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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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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在省委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省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省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祝列克同志提出的“五个坚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引领、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资政建言、法治服务的能力水平,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出了努力,为建设“三个陕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新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今年以来,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着眼工作实际,务求突破,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省法学会新增所属研究会2个,市县区新增法学会5个,会员新增1090名(不含团体会员单位人数)、团体会员新增58个。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做出批示和表扬,对省法学会有关工作给予了肯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祝列克同志多次具体指导工作开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身体力行,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了《全面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等调研报告,起到了 “实干家” 正确的带头示范作用。机关全体同志团结一致,通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实现了“三提高、三突出、两加强”的目标。

  (一)政治引领水平得到提高。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出发,省法学会把党的建设牢牢抓在手上,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经常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指导法学研究,引领全省法学会系统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责任。一是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省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各市县法学会组织专题学习座谈会136场次、讨论39次、考试2次、民主测评2次,“两学一做” 专题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二是学习系列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对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做出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祝列克同志在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向各市法学会、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等,省法学会召开座谈会3次,举办培训会5次。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和加深法学法律工作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组织省法学会机关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四是加强省法学会机关理论学习。坚持每月组织学会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对自由主义》《党委会工作方法》《在组织里的人,要过组织生活》等,通过学习有关党规党纪、毛泽东同志有关著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提升了理论素养,增强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务大局能力得到提高。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省法学会充分发挥基础广泛、人才荟萃的优势,切实担当起建言献策、法治引导、服务社会的责任。省法学会作为法治建设领域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当好参谋助手的能力得到提高。一是建立访前法律疏导咨询中心。从8月份开始,省法学会积极与省委、省政府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大厅对接,设立了访前法律疏导咨询中心,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以第三方身份,通过“疏导咨询”的方式,采取“坐诊”“约诊”“网诊”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信访难题。二是推广建立法律咨询中心。省法学会在全省各地推行建立法律咨询中心45家,为政府职能部门解决信访问题提供法律帮助650余次,共接待来访群众单个访1580人次,群体访70批次1300人,为来访群众出具法律意见书163份。宝鸡市岐山县推行法律咨询中心以来,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0余件次,办结率达到100%,全县集体上访案件大幅度下降,过去较突出的涉农、涉教、涉军群访率较高的局面得到扭转,做到无一人上访,实现了赴省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的目标。三是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5月份,省法学会承担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项目”的子项目“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项目,成立了由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任组长的项目调研组,建立了由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等7个所属研究会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赴10个单位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10次,查阅台账资料500余份,走访交流近100人,并形成了5000字的调研工作报告和《陕西省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建议稿。通过各种实际行动,服务大局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

  (三)法学研究成效得到提高。把法学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了研究力量,推动了法治理论和法学研究的发展。一是参与立法。参与了《网络安全法》、《民法总则(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情况评估座谈会、《陕西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参加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调研座谈会。对《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工作规程(试行)》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修订草案)》、《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主持起草《陕西省实施办法》(专家立法建议稿)、承担了《陕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的委托起草工作。二是组织主题征文和举办研讨活动。举办了首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深化公安、司法行政改革”征文研讨活动,共收到论文和调研报告155篇,其中涉及法院工作的49篇,检察工作的21篇,公安工作的50篇,司法行政工作的33篇,涉及政法其他工作的2篇。省内法律院校专家学者,省级政法部门、市级法学会、基层司法实务单位的8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对加快全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帮助。举办了“刑民交叉案件热点与前沿问题”征文研讨活动,共收到征文50余篇。并形成了《关于规范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的意见》以送阅件形式送省级政法各部门领导和省人大相关领导参阅。开展了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典型案例征集、选定和编印活动,共收到案例143篇,其中省律协推荐18个,各市法学会推荐的29个,研究会推荐的11个,省检察院推荐的2个,省法院推荐的83个,其中民商事案件65个,刑事案例33个,行政案件17个,执行案件6个,劳动人事争议11个,仲裁案件10个,其它1个,其中18个典型案例经专家撰写点评意见后汇编成册,呈送省委领导和省级政法部门领导参阅。三是举办学术年会和专题研讨活动。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传媒法治研究会等所属研究会,举办了“执行程序中物权法律问题研究”、“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与人格保护的民法法典化模式”和“民法典是法官适用法律的宝典”等问题的研讨活动19场次,组织专题交流活动20余场次。四是完成了委托和交办的研究、研讨任务。完成了省委政法委委托的“如何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等四个重点研究课题。完成了省综治办的《城市化背景下的社会风险防控问题》的论文撰写任务。完成了对省级政法部门拟制定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指导意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完成了《人民陪审制度研究》等六个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五是力促研究成果转化。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完成的《关于网络通信监控法律制度的研究》成果,提出的网络通信监控协助主体、协助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等立法建议,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网络安全法》有多处采纳了省法学会会员提出的意见。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合作完成的《网络安全法应贯彻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理念》成果,报送中央有关部门采用。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撰写的《建议尽快修订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得到了娄勤俭书记的批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撰写的《设立“西安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得到了副省长张道宏的批示。六是编发法学研究刊物。省法学会共编发《送阅件》12期和成果《专报》2期,为省上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发挥了法学会的智库作用。七是组织参加其他法学研究活动。组织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一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首届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全国性学术活动,组织参加了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第八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组织参加了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和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主题征集。承办了中国法学会民诉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组织省法学会所属6个研究会加入了中国法学会组建的7个研究方阵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

  (四)法治服务重点突出。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优势,进一步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搭建平台,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一是开展了“双百”活动。印发了《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省开展“双百”活动进行了系统安排,明确了6个责任部门,提出了3项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宣讲主题,牢牢把握“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法治专题培训班、进党校、干部学院和高校的重点,授课内容不断丰富,宣讲方式方法有所创新。省法学会督促省级团体会员单位、各法学院校选派法学专家108名,深入全省12个市、100多个县区开展法治宣讲120场次。二是开展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各基层法院通过巡回办案、审判五进等形式,在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军营等地,公开审理案件812次,检察院系统组织了检察人员进行以案释法358次,公安机关发挥社区民警的作用,用群众身边发生的“小案件”、“小困难”等开展普法教育993次,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全省高校法治文化节活动开展面向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活动159次,指导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服刑人员、强戒人员,有针对地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知识86次。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特别是新法颁布日、法律实施日和纪念日,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开展面向青少年、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活动6511次,市、县(区)政法部门集中开展举办法治讲座2202次、普法宣传 9332次、模拟法庭 670次、法律咨询和服务6281次, 发放普法资料6180112册。省妇联和省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法治陕西暨三秦妇女大讲堂,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解读知识讲座在西安举行。省教育厅、司法厅、团省委共同举办了陕西省首届法治高校文化节,期间举办宪法知识网络竞赛、法治电影微博大赛、走进法治教育基地、优秀法治文艺节目演出等内涵丰富、契合青年人特点的活动。西北大学现代学院举办的法治文艺汇演,11所高校的15个节目,有10个获得了优秀节目奖。5月份,70名在校大学生走进陕西女子监狱,倾听现身说法,讲解法律知识。高校法治文化节影响了上百万大学生,成为百万普法移动小平台。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交大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等法律院校(系)组织在校学生成立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66支,挑选法律知识掌握较好、社会活动经验丰富、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1809人,赴基层单位、乡村、企业、学校等地开展义务法律服务、法治宣传660次,为青年学生搭建了解基层民情社情、参与法律服务的平台的良好机会,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贡献了力量。三是开展法学专家下基层活动。各研究会组织法学专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举办法治讲座130多场次,开展个案研讨22次,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带领西北政法大学冯卫国教授、李政教授等赴洋县调研基层法学会建设及民情报告制度,为民情报告制度提高升级“把脉”。省法学会会员马治国应邀为省政府领导集体学习讨论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型省份建设有关问题做了讲座。省法学会会员刘丹冰为省委组织部作了题为“传统知识保护与创新驱动下的区域经济增长”的讲座。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在陕西师范大学崇鋈楼思齐堂联合举办第四期“女性学术沙龙”活动中,作了《反家庭暴力法》讲座。

  (五)打造亮点效果突出。在传承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挖掘和创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一是挖掘了宝鸡市凤翔县县级法学会建设“凤翔模式”,破解了县级法学会“怎么建”、建成后“干什么”、“怎么干”等难题,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进行了经验介绍,拟召开全省现场会,进一步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二是创新了西安市户县法治宣传长廊。户县充分依托户县农民画和浮雕,筹划设计了法治农民画和法治浮雕,建立了农民画法治文化墙300平米,创作了24副法治农民画,建立了法治浮雕文化墙150平米,创作了11副浮雕,将国徽、宪法、天平等元素融入画面之中,增添了浓烈的法治氛围,为法治宣传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三是创新了安康市石泉县法律扶贫模式。该县司法干警与选派村签订“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每月到村服务一天,每季度在村里办一次法治讲座,成为了村委会的“智囊团”,为贫困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平安稳定。四是其他亮点工作层出不穷。例如西安市未央区地税、城管等部门还将近年来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典型案例配合幽默漫画,编排成以案说法宣传展板,在各社区、企业巡回展出80余次等等。

  (六) 对外宣传方法突出。在抓大事的同时,省法学会注重扩大正面影响力,积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办好“陕西法学网”。将“陕西法学网”打造成拓宽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法学活动的互联网新平台,打造成全省法学会信息交流的大平台、打造成为法学会员提供服务的主平台。今年以来,在网站上刊登“学会活动”稿件77篇,“学会文件”10篇,“图片新闻”19幅,“学会动态”9期,会员名单3份。目前,网站正在扩容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功能将更强大,作用发挥会更加突出。二是办好《学会动态》。由研究部负责,及时编印内部刊物《学会动态》,发布省法学会机关及所属研究会、各市县法学会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已编辑11期,每期内容上传省法学会网站和省委政法委网站,便于各级领导及时掌握了解法学会工作情况。三是建立与媒体沟通机制。省法学会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成立了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加强了与网站、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络,调配写作能力强的法学干部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工作调研报告等。在国家级媒体宣传5次,省级媒体宣传30次,特别是《民主与法制》报刊发稿件3篇,《西部法制报》刊发稿件40篇,《政法天地》刊发稿件3篇,各大网站选登通讯稿件、调研文章80篇。

  (七)组织体系不断加强。全面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省法学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得到增强。一是省法学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5月份,省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决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法学会理事会和新一届省法学会领导机构,产生理事187名,常务理事66名。二是市级法学会换届有序进行。7月份,省法学会下发了《市级法学会换届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市级法学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目前铜川市、汉中市已完成换届,其他市正在积极筹备当中。三是县级法学会建设加快步伐。3月份,省委政法委转发了《陕西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5月份,召开了全省市级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工作会议,要求配齐配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协调解决好法学会在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法学会领导先后深入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汉中、安康等地市调研,督促尽快成立县级法学会。截止目前,新成立了未央区、佛坪县、镇巴县、西乡县、城固县等县级法学会。四是加强培训教育。省法学会组织全省法学会干部,分两批参加了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地方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组织各市开展法学会干部的培训,由省法学会领导前去授课。五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印发了《陕西省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市(区)法学会熟练使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审批会员。下发了《关于授权市(区)法学会使用管理“中国法学会会员证件专用章”钢印的通知》,分别为12个市(区)法学会制作了下发了“中国法学会会员证件专用章”钢印。召开座谈会,组织会员联络员学习了《陕西省法学会会员联络员工作规则》,给会员联络员颁发了《陕西省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聘书》,建立了会员工作微信群。通过努力,法学会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八)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在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的同时,省法学会机关特别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新制定了《省法学会红机保密电话使用管理办法》和《省法学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省法学会财务管理制度》、《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了创先争优机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评星定等”活动,出台了机关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鼓励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有效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做实服务保障工作。在机关办公楼开辟了会员活动室、资料室,休息室等,搭建了联系广大会员的“会员之家”,进一步完善了联系全省广大会员的平台。完善了机关干部工资、人事、医保、住房等工作,完成了11名在职人员的档案核查工作、12名人员的工资调标、晋级晋档两项工作、26名在职和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3名退休人员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机关办公耗材采购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三是落实帮扶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先后3次赴宝鸡市麟游县铁炉沟村贾家河组,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党员踊跃捐款捐物,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想办法、找出路。党支部抽调1名党员干部长期驻村扶贫,通过发展特色种植业、引进养殖产业、移民搬迁等措施,铁炉沟村的生产生活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一部分群众已经摆脱了贫困。四是支部建设加强。建立了省法学会机关党支部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三下午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定期组织老干部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在节日进行走访慰问老干部,送去“两学一做”等学习资料,听取对法学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共组织集体学习14次,进行专题讨论4次。并组织退休干部到铜川照金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

  二、经验与不足

  2016年,省法学会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政治引领。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坚持服从和服务加快建设“三个陕西”这个大局,自觉把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切实肩负起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

  (三)坚持开拓创新。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群众团体组织特点、富有生机活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法学会工作水平。善于凝聚力量、勇创一流,以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本,努力提升组织引领能力,增强服务发展本领,激发创造力、汇聚正能量,共同开创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学研究工作有待全面加强。课题管理尚不规范,缺乏总体规划。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措施不够有力,工作缺乏活力,个别研究会常年不开展活动,处于停滞状态,有的仅限于一年开一次年会,有的对学术交流的实际效果和成果转化重视不够,成果转化渠道不够畅通,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有待建立。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和实务工作领域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研究合力。研究会工作经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开展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是向依托挂靠单位临时申请,或者靠“化缘”、“拉赞助”,常出现“找米下锅”的尴尬困窘。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党组还未组建,全省各级法学会党组织覆盖面还不够宽,严重影响目标责任考核的比分。市级法学会换届工作滞后,县级法学会成立没有“全覆盖”。会员发展推动力不够,缺少法学院校、法律研究机构的会员,市县法学会会员数量较少,不利于法学会队伍作用的正常发挥。急需建立法律人才库、制定会员发展长期规划和具体目标。三是省法学会机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联络服务水平较低,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外宣传方式简单,效果有待提升。调研指导工作不够全面,对外交流工作有待加强。

  三、2017年工作打算

  按照省委和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研究措施,改进不足,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自觉服从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着力提升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更好地肩负起法学会的职责使命,努力推动全省法学会事业蓬勃发展,为陕西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强大的法治能量做出努力。具体做到“四个加强”,把法学会工作推向更高水品。

  (一)坚持学习,加强政治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实质内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法学观点的侵蚀,始终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服务大局,加强法学研究。自觉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始终围绕大局出谋划策,为“三个陕西”建设提供更多法治理论成果。着力破解法学研究、法治服务、成果转化、基础建设中的难题,促进法学会工作均衡发展。大力开展学术探讨和交流活动,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使法学研究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事业蓬勃发展。重点加强与立法、司法、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法学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合作研究的机制,积极为法治实践服务。加强同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协社会法制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在地方立法中加强工作联系的制度,组织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更好地参与重大立法和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法学研究激励创新和成果评价转化机制,推动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面,真正应用到法治实践之中。抓好全省法学研究平台搭建、全省优秀法学家评选等活动。扩大对外交流,吸取优秀经验。

  (三)改进方法,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此作为交流平台,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继续办好陕西法学网和《学会动态》,真正发挥联系广大会员、传播法学信息、交流理论成果的独特作用。指导各级法学会抓住有利契机,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大力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全力推动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全覆盖”,积极发挥市县法学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市县法学会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的水平。进一步规范会员队伍管理,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法学人才库。努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学人才队伍,切实提高新形势下组织、推动、引领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能力。

  (四)务实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省法学会自身建设,倡导加强学习、勤奋敬业、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做到让党放心、让会员满意,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法学会队伍的“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努力提高引领、指导、协调和联络水平,高效服务各项法学工作。加强调研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基层动态,为宏观指导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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