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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 年工作安排

时间:2016-01-27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和襄军会长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三个立足”,注重“四个面向”,主动服务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安全天津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人民群众法律新需求,坚持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拼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展现新面貌。

  1 、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法学会群团组织党的建设迈出新步伐。 市法学会参与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的修改讨论,推动建立党组工作,经襄军同志批示同意,7月22日向市委政法委作出请示,商请有关部门尽快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坚持工作讲评制度,实行工作日志,责任明细到岗位,把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机关党员示范岗活动得到市级机关工委通报表扬。

  2 、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区县法学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全市16个区县陆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形成完备的区县法学会组织体系,落实了经费保障、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项工作,坚持将区县法学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目标责任书考核。各区县法学会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天津,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全市5834个社区村全部建立了以法治宣传、开展普法和进行调解为主责的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法律服务“六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 、加快推进建立新型智库,法学理论司法实践研究取得新成效。 组建完成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标志着我市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研究的高端智库基本形成。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针对性实践性应用性专题研究,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实践,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荐45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定期举办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专题研讨咨询活动,形成的56项研究成果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吸收采纳到文件和地方法规中。今年有16项重点研究项目列入市社科基金,其中,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承担的“现代大众传媒对犯罪新闻信息传播的实证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场域融合研究”、“民间资本投入社会福利研究”列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编纂的《中国天津司法起源与发展》,填补了国内地方司法史研究空白,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胡建国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市人民检察院获第三届“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优秀组织单位奖,实现我市在该国家级奖项零的突破。

  4 、以开展“法治四季大讲堂”为契机,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不断提升。 立足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对问题,紧紧围绕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动“双百”活动深化,“六五”普法成效显著,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覆盖面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市区县“双百”活动组织推动机制,印发了深入推进“双百”活动的实施方案,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举办法治专场讲座,各区县法学会定期组织区县法治专场讲座,市法学会网站、《天津法学》实时更新、定期出版,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蓬勃开展。今年以来,中国法学会网站、中国《民主与法制时报》和《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天津长安网等新闻媒体刊发市法学会宣传报道75篇,市法学会网站刊登各区县法学会、各学科分会宣传信息1380条。

  5 、立足“三个面向”,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广泛覆盖惠及群众。 积极参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市政府连续多年将法律服务援助列入二十项民心工程,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六大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指导目录,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信息平台和动态管理系统一体建设为核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五个体系”建设,实现法律咨询服务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天津市医患纠纷解决方式等法律服务经验在全国推广。

  6 、积极搭建多种形式合作交流平台,对外法学交流工作开启新征程。 坚持立足天津,相互学习借鉴,加强与兄弟省市区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动态联系沟通,积极推动京津冀法学研究合作交流机制项目落地,搭建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平台,法学合作交流呈现出更加开放、日趋活跃的发展态势。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赴法、赴美考察交流活动,圆满完成天津市法学会首次赴台考察交流活动,开启法学会对外交流破冰之行。

  7 、积极打造增强吸引力的“会员之家”,广大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注重发挥法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密切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制度机制,加快推进会员联络员网络信息化,加大会员发展工作力度,实现年度发展新会员增长30%目标,市区县“会员之家”建设迈出新步伐。主动做好接长手臂、形成链条的工作,广大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岗位上展现作为、积极贡献。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主要抓了六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确保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 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后,襄军会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法学会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在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用中央和市委指示精神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市法学会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专题培训,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教育引导法学会干部充分认识准确把握法学会事业发展的时代背景,紧紧把握发展面临的机遇,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一灵魂,坚持把政治性作为法学会工作的第一位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个“核心要义”,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定力、坚持政治信念、强化政治引领,在法学理论研究中,确保不出现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相悖的学术观点,确保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确保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紧扣时代主题、强化思想建设,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体现在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 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走在时代前列,在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实践、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建功立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实地参观、观摩市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情景报告会、参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主旋律,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先进引领后进,以文明进步代替愚昧落后,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开展各项活动中,努力做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汇集力量,团结带领所联系群众的工作,激发起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

  (三)坚持团结服务、强化凝聚作用,把保持和增强群众性落实到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主动把服务会员和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工作做实做到位,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实地调研、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对外交流多种形式活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学术抱负、以专业才能报效国家搭建更加广阔平台。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点、把握群众需求,立足于所联系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做好接长手臂、形成链条的工作,广大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岗位上展现作为、积极贡献,法学会党的群团组织凝聚力不断增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服务推动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

  (一)选准法治天津建设中的瓶颈问题,组织开展重点研究。坚持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同步跟进。 市法学会与市委研究室、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社法委等部门建立法学研究课题合作机制,召开法学研究课题合作机制联席会,制定《天津市法学研究课题合作机制试行办法》,确定20项重点研究课题项目,整合全市研究资源,组织专家学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重点研究,形成了《关于建立法治天津建设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的建议》等一批研究成果。围绕加强地方立法,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2015年天津市地方立法研究项目指南,向市人大常委会推荐45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定期举办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专题研讨咨询活动,开展推动科学立法专题调研,把法学理论研究与地方立法实践紧密结合,主动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的作法在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交流。

  (二)紧紧抓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重大国家战略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深度研究。 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研究,组织开展对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布局科学化、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竞争高端化的研究。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研究,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法治保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与法律实施专题研讨,抓住推进新型业态和楼宇经济,组织召开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快区县楼宇经济发展研讨会,形成的对策建议通过法学会这个平台,专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在中国法学会和国家级法学法律及经济社会学术刊物上发表,市法学会与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和南开大学联合就实施重大国家发展战略的社会稳定问题开展调研,形成的研究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三)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应用研究。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坚持对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提出招法,拿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切实把法学理论研究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研究,积极推动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的研究,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紧紧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深度研讨,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和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等深层次问题,组织市政法部门和专家学者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建言献策,撰写理论调研文章368篇,为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智慧。

  三、坚持把桥梁筑牢,切实把纽带拉紧,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彰显“智库”作用

  (一)加快推进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骨干队伍建设。 落实天津市法学法律人才10年培养发展规划,建立与市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和法律实务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充分利用法学理论研究媒体和研究论坛,筹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拔尖人才库,开展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评选活动,组织申报中国法学会2015年省部级课题,组织推荐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评选,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等评选活动。编纂完成《中国法律年鉴》“2015年天津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启动《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5年卷)》征集工作,市法学会编纂的《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4年卷)》正式出版,集中展示近年来天津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研究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加快推进法学新型智库建设。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进行学术评价、学术论证、学术咨询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调整充实学科分会,加快培养中青年法学学科带头人和法律实务拔尖人才,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通过推荐我市拔尖人才赴境外考察培训,选取知名专家学者入选《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等方式,搭建人才展示才华的平台。积极探索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咨政建言新途径,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选聘区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十三五规划”、司法体制改革、城市环境治理、社会治理创新等问题及地方性法规开展咨询论证,推动课题研究和学术成果实现转化。提升新型智库功能性实用性服务性,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打造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

  (三)积极推进法学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 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市法学会与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建立参与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合作交流机制,把适合法学会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转化为研究课题,通过合作攻关、课题引领、专题研究等项服务,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市政法部门和区县法学会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探索,市检察机关举办了第九届检察论坛,市司法行政机关举办了司法实践研究成果论坛,一批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在服务推动区域法治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夯实基础、注重强化基层,积极推动区县法学会和学科分会建设

  (一)全力推进区县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市法学会印发《关于区县法学会建设指导意见》,把健全区县法学会组织体系列入2015年对区县综治考核目标,重点推动区县法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项工作,明确提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间表和任务书,市法学会对区县法学会建设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督查指导,定期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对市法学会各位副会长出席区县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具体安排,各区县已陆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区县法学会形成了完整的组织体系。我们针对区县法学会成立后,较为普遍存在的“干什么、怎么干”的困惑,充分发挥市法学会业务指导作用,通过举办区县法学会宣传信息工作和“会员之家”建设专题培训,召开全市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等形式,总结交流区县法学会工作情况,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区县法学会建设上新水平。

  (二)扎实推动学科分会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市法学会学科分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学科分会年度工作考评机制、学科分会联系点和研究课题项目制度。市法学会制定承担国家级和市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管理规定,组建课题研究专家团队,使专家与课题选项高度匹配,召开学科分会建设专题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引导学科分会和专家学者围绕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研究,不断提升法学理论研究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市法学会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学会干部围绕中心履职尽责能力,坚持工作讲评制度,实行工作日志,责任明细到岗位,把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经常化。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标准,使每个党员的言行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从严要求,强化各项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各项制度,形成讲大局、守纪律、重品行,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推动工作上新水平。

  (四)积极推进工作目标过程管理服务创新。 注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考核,认真履行市法学会管理服务职责。按照“四有”标准,制定区县法学会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厘清工作权重,明晰岗位职责,通过市法学会网站和QQ工作群等平台,实时展示区县法学会工作情况,不断强化过程管理服务。根据学科分会涉法类社团的性质任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对涉法类社团管理力度,围绕涉法类社团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学术引导、评价激励、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服务管理和协作交流机制,对各学科分会年度工作按照5大项42子项进行量化和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保障和成果奖励等激励机制挂钩,推动学科分会不断提高法学研究课题水平,促进涉法类社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坚持选准角度、突出特色,扎实推进“双百”活动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双百”活动。 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公检法司主要领导亲自备课,进行专题讲座,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举办“法治四季大讲堂”,积极参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等项活动,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门和社科研究单位,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涉险滩、啃硬骨头”和面对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组织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撰写出一大批专题调研和理论文章,运用法治思维解疑释惑,破解难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注重面向基层,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双百”活动落实在基层。 建立健全市区县“双百”活动组织推动机制,印发了深入推进“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市法学会聘请我市专家学者到16个区县进行法治专场报告会,各区县结合实际,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我市法律实务专家、政法领导干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60余场,推动“双百”活动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区县法学会作用,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武清、宝坻、和平等区县法学会建立了以退休司法工作者为主体的品牌工作室。市法学会与团市委、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双百”活动的领域进一步拓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双百”活动影响力。 市法学会印发《2015年“双百”活动宣传信息工作安排意见》,举办市法学会系统网络信息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班,积极与中央和市各大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加大“双百”活动宣传报道力度,市电台、电视台和各区县有线电视台开辟法治宣传走进直播间专题节目,平面媒体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宣传推广“双百”活动做法经验,市法学会开通“双百”活动信息工作群,实时宣传介绍各区县、各部门开展“双百”活动的情况。

  六、坚持注重实效、搭建沟通平台,积极推进法学理论研究合作交流

  今年4月,襄军会长亲自带队到北京市法学会学习考察,围绕服务打造京津“双城记”,与北京市委、市委政法委和法学会领导进行座谈,就加强两市法学合作交流,加快推进人才资源、学术成果、工作互动有效对接达成高度共识,目前首都法学知名专家学者定期到津辅导讲座、法学会机关工作定期联系通报等项措施已落实,我市法学法律拔尖人才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才库工作已启动。

  积极推动省市区法学会工作交流和研究项目合作,市法学会与各省级法学会建立了工作信息定期交换,与上海、河南等法学会搭建了工作动态实时传递短信平台,接待甘肃省法学会来津学习考察,应邀出席上海市法学会举办的第二届自贸区法治论坛。组织我市专家学者参加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第四届“环渤海体育法论坛”和第五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36篇优秀研究成果获奖。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市法学会对外交流开启破冰之行,赴台考察交流取得积极成果。

  2015年全市法学会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委政法委和襄军会长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政法各部门、市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鼎力协助的结果,是各区县法学会、各学科分会和广大会员辛勤工作共同奋斗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不断取得新进步。

  按照中央和市委开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的指示要求,对比中国法学会对省级法学会考核实施细则,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一是推动工作创新的思路和招法与形势发展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有待解决;三是学会干部把握大势、用心工作、开创局面的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市法学会党组组建工作尚未落实。我们一定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整改落实。

 

  2016年工作主要工作

  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乐泉和冀平同志对天津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对2016年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全年工作的总体安排,自觉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水平,更加注重在大局下思考,大局下行动,更加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更加注重增强活力、彰显特色,在“六个坚持”上寻求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1、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学会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把法学会群团工作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抓住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力契机,深入推进思想教育、问题整改、制度机制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具体落实在法学会各项工作中。

  2、坚持法学会“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能定位,自觉把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实践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动,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针对性实践性应用性专题研究,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实践,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3、坚持团结、引领、服务方针,把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作为法学会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真正团结起来、动员起来,汇集成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的整体合力,激励他们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中贡献力量。

  4、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紧紧扭住加强区县法学会和各学科分会组织体系建设这个重点,不断推进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加大指导推动,强化工作考核,切实发挥区县法学会和学科分会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5、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对问题,紧紧围绕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动“双百”活动深化,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

  6、坚持立足天津,相互学习借鉴,加强与兄弟省市区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动态联系沟通,积极推动京津冀法学研究合作交流机制项目落地,搭建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平台,推动法学交流合作更加开放、日趋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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