势,法治宣传取得新成果

  一是提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的影响力。2015年,学会积极推进法学家“三进”活动—— 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校、进高校,重点做好“少数关键群体”的法治理念培养和法治能力的培训。学会代表市委协助中央六部委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双百”活动2015年度首场报告会,组织市属有关单位100名领导参加。在市委组织部支持下,学会举办了2场“双百”报告会,分别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张鸣起同志为北京市区县局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讨班做辅导报告。

  二是为配合新法颁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学习宣传《立法法》,市法学会举办了“《立法为改革助力——学习宣传新修正《立法法》首都法学家沙龙”。为积极响应新颁布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提高居民控制吸烟意识,学会主办了“爱首都、学法律、促和谐”首都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公益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普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第二个“12•4”国家宪法日,学会首次举办了由中国人民大学等六支志愿者队伍组成的100余人青年普法志愿者参加的“宪法连着你我他”主题演讲比赛,并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开展宪法文化主题活动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的力度。

  三是积极建立与权威专家、主流媒体合作的常态化法治宣传机制。学会邀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治时报等媒体召开媒体记者座谈会,与媒体就首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中发挥专家的舆情引导作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2015年,学会组织首都法学专家40余名参加了法治节目制作培训,推荐16名专家参加了电视台、电台的法治宣传报道节目。

  六、立足争先创优,学会自身建设达到新水平

  一是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2015年以来,学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12次,组织处以上干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等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在集体学习郭金龙书记党课报告的基础上,学会党组成员紧密结合学会工作实际,向机关全体人员亲自讲党课,激发学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围绕三个主题,学会党组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立足本职为全市中心工作献计献策的信心和动力。

  二是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学会注重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在学习“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干部”孔立菊同志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纪念七一联合党日”活动,积极组织“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五个表率”活动,举行了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引导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会先进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

  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学习监督、激励机制和岗位教育培训制度,搭建干部锻炼平台,有计划地选派学会优秀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加强对学会干部能力的培养。同时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在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得到学会全体干部的认可和肯定,为学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法学会上述工作取得的成绩,中国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领导都多次批示给予肯定。《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的重视,王乐泉、陈冀平、张文显等各位会领导均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提出殷切希望,邱水平同志也给予批示鼓励。

第二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15年,市法学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国法学会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在法学研究方面,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不多,法学理论对全市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的贡献还不明显,首都核心法治智库建设亟待探索;在研究组织建设方面,研究组织对法学各学科覆盖不全面,各研究组织工作发展不平衡,区县法学会建设滞后,会员发展和服务的力度不大;在服务首都政法工作方面,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能力有待提高;在队伍建设方面,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创新意识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2016年的工作中重点研究,全力解决。

第三部分:2016年工作计划

  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北京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牢牢把握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把握“三个团体、一个组成部分”的工作定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实际行动在更高的起点上全力推进首都法治建设。以学会换届为契机,全面加强学会建设,努力在核心智库建设、开展法学研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建设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以及学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首都核心法治智库建设

  一是发挥法治智库在咨政建言、法治保障、风险评估方面的功能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首都发展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现实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性、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积极参与立法起草修改,开展新法实施情况追踪,组织研究会开展相关领域法律建设的系统梳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实施状况评估;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成为法治领域第三方评估的主要力量。二是继续编撰好《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坚持从第三方视角客观全面地反映北京市年度法治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在今后的编撰中,不断总结经验,增加“首都法治状况满意度”民意调查内容、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内容,增加专项报告的数量。三是研究建立北京市法治指标评价体系。 对北京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基本情况、相关单位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社会大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开展数字化评价,为政府客观了解法治建设成效、及时发现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四是做好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建设。 找准人才库建设与智库建设的结合点,提升功能性、实用性、服务性,为首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提供优质专家,为促进优秀成果倍出并有效转化提供基础保障,为顶层智库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推动法学研究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以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推出一批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积极服务首都法治实践,围绕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精心组织专家学者破题攻关;围绕司法改革、平安北京建设、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二是积极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建立研究成果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各研究组织的最新研究成果;推动落实《关于促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意见》,强化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面。三是继续做好相关法学论坛工作。 组织好“首都法学家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社科前沿法学分论坛、京台两岸法律实务论坛”五大法学论坛。在提高论坛质量和水平、创新论坛组织机制和形式、体现论坛的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科研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领导干部的沟通、合作。四是进一步提高《法学杂志》的品牌效应。 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人优我特”的创刊思路,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刊登发布法学研究最新成果,提升杂志的法治服务能力。发挥杂志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扩大“法学杂志现象”,提高杂志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五是加大对外法学交流的力度。 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的对外交流活动,深化京台法律实务研讨交流机制,拓展丰富对外交流项目,有实效的开展互访、培训及研讨活动,探索指导研究组织与境外对口机构开展法学研究合作,丰富学会学术研究的视野,提高服务能力。

  三、探索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新机制和工作方式

  一是切实发挥新一届常务理事会领导层的职责作用。 研究建立《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联席会议制度》、《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保障学会工作科学有效持续发展。二是规范和完善法学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建设。 修改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参与学术评价活动的原则、范围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术委员会中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依据权威性、学术性、实用性的标准调整委员会人员结构,吸纳专业素养高、学术威望高、工作热情高的专家学者加入委员会。成立研究组织指导工作委员会,吸收研究组织的领导和专家参与研究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推动,增强学会组织建设的先进性和群众性。三是建立保障学会工作开展的合作机制。 固化与市人大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协社法委的战略合作机制;成立应用法学研究会,建立与全市政法各部门的日常合作机制;建立与市教委、社科联、市委社会工委的有效协作机制。

  四、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抓好研究组织建设。 根据学科研究需要,有针对性地成立一批专业研究会,不断完善研究会建设;根据首都法治实践需要,探索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建设。加强研究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的研究组织。二是抓好区县法学会建设。 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转发的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工作意见。提高认识,明确职能;抓好试点,全面覆盖;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三是探索对非在编研究团队的引导和扶持。 协同市教委做好相关研究团队的基础信息掌握,了解数量和状况;发挥学会的独特优势,做好团结、凝聚和引导工作,注重研究团队积极性的保护和研究作用的发挥,使其成为我市法学研究的新生力量。四是抓好会员队伍发展。 降低入会门槛,积极引导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会员队伍;畅通入会渠道,重点做好立法机关、政府法治部门、法律服务领域和企业法务等实务部门的会员发展;做好会员服务,创新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水平,提高会员对学会的归属感。

  五、加强深化和拓展社会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发挥人才优势,做好人员的储备和培训;发挥第三方的优势,积极参与接待、化解、评查和终结工作;发挥法学研究优势,做好问题的梳理和对策的研究,促进标本兼治。二是积极参与政法舆情引导工作。 建立舆情引导人才数据库,解决好“请人难”的问题;开展技巧培训,解决好“发声难”的问题;及时跟踪社会舆论,精心策划专题,解决好“有实效”的问题。适应当前“互联网+”的网络传播新形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新型传播手段,切实发挥专家学者在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中的正面舆论引导作用。三是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抓好“双百活动”的有效组织,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抓好“法治建设公益讲堂”的升级版建设,着利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抓好“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着力提高基层普法活动的实效性。四是积极主动参与首都社会建设。 继续打造定位准确、内涵丰富、面向基层、服务民生的“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服务品牌;巩固深化团结凝聚机制、培训交流机制、审查考核机制、品牌孵化机制、支持激励机制,团结凝聚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实现社会、民众、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四方受益”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三统一”。

  六、加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长效机制。 加强与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沟通和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诉求和呼声,积极为其开展法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号召力、影响力和服务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服务。 积极做好老一辈法学专家法治思想和研究成果的传承保护;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构建法治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积极为青年学者搭建平台,加大对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三是加大人才培养的保障和激励力度。 建立以能力和成果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使用机制;通过开展评选“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参与“双千计划”的实施、组织境外培训等活动,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

  七、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加强干部的考核、培养、交流和选拔任用,调动干部积极性。二是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有序管理。 结合内控体系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使机关工作运转更加灵活,力量更加集中,合力显著增强。三是继续巩固学会机关和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 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研究组织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素质能力。通过调研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相关对策建议的针对性、科学性,推动学会工作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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