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以来,省法学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扣依法治省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组织建设、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学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明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基固本,学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机关是学会的中枢,地方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是学会的两翼。今年省法学会围绕“建强中枢,丰满两翼”的目标,全面推进学会组织建设,积极发展会员,按照和依托我省《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不断发展会员、服务、管理好会员。今年我省新增个人会员700人,现会员人数已达14300人。
一是大力加强机关建设。今年1月,经省编办批准,省法学会机关增设正处级机构会员部,委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省政法研究所整体划转到省法学会机关为下属事业单位,并更名为“云南省法学研究中心”。学会人员编制增加到17人(10名行政编、7名事业编),机关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6月,省法学会由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变更为在省编办登记的群众团体,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进一步确定了省法学会的性质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为学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全力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年初,省法学会召开了全省视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的全省法学会工作。乔汉荣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面推进我省法学会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3月,李思明常务副会长到普洱对孟连、西盟等县级法学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又到昆明市五华区陡坡村进行了调研。6月至8月,会员部先后赴普洱、玉溪、德宏调研指导基层法学会建设。通过一系列调研活动了解掌握了基层法学会建设中好的做法和存在困难,为全面推进我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收集总结了一批宝贵经验。为推动基层法学会创新发展,使各个县级法学会能找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方式,学会确定在昆明市盘龙区、昭通市镇雄县、曲靖市麒麟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法学会综治维稳、法治文化、法律诊所、生态法治等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试点工作要求,并对每个试点拨付了5万元经费。此外,组织16个州市法学会的领导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吉林长春举办的全国首期和第二期法学会干部培训班。通过参加培训,我省各州市法学会的相关领导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法学会的业务知识,坚定了工作信念,明确了目标任务,法学会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着力激发专业研究会活力。今年在原有10个专业研究会的基础上,又新成立了禁毒法学研究会、禁毒法律建设研究会和刑事法学研究会3个专业研究会,并积极推进旅游法治、监狱法学、商事法学等专业研究会的筹建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研究会管理运行机制,探讨研究会发展方向,指导研究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5月,省法学会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在石林县举办“劳动法疑难案例研讨会”,邀请来自省、市多家单位的1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8月,省反恐法学研究会与新疆喀什中院共同举办了西部边疆反恐法治研讨会,使法学研究进入实践、进入一线。10月,云南警察法学研究会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2016年年会暨首届学术论坛,以“警察制度改革与发展”为主题,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我省《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展开研讨。
(二)围绕中心,法学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学研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聚焦我省法治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切实提高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研究。为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相关精神与要求,了解和掌握当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状况、存在问题和法治需求,省法学会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云南省民营企业家与法学家座谈会”和“民营企业疑难案件研讨会”。各州市法学会召开了“民营经济发展涉法问题座谈会”。通过一系列的座谈与研讨,让民营企业家与法学专家、司法部门负责人在面对面交流中,增进相互理解,共商优化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对策。省法学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困境分析》、《云南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需求》、《优化云南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对策建议》3期研究成果要报,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
二是精心发布课题引导法学研究方向。省法学会围绕我省法治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了《云南旅游市场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土地管理法治问题研究》、《云南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问题研究》、《我省金融安全法治问题研究》、《信访违法犯罪问题研究》、《我省边境依法管控问题研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研究》7个研究课题,并与课题组签订了课题研究协议。截至11月20日,其中3个课题已通过了评审。通过精心选题发布,引导法学研究紧扣依法治省这一主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更多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是大力做好研究成果转化。重点加强了《研究成果要报》的编辑工作,先后编制印发了《加强外籍人员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建立云南生态法治保障机制的建议》、《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法律规制路径的建议》等10期《研究成果要报》,及时推送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认真做好年度优秀论文集的出版工作,编辑校对《云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集(2014年卷)》文稿,并与云南人民出版社联系相关的出版事宜。按照会领导“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工作要求,对《云南法学研究》进行了改版,增加新的栏目、丰富文章类型,增强了刊物的可读性。及时编写《简报》总结上报工作经验。今年我省向中国法学会报送的《关于县级法学会的定位、职责与方法》、《建立发展机制 激发会员活力 云南省法学会会员发展工作成效突出》等简报被中国法学会《工作动态》采用。
(三)三箭齐发,法治文化建设精准发力。针对社会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省法学会依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简称“双百”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简称“基层行”活动)以及“送法下乡”活动“三箭齐发”,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满足和回应广大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和关切,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一是“双百”报告会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双百”报告会以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高校师生为重点宣讲对象。省法学会邀请知名法学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五大发展理念的法治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及思考等重大法治问题分别在1所高校和曲靖市、保山市、版纳州等7个州市开展法治宣讲。各州市、县(市、区)法学会也结合自身特点自行举办“双百”报告会,进一步扩大报告会的辐射范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基层行”活动深入乡村播撒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主要面向乡镇干部群众,开展以“五个一”,即一堂法治讲座、一次法律服务、一个模拟法庭、一场普法宣传、一个法治基地,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今年,省法学会在临沧市双江县忙糯乡、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德宏州陇川县陇把镇、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版纳州景洪市勐养镇开展了“基层行”活动。在省法学会指导下,各地的“基层行”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将法治宣传文艺晚会、消防灭火演练等活动融入其中,增强了群众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三是“送法下乡”活动联手媒体提升法治宣传效果。5月,省法学会与《民主与法制》社云南记者站在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举行了“送法下乡”(试点)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以“法治讲座进街道,法治宣传进学校、法治图片进乡村、法律实例进电台、法律服务进农户”为主要内容。《民主与法制》社云南记者站、麒麟区公、检、法司相关负责人、沿江街道办党工委领导和干部,学校师生5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通过与媒体合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活动形式,大幅提升了宣传效果。
(四)积极参与,法学交流蓬勃发展。省法学会十分重视法学交流,积极承办对外法学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种论坛、征文、评选等活动,加强与其他省市法学会的交流学习,为我省法学法律人才提供更多学习提高的机会。
一是圆满完成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承办工作。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2016年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今年在云南举行,由省法学会承办。该研修班是国台办重点交流项目,有22位来自台湾法学法律界的人士参加。研修班在滇活动期间,参访了云南大学、西山区法院、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丽江市司法局等6家单位,旁听了1场庭审,举行了2场专题讲座,召开了6次座谈交流会。通过系列活动使台湾同胞、尤其是台湾年青一代对中华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情况、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地方司法实践经验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在交流中也使我省相关部门的法学、法律人士对台湾法治发展有了进一步了解。为做好研修班保障工作,省法学会制定专门方案,并派专人全程联系协调。最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国法学会致函对省法学会表示感谢。
二是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各项法学交流活动。广泛发动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论坛和征文活动。省法学会严把征文投稿论文质量,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杜绝任何抄袭现象。省法学会推荐的论文《新型金融业态在欠发达地区兴起及影响研究》在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另外一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在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中,省法学推荐的论文1篇获二等奖,2篇获三等奖。此外,省法学会推荐2名我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为我省青年法律人才展示才华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三是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部分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省法学会于10月31日至11月3日组织了昆明市法学会、普洱市法学会、德宏州法学会等8位州市、县(区)法学会负责人赴吉林省考察学习。本次考察采取听取工作经验介绍、实地参观学习、收集相关工作经验材料等方式对吉林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学习。先后与吉林省法学会、辽源市法学会、四平市法学会的相关领导和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深入辽源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法律专家服务站和当地多家社区法律专家服务站实地参观学习,分别听取了“法律专家服务站”负责人的工作情况介绍,查看了“法律专家服务站”的制度建设和档案痕迹资料,并询问了相关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考察学习结束后及时总结,对如何学习借鉴外省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学会基层基础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外,今年省法学获批可以单独组团出访。为建立与我省毗邻国法学界、法律界的联系,经省外办批准,新增省法学会2016年赴缅甸、老挝、泰国法学交流考察项目计划。目前,省法学会正积极筹备组团赴缅甸、老挝、泰国3国开展法学交流考察,该团计划于本年12月出访。
二、2017年工作初步打算
2017年,省法学会将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上级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相关会议要求,认真完成好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机关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快推进成立党组。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省级法学会应当建立党组。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级法学会都已成立党组,省法学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成立党组相关工作。
(三)做好学会换届工作。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将于今年12月届满。根据省法学会章程,学会应当于2017年召开换届大会,选举第七届省法学会理事成员。省法学会机关将提前制定方案,做好换届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省法学会机关各处、部、中心的职能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各项机关工作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制定和修改完善有关会员管理、研究会管理、课题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五)狠抓基层法学会建设。加大对州市、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加快推进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10个县级法学会试点工作,加大对试点法学会的检察督导力度,帮助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试点带动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
(六)继续推进研究会建设。加强与省旅游局、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调,重点推动旅游法治、监狱法学、商事法学等专业研究会的建立。引导研究会积极参与法学会开展的论文征集、学术研讨、课题研究等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各研究会的智力优势。
(七)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收集总结各地法治文化建设优秀经验的基础上,以“双百”报告会和“基层行”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活动覆盖范围,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品牌。
(八)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抓紧研究制定《云南省法学会重大疑难案件研判中心工作规程》和建立《省法学会疑难案件研判中心专家目录》,积极筹备成立“省法学会疑难案件研判中心”。积极筹划全省法律专家服务体系,建立省级“法律专家服务中心”、州(市)“法律专家服务室”、县(市、区)“法律专家服务站”,创新法律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