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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会字〔2016〕42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四川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及各市、县法学会带领和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夯实“治蜀兴川”根基,不断探索法学会服务四川改革发展、繁荣稳定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推进组织体系建设、繁荣法学研究、强化法治宣传、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荣获“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奖。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中国法学会及省委、省委政法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确定了年度“法治四川”建设省级课题、第三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主题和“双百”活动宣讲选题等;十八届六中全会结束后,迅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地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学习大会精神;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把中央和省委精神传达到所属研究会和市(州)法学会,做到上级有号召动员,我省法学界、法律界就有积极响应、坚决贯彻执行。

  (二)筹备并召开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按照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俊的指示要求,精心筹备,狠抓落实,9月12日,圆满召开了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省委副书记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选举产生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聘任了学术委员会委员,侍俊书记当选为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会后重点抓好王其江、刘国中、侍俊三位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向中国法学会报送专题报告,迅速制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四川省法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组成情况的通知》,部署全省各级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研究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大会精神,通过省法学会网站专栏,大力宣传“七代会”精神和市(州)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信息动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省法学会对市州法学会和各研究会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第三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召开为契机,王萍常务副会长向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传达“七代会”精神,并对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再次作强调、提要求。

  (三)全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开展了市(州)、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摸底调查。为掌握现状、摸清家底,集中对各市(州)、县(市区)法学会、研究会组织建设、发展会员及其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进行了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全面掌握了全省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学习借鉴先进法学会特别是温州鹿城区和河南省的经验做法。通过多种渠道对全国各兄弟省(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情况尤其是典型经验做法作了调查了解。9月21日,黄晓峰专职副会长率队赴河南参加了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并学习调研河南省法学会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10月26日,以参加“部分省(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推进会”为契机,黄晓峰专职副会长率自贡、巴中、广安三市法学会相关负责同志现场学习考察了温州市鹿城区法学会建设和工作情况,并专程赴河南省法学会学习推动县级法学会“全覆盖”的经验做法。三是积极汇报,得到领导重视和肯定性批示。先后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侍俊呈报了《关于参加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部分省(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有关事宜的报告》、《关于申请成立四川省法学会党组的请示》、《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等,均得到侍俊会长“同意”或肯定性批示。特别是“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有关事宜的报告”,侍俊会长批示:同意“建议”,望扎实推进,力争尽快有大变化。省法学会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侍俊会长重要批示精神,稳步扎实推动各项“建议”的落地和见到实效。四是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11月16日至17日在自贡市组织召开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培训会”。来自全省21个市(州)法学会、县(市、区)法学会或法学会筹备组的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部分省(市、区)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推进会的主要精神,实地学习参观了自贡市大安区法学会建设典型经验,观看了省内外县级法学会建设典型经验介绍专题片;8个市、县法学会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同时通报了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通过培训,基本解决了县级法学会建设“怎么建”、“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会议期间,套开了“市(州)法学会负责人座谈会”,与会同志围绕“贯彻落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谋划并做好2017年法学会工作”进行了座谈。在广泛征求各市(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11月21日,报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川政法〔2016〕135号)。要求年底前,除少数民族地区县(市)经批准可推迟设立外,其余地方要全部建立县级法学会。每个市(州)要确定2—3个县(市、区)作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典型。明确县级法学会会长原则上由县(市、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政法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常务副会长,必须确定一名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强的专职干部担任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定期排名通报、严格考核打分。坚持每周五汇总排名各市(州)县级法学会建设进展。将法学会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与政法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四)大力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四川”建设。一是圆满召开了第三届四川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进一步转变论坛举办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第三届论坛的统筹指导和顶层设计,分别指导凉山、自贡、成都三个承办市法学会成功召开了以“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法治保障问题”、“城市建设中的热点法律问题研究”、“城市(镇)公共安全的法治建设与保障”为主题三大片区“治蜀兴川”法治论坛,重点形成研究成果。三大片区论坛组委会分别召开两次筹备工作会,共同商定了论坛的主题及分论题、讨论制度、征文评奖、论坛方案等具体事项,规范论文初评申报及评奖工作。论坛共征文3764篇,评出获奖论文455篇。二是省级“法治四川”专项课题取得新进展。完成2015年度重点课题结项评审工作。广泛向省内法学专家、实务工作者、政法各部门、有关党政机关征集2016年“法治四川”专项课题选题建议,招标后,收到72份申报书。经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最终确定25个课题立项,进入实施阶段。三是各研究会积极开展年度法学研究。各研究会举办近百场法治讲座、学术沙龙、专题研讨等,吸纳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积极参与法治问题研讨。围绕“白酒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司法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研究”、“网约车保险法律问题”等主题,19个研究会完成年会召开并形成研讨综述。四是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学术活动。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第四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等,积极组织征文和初评、申报工作,共征集论文1000余篇,近100篇获奖,三次荣获优秀组织奖。五是完成第17届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工作。完成各项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系统录入、初评审核等工作,组织5名评委专家并邀请省社科联领导召开了初评工作会议,会议最终确定了9项成果进入终评。六是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对法官检察官遴选规则提出修改建议报社改办;征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修改建议,反馈省人大法工委。

  (五)法治宣传取得新成效。一是部署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联合省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厅、司法厅下发了“活动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在授课人推荐上,注重严把政治关、导向关,组织专人对拟推荐授课人进行思想政治、社会舆论等的审查把关,同时请政法各家相关领域领导对授课课件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授课提纲符合当前工作实际,没有与实务脱节或严格不符的内容,最终组建了一支“学科专业多样、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文采口才俱佳”的师资队伍,有效保证了宣讲活动的质量。截至目前,我省“双百”活动已成功举办709场,受众人数15万余人。二是开展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制发了《四川省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由资阳、泸州、自贡、凉山4市法学会重点承担今年的“基层行”工作任务。在省法学会指导下,各市(州)结合实际开展了“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四个一”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赢得较好社会反响,各地党政领导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全省共计开展模拟巡回法庭360场,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单300余万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4900余次,普法受众380余万人。

  (六)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自身建设。四川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后,省法学会机关把推动成立党组纳入重要日程,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抓紧设立党组的函》(会函字〔2016〕59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侍俊就成立党组事宜亲自向王东明书记汇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萍多次与省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沟通协调,得到组织部门的支持;省法学会代拟并以省委政法委名义正式向省委报送了《关于申请成立省法学会党组的请示》。目前省委组织部已经同意,正抓好后续相关事项落实。梳理学会拟建立的规章制度10余个,完成会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以及办文、办会制度等。换届后,对省法学会现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研究会进行清理核实,摸清底数。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推动县级法学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委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以点带面,健全机制,强化考核督导,在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强化指导,搭建有效、常态运行平台,夯实自身建设根基,发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宣传等作用;推动市、县法学会成立党组。

  (二)探索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和法学会工作新模式。整合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各级研究会、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等资源,建立专家线上交流互动平台,形成专家影响力评估指数,同时,依托建立法学会系统内部统一工作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汇聚众智,探索推进工作,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四川省法学会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增加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新途径。

  (三)助推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加强司法改革理论和实务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度、司法人员薪酬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涉案财务管理处置改革等进行跟踪调研和深入研究,从法学研究的视角,及时总结、宣传我省司改的经验、做法、成效,提出相关应用性建议;同时加强对司法实践面临的新的挑战等前瞻性研究,聚焦人权保障、程序正义、实体正义、阳光司法,推动相关立法修法,提供法学、法律建议。

  (四)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研究。加强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建设,建立副会长联系研究会制度。新成立禁毒、仲裁、行为法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互联网安全管理等专业研究会,督促指导开好各研究会专题研讨会和年会,形成研究成果。改革“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举办形式,整合力量,精简次数,围绕具体问题,集中突破攻关,解决实质问题,确保研讨更具针对性、成果更具可操作性,解决制约地方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问题;增强“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的代表性、应用性,重点研究社会矛盾化解突出问题,严格成果审查评价,切实提升专项课题研究质量;探索建立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相促进的“法治建设基地”,联系理论与实务两界,力争建成一批为法治四川建设相关政策作咨询和推动法治实践创新的平台。

  (五)探索推动法律服务重心下移。拟研究在村、社区建设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作为县级法学会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的重要载体。推动相关村社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法学会优质资源配置在一线、专业服务延伸在一线、形象地位树立在一线的工作目标。

  (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地方法学会、直属研究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工作运行制度体系;通过培训等提升机关干部能力水平和政治素养,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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