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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贵州省法学会以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谌贻琴在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主线,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着眼、着力于法治贵州建设实践,全力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在思想、业务、纪律、作风方面取得了成绩。

  一、增强政治定力

  贵州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组织各研究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在《贵州法学》第三期选登学习心得。二是在支部例会上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三是利用刊物、网站等平台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等等。这些工作,体现了省法学会政治立场站得稳,政治方向把得牢,有坚定的政治定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二、服务中心工作

  贵州省法学会主动融入法治贵州建设实践,积极参与平安贵州建设,用法治建设这个大舞台组织凝聚广大会员和法律法学工作者。

  第一、主动参与地方科学立法。一是组织8名专家参与省人大《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论证工作。二是组织4名专家参加省人大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专家征求意见会,专家对草案提出既合乎法理,又切合实际的建议稿,体现了我省专家的学术素养,省法学会及时将这些建议稿编入《贵州法学》。三是组织贵阳8个高校及部分律师事务所200余法学法律工作者(会员)全面清理贵阳市62项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清理结果及专家们的学术功底、学术责任心给予了高度好评。现法规清理工作已结束,与各法规相对应的62项立法问题研究课题正在督促修改,年底有望集结出版。这是我省第一项全面研究地方立法的成果,在全国也不多见。

  第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由贵州省法学会总结并提练的《福泉市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经省综治办、福泉市委市政府等采纳、推广,现已成为我省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一个典型范例。

  第三、深入转化研究成果。对去年完成的省委重点《生态文明法治路径研究》总课题及13个子课题,该课题获得全省政法机关优秀调研论文评比一等奖。贵州省法学会除按课题管理办法,严格标准进行结项外,结合我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实际,特别是法治毕节创建中的六大工程之一“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要求,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力图将研究成果现实地转化为指导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参考及支撑。

  第四、务实开展法学研究。一是组织会员主动参与社会法律服务的工作中,认真思考社会法律问题,并将其中与省委政府工作紧密相关的重大问题确立为重点研究课题积极向中国法学会或省委申报。今年,就留守儿童保护问题,贵州省法学会专门向中国法学会申报了重点课题并获支持。现该课题基本完成,连同提出的《贵州省留守儿童福利条例》也进入了二次调研。二是组织专业研究会召开研讨会和年会。十多个专业研究会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开展了多场研讨会和年会,如矿产资源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宪法法学理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均召开了研讨会及年会。三是专业研究会有较大发展。2016年新增三个专业研究会:公司法学研究会、犯罪法学研究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

  第五、努力做好法律咨询。借助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这个平台,贵州省法学会组织高校教师、律师及退休政法工作者积极开展对党政部门、对企业、对群众的法律服务。分中心的社会服务职能正逐渐得到社会认可。前久,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根据分中心的情况,专门明确了专家组长、办公室主任等,为分中心今后更深更广做好法律服务打下了基础。

  第六、生动开展法治宣传。在“双百”、法治文化基层行、“三下乡”等活动中,贵州省法学会以宣传效果为中心,创新活动形式,使其更加生动而富于实效。比如,在“双百”活动中,不要求各地一律按参考主题宣讲,而是请当地相关部门摸底听课对象的需求,从一开始就杜绝活动走形式。而后,帮助、支持宣讲老师到当地调研,避免宣讲“言之无物”。如此,“双百”宣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大大提升,而活动也倍受干部群众的喜爱。

  第七、加强改进会员服务。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会员工作的的要求,贵州省法学会一方面努力发展新会员,并同时特别强调会员结构合理化和会员质量提升,今年完成会员数达3600,达到目标要求。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各类平台,用载体吸引新人,用活动凝聚会员。一是广泛征集会员论文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类论坛或研讨会。今年共征集40余篇论文参加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获奖7篇,共征集80余篇论文参加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获奖10篇,共征集60余篇论文参加青年法学论坛、董必武法学论坛等,获奖一篇。贵州省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了增强。二是在开设交流平台,畅通会员交流渠道。在贵州省法学会网站上开设“会员之家”专栏,让会员充分表达观点,提出工作建议。贵州省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随着会员之家的壮大而不断改进。三是建立学术交流阵地,让会员思可得广、才可得用。贵州省法学会自办内刊《贵州法学》坚持学术性和指导性导向,虽为双月刊,但各界作者投稿踊跃,会员读者反映良好。

  第八、参与扶贫工作。2016年,贵州省法学会抽调两名同志参与组建省直机关(省委政法委)驻务川县扶贫工作队。一年来,工作队参与协调、落实的扶贫项目资金近亿元,工作被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分别于5月27日和8月9日两次批示肯定,同时得到《贵州日报》等媒体登载典型事迹及典型工作经验。

  三、信守党章党规

  第一、按照中央和贵州省委党建工作的要求,贵州省法学会认真安排“手抄党章100天”及党规党纪学习工作,支部书记定期检查抄写情况和组织大家讨论学习心得。通过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全面、系统的学习,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得到了较高提升。

  第二、要求干部自觉学习《毛泽东选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书籍,在提升文字能力的同时增强党性修养。

  四、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省委政法委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及“三强三铁”教育活动的要求,做好联络、协调、引领和服务工作,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的模范。严格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主动融入群众,工作形象又得提升。一年来,有近千人走进贵州省法学会机关,而无一人对法学会工作或工作人员有不良反映。

  五、存在的困难

  1.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全省除侗仁市、六盘水市法学会工作正常开展外,其余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黔西南州法学会一直未换届,毕节市正在筹建法学会,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未及时换届。全省成立了10个县级法学会(白云、桐梓、西秀、平坝、雷山县、凯里市、剑河县、关岭县、镇宁县、贵定县),离中国法学会要求县级法学会全覆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贵州省法学会基层组织建设滞后。

  2.工作经费相对紧张。贵州省法学会对各研究会的支持力度有限,导致部分研究会工作不畅,原因在于我们相当部分专业研究会是依托高校而成立,在现行的财经纪律和制度下,高校不可能拿出经费维持所持挂靠的研究会开展工作,且专业研究会将从现有17个发展到2017年的20个,这显然经费更加紧张。

  六、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中央和贵州省委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法律服务,积极改进会员服务,初步打算2017年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做好政治团结引领工作。学深学透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用报告会、研讨会、专家解读等形式加强对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

  2.继续加强法学研究。一是推动研究组织建设,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加强研究会建设。二是加强专题调研,从申报中国法学会或省委重大课题课题的角度,确定课题选题方向,务使课题研究成果有用、实用。

  3.继续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做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认真组织好、协调好有关单位,力争使活动形式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受众效果更加突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双百”活动办成法治文化的美味佳肴,办成指导工作良方。

  4.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围绕“法治毕节”创建,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纠纷调解等为主要形式,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毕节市流动配置。二是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按照“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部署和安排,协助省委做好创建工作。

  5.继续推进基层建设。认真落实中政委2004年5号、2009年18号、2014年7号、2015年23号及省委政法委2014年147号文件精神,抓住政策机遇,紧跟时代需要,推进基层法学会特别是县级法学会建设。

  6.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以思想、组织及作风建设为抓手,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担当型、廉洁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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