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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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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新疆法学会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荟萃、学术性强、联系面广”的独特优势,稳步推进法学会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培育法治文化及参与法治宣传服务、县级法学会建设、壮大会员队伍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开创了新疆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经验、亮点及荣誉

  工作经验:新疆法学会不断深化对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规律性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方向,保持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疆、研究新疆、服务新疆;三是必须坚持夯实基层、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引路、创新工作机制,把握规律、注重实效;五是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提升能力、扩大影响。

  主要亮点:一是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去极端化”法治问题研究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研究等重要课题研究,产生了一批有高度、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二是将2016年确定为“新疆法学会县级法学会建设年”,全力抓好县级法学会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目标任务;三是会员发展取得质的飞跃,建立了一支“讲政治、讲奉献、顾大局、懂法律、热情高”的庞大的多民族会员队伍;四是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及“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治精神,已成为培育法治文化的品牌。

  工作荣誉: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十一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主题征文优秀组织单位奖及第四届董必武成果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被自治区依法治区办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及应用转化情况

  2016年,新疆法学会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从依法治疆角度就“去极端化”问题法治研究、反恐立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法治社会建设等问题加强研究,取得了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成果。组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7项、西部项目4项、青年项目2项、后期资助项目1项;承担中国法学会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2项、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3项;出版《公共危机管理法治问题研究》等专著5部,公开发表论文321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68篇。获得自治区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2项。部分理论成果还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志在《中国在中亚成为恐袭目标风险分析与对策》要报上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在《ISIS国际恐怖势力渗透新疆现状评估及对策建议》要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宗教极端主义在中亚国家的发展评估及对策》被中央办公厅采纳;《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修改建议等5篇研究报告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修订立法建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纳;《关于构建新疆嵌入式多民族居住社会结构和法治环境的建议》《关于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补偿条例》等研究成果通过政协委员提案的形式进行成果转化。

  “去极端化”问题法治研究取得实效。将“去极端化”问题研究作为重点研究项目,组织法学、民族、宗教、社会学等专家学者,围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极端化”、社会治理等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在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举办了以“去极端化”问题法治研究为主题的新疆法治论坛。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领导做重要讲话,对近年来新疆法学会整合多学科的资源和力量开展联合攻关,集中破解自治区法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探索符合新疆特点的法学研究新路子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法学研究工作提出要围绕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围绕重大理论创新研究、围绕实践问题主动研究、围绕国际热点跟踪研究等具体要求。进一步调动了法学法律界围绕总目标,深化研究依法治疆等重大实践性、对策性问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课题研究工作取得新成绩。修改完善《新疆法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法学会研究课题。为进一步增强征文评奖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公正,制定并印发《新疆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下发《2016年度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有序开展课题公开招标申报工作。对60份课题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及开题,共评出立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7项。

  搭建学术交流活动平台。成功举办主题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第四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紧扣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民族团结、社会治理、反恐维稳和长治久安等问题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本届论坛共征集652篇论文(我区征集论文225篇),其中49篇优秀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在“中国青年法学论坛”征文和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征文中组织有力,共推荐32篇高质量理论成果,获得中国法学会两项优秀组织奖;开展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法学类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推荐20项成果入选复评。进一步完善课题成果要报制度,促进课题成果的转化,报送“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法律与政策研究”、“去极端化”法治问题研究等课题成果《要报》5期。结合区域特点,举办新疆“南疆区域法治论坛”、“北疆区域法治论坛”,收集基层法律工作者论文800多篇,南北疆法治论坛已成为基层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交流的一大品牌。

  积极参与立法咨询论证。与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建立参与地方法规制定工作常态化联系机制。组织专家学者对《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根据政法委安排,对《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实施方案》两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积极组织专家参加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稳定风险评估。

  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效果

  新疆法学会把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业来抓,作为培育法治文化的主要形式来抓,作为加强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打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品牌。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自治区“双百”活动组委会,对组委会成员单位进行重新分工,建立“双百”活动考评机制。结合新疆工作实际,围绕总目标和依法治疆实践,确定了学习贯彻《自治区实施办法》、构建反恐维稳长效机制,《“三期叠加”的历史源起和发展脉络》、《用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重点宣讲主题,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组织7名专家分赴9个地(州、市)举办18场声势浩大、彰显法治精神的专场报告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各地州市法学会牵头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188场次,实现了“双百”活动对县乡一级领导干部的全覆盖,直接受教育干部2万余人。

  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主题,组织区内知名法学法律专家用维吾尔语面向南疆中小学学生和乡村社区群众开展24场次法治宣讲活动,受到青少年和群众的欢迎,宣讲活动直接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组织文化演出队伍,以相声、小品、快板等曲艺形式在乌鲁木齐市部分中小学校开展8场法治文艺演出活动。各地(州、市)举办法治文艺专场演出、广场汇演等活动1500余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和法庭观摩等活动990余场次。各地法学会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学校、工矿企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6000余场次。免费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及“去极端化”挂图、宣传单、光碟等宣传品117万余册(件)。

  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服务工作,被自治区依法治区办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积极鼓励各级法学会发挥人民团体优势,利用各种节点,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依托当地综治中心、法律服务站等载体,开展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服务工作。在新疆法学会的指导下,各地(州、市)法学会已发展普法志愿者1.5万人,开展了一系列“巴扎日”(维吾尔语“集市”的意思)民族团结宣传、“马背宣讲队”、“社区大讲堂”、“理论宣讲队”、“专题讲座”等活动,共举办普法宣讲1.4万场,万人以上的宣讲活动达16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41.7万人次。充分利用新疆法学会门户网站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刊登法治新闻,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准确、及时的法律信息。指导基层积极打造以全国“时代楷模”——阿布列林•阿不力孜为代表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工作,已设立村(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纠纷调解中心)9100余个,基本做到村村有法律服务人员,解答法律咨询群众近300余万人次。

  编好《新疆法学》,管理好新疆法学会及各地(州、市)法学会网站群,使其充分发挥展示法学研究成果和进行法治宣传的作用。编辑出版《新疆法学》4期,共刊登文章60篇。编印《简报》20期。全年,新疆法学会网站共刊登各类信息300余条,中国法学会网站采用100余条。

  五、指导学科研究会和基层法学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及进展情况

  研究会建设。指导新疆医科大学成立“卫生法学研究会”,并于6月召开成立大会及首届论坛。协调乌鲁木齐市法学会筹备成立仲裁法学研究会。加强与各研究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新疆法学会研究会之家”微信群,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研究制定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库标准、程序的管理办法,建立“新疆法学法律专家库”和“青年人才库”,积极发挥人才库在开展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推荐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推进法治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县级法学会建设。将2016年确定为“自治区县级法学会建设年”,新疆法学会领导带头深入南北疆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协调各地党委、政府解决县级法学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具体问题。7月15日在哈密市成功召开“自治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积极采取实地检查、考核评比、下发通报等形式,加大督导推动力度。各地采取定点突破、分步实施、逐级推进的总体思路,制定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推进计划、倒排时间表、召开本地法学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不断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截止目前,全区95个县市区(不含兵团)已成立90个县市区法学会,基本实现了有机构、有编制、有场所、有经费、有机制,县级法学会数量比去年增长了8倍,除和田地区外,13个地(州、市)已实现全覆盖。12月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在新疆法学会2016年第16期工作简报《喀什地区积极推动县市法学会全覆盖》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法学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好工作。喀什的做法应予肯定和支持”。

  加大考核力度。依据中国法学会的考核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完善《2016年度地州市法学会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年终组成考核组对地州市法学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继续列入到自治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中。

  六、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举措

  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基础数据摸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州、市)结合实际加大发展会员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法学会。截止目前,全疆有个人会员14243人,比去年新增会员8674人,超额完成中国法学会下达新发展会员的指标;团体会员1142个,比去年新增365个。2016年共结余会费169912元。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会员档案、信息。积极通过微信、QQ群、法学会网站等新媒体为会员搭建交流平台,了解和听取法学法律界呼声,反映会员意见建议,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对外法学交流的形式、内容及收获

  应台湾两岸交流基金会邀请,组织9名法学专家学者完成赴台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应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亚研究所邀请,推荐学术委员会专家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法国参加“法官检察官招录制度”专题研修培训班,并参与撰写相关报告。

  八、年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团结引领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全面依法治疆服务作用发挥方面还不充分;会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地县两级法学会发展不平衡、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对外法学交流工作还需深入。

  改进措施:一是以贯彻落实陈冀平书记对加强新疆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巩固成果、强化措施,指导和规范地、县两级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政委有关文件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中的特殊作用,保证县级法学会“建立起来、运转起来、壮大起来”。二是团结、凝聚各级法学会的力量,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的作用,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培育法治文化两项重要工作,汇聚起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的磅礴力量。三是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的重视和帮助,力争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及对外法学交流工作上有新的作为。

  九、2017年度法学会工作计划

  2017年,新疆法学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政治思想引领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把服从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这个大局作为工作重心,坚持把“立足新疆、研究新疆、服务新疆”作为根本职责,坚持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各方力量作为重要使命,坚持把组织体系和履职能力建设作为突出任务,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1.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融入总目标,服从服务于总目标,做到党有号召,法学会有行动。组织引领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引领法学研究队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行动十分坚决,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依法治疆,加强推进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问题研究。立足法治角度,开展指向性、针对性、对策性强的实务研究,集中力量开展关系和影响新疆工作大局的重大专项课题攻关;紧紧围绕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问题加强系统性、应用性研究。

  3.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法治新疆为宣传教育主线,继续搭建高层次、高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群体,强化问题导向和责任意识,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立健全研究会和县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壮大法学会会员队伍,通过各级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人才参与立法咨询、法治实践、法律顾问、社会治理等工作,激发法学会工作活力,逐步实现县级法学会工作有效覆盖到社会治理各方面。

  5.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抓住群团组织改革和新疆法学会换届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建立适应法学会工作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切实履行好法学会各项工作职责。

  6.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从严从实为标准,切实改进法学会干部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紧密联系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让党委放心、让会员满意,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十、工作建议

  建议中国法学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法学人才援疆,并纳入中组部计划,定期选派中国法学会机关干部援疆工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以南疆地区为重点,动员19省市法学会对口援助新疆地方法学会建设,扩大在法学研究、人才培养、法治宣传服务、会员活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范围,力争将法学会援疆项目列入19省市对口支援工作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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