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会字[2016]42号)的要求,重庆市法学会认真对2016年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逐条对照《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表》自查自评,自评分数为93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重庆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重庆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群团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刘学普主持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区县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向各基层学会、研究会、会员单位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强“三性”、去“四化”,深入推进法学会群团改革工作
中央将重庆作为群团改革三个试点之一,重庆市法学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法学会组织自我发展的活力显著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法学法律界的能力有效提升、法学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明显提高,着力破解‘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的改革总体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市法学会改革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刘学普多次听取改革工作汇报,先后10余次作出批示或指示,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和机关办公会专题研究市法学会改革工作,并及时成立了市法学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审慎制定方案。召开区县法学会、研究会、会员单位座谈会,认真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查找长期以来影响群团工作的“四化”问题,列出清单,在广泛征求中国法学会、市委改革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方案》确立了改革总目标,即:以“调职能、增活力、补短板、提能力、转作风、强服务”为主线,以强化政治引领为着力点,以加强研究会建设为突破点,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落脚点,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方案》明确了主要职责任务,即: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承接政府下放职能。《方案》还确定了基本工作思路,即:做强研究会,做实区县法学会。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重庆市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确定了13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作单位和完成时限。召开改革工作推进协调会,建立了每半月一次的改革推进督导制度,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对推进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确保了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批配套制度,推动改革各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学研究和课题申报工作
完善了法学研究供需对接的科学选题机制,注重将平安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切实增强了课题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完善了课题申报受理、课题评审、批准立项、跟踪服务、中期检查、结项鉴定和课题经费管理等制度,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征集到课题90篇,重点课题29篇,一般课题61篇。加强了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形成法学研究合作联动机制,实现了强强联合。今年,市法学会主动与市社科联合作,联合开展法学课题研究,申报市社科联课题重点课题5篇,一般课题9篇。积极推动课题成果的转化,制发了《重庆市法学会推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暂行办法》,建立了《法治调研报告》和《要报》制度,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咨询建议和理论研究成果,服务中心工作。
(四)夯实基层基础,区县法学会建设稳步有效
我市于2012年完成38个区县法学会全覆盖,近年来在落实“有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基本要求基础上,市法学会持续加强工作指导,促其努力向“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在推进群团改革工作中,区县法学会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加强规范化建设,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增强基层法学会战斗力。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市法学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区县法学会规范化组织建设、干部选配等提出相关要求。区县法学会结合本地实际,努力适应群团特点,通过争取行政事业编制、外聘人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机构建设。江津区根据区编委会《关于核定区社科联等七个群团领导职数的通知》(津编发〔2016〕53号),核定区法学会按区属群团组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核定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设秘书处(正科级)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制),同时拟推荐兼职副会长6名、遴选挂职副会长1名、确定兼职副秘书长6名。开州区以“撤县设区”为契机,由区编办行文,明确区法学会秘书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目前,已有18个区县法学会争取到编制,共计48个,最多的为7个。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法学会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区县法学会积极协调、主动沟通,认真落实。铜梁区法学会修订完善了《区法学会工作制度》、《区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程规则》、《区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议程规则》等,合川区法学会制定出台《理论研究课题及成果转化暂行管理办法》,沙坪坝区法学会出台《会员小组活动管理办法》等。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法学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相关要求,对区县法学会提出9项职能任务,充分调动基层法学会工作热情,围绕本地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云阳县法学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围绕“处置‘僵尸企业’、消除‘空壳公司’的法律问题和风险评估”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以县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形式提出《司法角度下处置僵尸企业与空壳公司的难点与路径》等3篇调研文章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大足区法学会牵头撰写的《关于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议》和《关于政法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探讨》,分别促成了“大足区‘1+3+2’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大足区政法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及大足区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的成立。
(五)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切实加强研究会工作
立足实际,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各直属研究会组织和推动学术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其法学研究主力军、主阵地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重庆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庆市法学会推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暂行办法》、《智库建设规划》、《人才培训规划》,为研究会法学研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大力支持研究会各项活动。为每个直属研究会提供2万元研究经费,积极支持研究会年会及各类活动的举办。环境资源法学会联合重庆大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高端论坛,8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等展开讨论,取得良好效果;协助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在渝召开年会。
三是推动研究会法学研究工作。积极发动、推荐研究会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课题申报、相关法学论坛及本市课题研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2016年中国法学会部级第一批课题已经结项,我市获得优秀课题2个,良好课题4个,合格课题10个;获得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立项1个(全国共立项15项)。
(六)搭建多种平台,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开展
积极指导区县法学会以建设“法律诊所”为抓手,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各类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区县新建“法律诊所”24个,开展法律服务活动2436次,为33712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3253件。南川区法学会提出《关于法律诊所在转型条件下的本土化发展及策略》,为全区23个社区“法律诊所”提档升级谋划具体措施。綦江区法学会积极建设“三方六家”法律服务联动品牌,建立“司法方”(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法律维权方”(区法学会、工商联及在綦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方构成的“三方六家”法律维权联动平台,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服务綦江经济发展。江北区法学会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为涉稳案件、众创领域、非公企业等提供法律服务,其中“涉法涉诉律师团”参与全区10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功化解8件;“众创领域法律服务团”,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形式,专门为嘉陵三村微企创业园、石子山“小样”青年创业社区、优空间、“众创齐达”创客空间等600余家微企提供服务和支持。
(七)营造法治氛围,法治宣传取得新发展
市法学会始终把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参与,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实化、常规化。8月份,市法学会被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推进“双百”活动。制定《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并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六家名义向区县下发活动通知,明确宣讲主题、宣讲对象、场次安排、组织要求;根据宣讲需要,重新组建了由32名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构成的“双百”活动宣讲团。6月23日,市法学会与市普法办联合组织了2016年重庆法治讲坛暨首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市级机关及法学会会员单位等800余名处级及以上领导参加。各区县法学会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双百”活动广泛开展,“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创新动作”不断翻新,“双百”活动实现常态化。全市两级法学会共举办报告会115场,参与干部群众76000余名。
二是注重面向基层,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印发了《关开展2016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渝会字[2016]6号),充分调动青年志愿者积极性,面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高等院校、社区群众等特殊群体宣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截止11月底,全市两级法学会共开展各类活动10000余场,普法志愿者2000余人次参加活动,普法受众达60余万人,其中开展法治讲座560余场、普法宣传6900余场、模拟法庭70余场、法律服务2100余场,发放普法材料39300余份。另外,全市建立29所市民法治学校,10个青少年法治基地。
三是继续加强网刊建设,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增强重庆市法学会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和丰富性,进一步充分发挥网络法治宣传重要平台作用,扩大法学会学术研究、法治宣传影响力。网站信息量、点击率答复提高,总点击率5万余次,日均浏览150 次。三期《重庆法学》内刊共刊载40名会员36篇文章,在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理论研究功效的同时,使市法学会增强了凝聚力、提升了知名度。
四是注重宣传效果,强化日常宣传。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围绕重点工作,策划安排宣传稿件,如《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年10月13日)刊载《重庆市法学会服务基层,提升基层法治文化》;与“重庆法制报”、“重庆长安网”和《重庆政法》共同策划采访,报网刊一体推出《以法治文化浸润法治社会——市法学会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纪实》等。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稿共计45篇,中国法学会网站采纳登载用稿18篇。
(八)深化联系合作,拓展沟通交流
一是加强对外法学交流。9月10日—17日,应印度律师协会与中斯社会文化协会邀请,组织代表团赴印度出席第三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并访问斯里兰卡;选派市委党校副校长、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唐青阳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项目编号P163082002)专业研修培训;受中国法学会委托,代管协调“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工作,今年初,中国法学会首批认定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之一,并将于12月举办第十期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
二是加强国内法学交流。以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中国法治论坛”等三大论坛、“中国•西部法治论坛”等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为载体,积极拓展法学交流。积极参加“泛珠三角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等的组织筹备工作,累计征集论文188篇,其中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1个,优秀奖20个。此外,“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我市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三是加强兄弟省市法学会工作交流。接待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佛山市法学会等来渝交流,并协助宁夏自治区固原市法学会在渝举办法学会系统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38个基层法学会参加中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加强工作学习交流。
(九)提升工作能力 强化会员工作
进一步推进会员工作多渠道、多措施开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以“三心”(真心、诚心、爱心)服务,切实履行法学会“娘家人”职责。
一是稳步有序开展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好会员发展关,注意吸收会员在法学、法律界的代表性,特别注重对中青年和一线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培养和发展。全年新增会员1663人,增幅为21.6%,其中45岁以下的会员450人,占比27%;一线(处级以下)法学法律工作者748人,占比45%。
二是组织会员参加各项活动。发动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各大法学论坛共计获奖52个,积极推荐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多渠道增加学习成长机会;充分利用“双百”宣讲、基层“法律诊所”、法律顾问团等工作平台,组织会员深入基层全程参与,促进会员理论和实践融合发展;组织会员2批7人赴境外参加法学交流活动,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三是加强会员服务管理。在“重庆市法学会”网站上设立“会员之窗”、建立联络QQ群,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对会员反映的诉求,做到事事有人管、有人做、有人回复;完善会员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及时掌握、了解会员信息变更情况,根据会员的特点和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研究会发展较慢,覆盖面较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存在差距;二是会员发展力度不够,团体会员数量偏少,个人会员增幅不大,会员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区县法学会之间、各直属研究会之间和各会员单位之间,工作力度、工作成效参差不齐。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努力改进,加以解决。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学会改革工作
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市法学会改革工作思路,在巩固好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着力在“做实”、“见效”上下工夫,推动市法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同时指导区县法学会改革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围绕我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中心任务积极推进学会各项工作
一是统筹工作部署,强化引领作用。适时召开会长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区县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政治方向,统一法学界、法律界思想认识,确保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继续与相关部门和区县联合举办“重庆法治讲坛”,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三五规划实施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宣讲,组织全市广大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大力弘扬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
二是深入推进法学研究工作。加强研究会建设,新成立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增加人、财、物的保障;完善智库建设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智库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是继续抓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继续推广“法律诊所”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法律服务工作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双百”活动工作机制,推动活动“四进”(进党委中心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创新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载体,发动会员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四是加强培训交流,增强学会凝聚力。举办法学会业务工作培训班,邀请中国法学会、市法学会相关领导讲解群团改革、学会历史沿革、学会章程、会员发展、会员登记、分级分层工作开展等内容,促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积极发动法学法律界会员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参加“泛珠三角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等交流活动。
(三)加强市法学会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市法学会换届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尽快设立市法学会党组(该项工作已与市委组织部达成共识,正在推进之中);三是狠抓会员发展工作,力争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工作;四是抓好“两学一做”,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