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自治区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服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努力开展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服务法治实践、推进法学会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2016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法学会工作政治方向认识有了新提高
全区各级法学会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学会工作。今年2月3日,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届第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及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月24日,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强调,各级法学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法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3月21日,召开学科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突出抓好对所属研究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加强对研讨主题的方向引领和政治把关;5月、6月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市县法学会骨干共21人参加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9月29日,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六届第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选12位新的常务理事和常务副会长,进一步加强法学会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通过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法学会机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市县法学会、各研究会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切实做到了党有号召动员,法学界法律界有积极响应,党的决策部署,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决贯彻执行,确保了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法学研究有了新进步
一是不断深化法学课题研究。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信访法治化、城市管理法治问题等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2016年度,确定自治区法学会年度重点立项课题5项、一般课题立项7项。本年度,还获得两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委托课题——《反恐视野下的边境管控研究》和《中国西部地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省部级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我会2015年立项的课题目前正在结项验收阶段。
二是积极搭建法学法律工作者成长进步平台。经过积极努力,“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获自治区党委批准,目前已着手开展评选申报工作。组织系列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和司法体制改革专家座谈会,为法学、法律界搭建了法学研究成果交流、应用、转化的平台,比如,组织专家学者完成自治区人大内司委交办的《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等有关法规的立法咨询活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管理条例(草案)》等提出专家修改意见。我们还编辑了五期《广西法学会要报》(后更名为《广西法学专报》),为法学专家学者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有价值的工作建议提供了渠道和路径。桂林市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与案件评查活动,使得案件评查客观公正,提升评查质量,较好的发挥了法学法律专家的优势。梧州市法学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师生等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治征文活动,极大活跃了当地法治建设研究氛围,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大力开展学术交流。积极组织我区法学专家学者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泛珠法治论坛”等有关法治论坛和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征集优秀法治论文700多篇,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多名会员获得各类法治论坛征文单项奖励,我会先后获得“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和“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两项“优秀组织奖”,得到中国法学会的肯定和表彰。积极做好承办“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的有关筹备工作。接受中国法学会委托,成功承办了“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得到中国法学会和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是积极配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今年3月,受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组分别到我区法院和信访系统开展司法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对“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对此我们充分发挥地方法学会系统的优势和作用,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配合评估组顺利开展调研评估工作,按时高质完成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任务,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年内,我们还推动成立了广西金融法学研究会、广西信访法治研究会、广西体育法学研究会,并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学科学术研讨会。广西建设法学研究会、广西法治文化研究会的筹备成立工作正在完成。
(三)法治宣传见到新成效
积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推动法治文化与群众文化相融合,并主动适应新形势,创建新的普法载体,有效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
一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采取法治讲坛、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比如,河池市法学会联合市委政法委、团市委搭建山歌演唱平台,开展山歌唱响平安河池巡回宣传基层行活动,共11个县(市、区)开展巡回宣传演出11场,3万多人观看演出,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近5万份。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法学会共组织28336名青年普法志愿者为362.8万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法治讲座2137场次、法治宣传活动5430次、模拟法庭257次、法律服务专场活动7193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48.3万份。同时,由自治区法学会牵头,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教育厅、司法厅共同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各项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法学会在南宁举办了“双百”法治宣传活动自治区级政法系统专场报告,产生了较好的效果。防城港市法学会高标准办好“双百”专场报告会,积极推动“双百”法治宣讲进各级班子理论中心组、进干部专题培训班。部分县(区)、乡镇部署推进直面基层和企业干部群众的“法治文化讲坛”试点工作,组织青年法学法律专家或政法干警、普法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讲座。
二是发挥优势筑牢法治宣传阵地。我们充分发挥主管主办广西法治日报社的优势,依托《广西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广西法学网、平安广西网,以及地方法学会网站和刊物,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比如,出版《广西法治日报·法治画刊》《法律百事通》《百案说法》等普法读物,推动平安广西网群建设,将网络触角覆盖全区14个市、70多个县(区),目前信息总量达800多万条,点击量超过一亿人次;先后开通运行自治区、市政法部门官方微信:“南天一剑”、“广西法学会”、“百色政法”、“崇州政法”、“防城港政法”等新媒体,及时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各市法学会利用定期出版刊物、加强网站建设、刊登信息报道等手段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比如玉林市法学会主办《玉林法学》内部刊物,编发该市法学工作动态、法学信息和会员优秀论文,免费分发给全市法学会会员,并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阅。北海市法学会先后7次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广西法治日报”“北海平安网”“北海日报”“北海晚报”等国家级、省区级以及市级媒体刊登信息报道。钦州市法学会聘请网络公司专业人员将网站重新设置改版,由专人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宣传、舆情引导中的积极作用。
推动各研究会创新活动形式,根据自身特色和专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广西社区矫正研究会联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委政法委、司法局、保密局等部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街道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法律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是依托校园青少年法治示范基地平台,积极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校园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我们把打造校园青少年法治示范基地作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采取“法学会搭台,主管部门唱戏”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打造模拟法庭、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教育展厅、法治图书角、法治课堂等不同功能区,形成了法学会主导,司法、法院、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合力筹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大大提升法学会影响力、凝聚力。
目前,我区共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16个,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促进校园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各基地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用法治观念、法律知识规范引导学生日常行为,比如,今年以来,来宾在县(市、区)的中小学校各创建9所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法治主题演讲、征文比赛和文艺巡演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柳州市积极推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品牌建设,实现全市各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全覆盖。10月17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到柳州考察法学会工作时,对柳州开展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贵港市法学会创新模式,总共投入经费250多万元,建成校园“法治之窗”103座,覆盖面达到25多万人。贺州市法学会以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为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贺州建设”为主题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逐校行”活动,积极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南丹县通过儿歌、小品、法制知识问答、贴心愿墙和签名活动等生动活泼、直观新颖的形式,让学生人人参与,直观体验法治文化。我区创新开展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被中国法学会确定为“打造了青少年特色法治教育的品牌”。
二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打造边关特色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如崇左市法学会与司法行政部门合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931个。从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法律专家库中推选有责任心的律师、法学法律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深入乡镇、村屯社区,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化解、开展法律服务,实现全市846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包括跨境民间纠纷在内的调解案件7918件,调结7821件,调解成功率98.7%,疏导化解了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崇左市综治(平安建设)年度考评总分连续5年排名广西第一,群众安全感连续4年排名广西第一。
三是依托“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工作室”平台,推行律师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机制。比如,百色市法学会持续抓好各县(区)律师信访代理工作室建设,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诉讼、法律咨询等服务,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全市43家律师事务所247名律师,44家法律服务所197名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工作,开展法律援助825件、信访代理265件,调解矛盾纠纷676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历史遗留和疑难信访案件,扭转了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观念,信访群众到市赴邕进京上访批次和人次大幅度下降,该市综治平安建设考评、维护社会稳定动态八项工作排名均稳居全区前列,社会和谐稳定。乐业县法学会工作经验做法在10月26日中国法学会温州会议上作了介绍。百色市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誉为“法学理论实践研究的主力军”。
四是依托“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平台,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新渠道。我们组织多个研究会共同研究重要法治课题,聚焦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形成学术成果直接应用于指导法治实践活动,从而实现基层法学会、基层职能部门和研究会的有效对接,实现研究工作与法治实践的有效结合,取得良好效果。比如,由南宁市法学会联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刑法学研究会、广西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广西社区矫正研究会共同举办了以“拯救少年犯”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包括多学科研究会联合实务部门召开学术研讨会对未成年犯罪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审判问题和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以电视谈话节目进行热点个案探讨;深入少管所、社区开展帮教和法律服务活动;面对面和少年犯交流,进行心理疏导等等。南宁市法学会联合南宁市中级法院、西乡塘法院在西乡塘成立了广西首家“少年司法社工服务站”,组建了由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近百名社工团队,为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案件审判当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效平台。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广西全区青少年涉罪、犯罪数据逐年下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考评连续四年获得满分,蝉联全国第一。
(五)对外法学交流迈上新台阶
经过不断建设,面向东盟国家法学法律合作交流机制逐步形成。今年8月2日至8月7日,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自治区法学会、广西民族大学承办的“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在我区举行。我们组织香港到访青年法律学子共46名到南宁市中级法院观摩内地司法审判、与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和桂林大学生村官进行交流、实地参观考察内地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活动提高香港与内地法律学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认识,增强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交流周”活动成果得到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和与会学生的普遍好评。10月10日至11月9日,南宁市法学会先后在广西民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了“马来西亚法研修班”,40余人参加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5月、10月宁夏法学会、河南法学会分别到我区重点考察崇左市法学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百色市法律咨询服务及信访代理工作室,促进了两省区法学会的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执行和完善本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的“机关大讲堂”专题讲座;积极支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我会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视工作。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撰写书面报告。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建议,法学会党组认真进行逐条疏理研究,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形成了10条整改措施,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见到实效,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整改措施、制度得到持续深化落实,整改效果得到不断巩固和扩大。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法学会工作指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法〔2015〕97号文件)。自治区法学会积极加强对各市、县法学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指导,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推进基层法学会各项工作。目前全区111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法学会,实现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年内,新发展会员6260人,增幅达90.05%,新发展团体会员20个,超额完成中国法学会下达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发展任务,充实了会员队伍,增强了法学会工作活力。建立完善会员“双档案”10688宗,发展会员联络员103名,给会员发送资料26892份。加强了会员服务和管理;组织会员培训三次,培训会员562人次,组织会员撰写论文856篇,提高会员的凝聚力和素质。
为全面评估我区法学会系统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今年3月,我们组成6个工作小组对各市法学会工作情况进行复核调研。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要求我区学习推广“鹿城样本”的指示精神,努力打造我区基层法学会建设‘广西模式’升级版”,我们组成4个调研组,赴温州鹿城区和南宁、百色、崇左等市县(区)对基层法学会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学习鹿城区法学会建设的先进经验,总结我区基层法学会建设的优势,分析存在的不足,评估我区基层法学会现状,谋划建设发展新思路。
三不断加强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法学会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有序管理,机关工作运转更加灵活、高效。同时调整充实了自治区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力量。推荐一名机关干部为驻地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治区法学会在立法及执法监督方面的作用。
同时,为贯彻落实自治区2016年脱贫摘帽推进会议精神,我会党组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深入靖西市结对帮扶,加强扶贫脱贫宣传,落实扶贫工作措施,签订《脱贫摘帽承诺书》,今年我会完成9户贫困户脱贫任务,目前已有11户贫困户完成“双认定”,达到脱贫标准,超额完成任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区法学会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主动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尤其是联系广西实际,如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研究不够深、不够透;基层法学会工作发展不平衡,市级法学会之间、县级法学会之间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外法学交流活动滞后,特别是“走出去”缺乏开拓性、主动性;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尤其是服务工作做得不细、不实。下一步,我们要更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既认真总结成绩,切实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又正视存在问题,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不断开创我区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二、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区法学会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职责定位,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两界”、服务群众,积极探索创新新时期法学会工作,进一步打造广西法学会工作特色品牌,为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广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
1.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央及自治区工作大局,召开广西法学会第六届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总结2016年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推动法学会工作和法学事业创新发展。
2.举办全区市级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和所属学科研究会负责人培训班,全面提高各级法学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积极推进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3.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制定完善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4. 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完善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5. 建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6.巩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法学会巡视整改的成效,把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
7.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确定2017年度自治区法学会研究课题,着重对我区边疆民族地区安全稳定问题、团结和谐社会生态问题、扶贫工作法治化,以及中国—东盟合作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年内,力求推出1—2项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8.加强各研究会建设,推进学科研究会登记注册工作,完善研究会管理规则,完善研究会向广西法学会请示汇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研究会学术活动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研究会服务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9.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主题持续深入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努力增加“双百”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形成常态化,扩大“双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
10. 拟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法治办、团区委举办“12.4宪法日” 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品牌特色,推进普法教育进农村、进社区。
11.进一步完善同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立法论证、决策咨询、法律培训、风险评估、纠纷化解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主动参与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和法律风险评估,并作为第三方承担相关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12.构建上下联动的法学会系统法律服务队伍体系。以市县法学会为依托,积极推进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优势,组织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在总结推广崇左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打造沿海、沿边法学会工作新典型,创造新品牌。
1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舆论工作,继续办好广西法治日报及所属新媒体平安广西网、广西法学网、广西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推进广西法学网群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好《民主与法制时报》、《民主与法制》杂志等法治宣传平台,服务广西法治建设实践。
(五)大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14.与广西民族大学合作,办好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广西分中心,定期培训中青年法学法律业务骨干,推荐选拨优秀中青年法治人才。
15.抓好法学法律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广西法治智库规范化工程,畅通与中国法学会智库的联系渠道,加强与各省法学会人才库的统筹与整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治区党委批准的“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完善优秀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增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凝聚力、向心力,努力打造我区优秀法学人才特色品牌。
(六)不断提升对外法学交流的影响力
16.依托“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推动建立完善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律沟通合作以及高层次法律人才培训常态机制,继续办好东盟法律研修班;用好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平台,拟筹备召开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第一届年会,制定方案,做好汇报,列入项目,搞好调研,邀请专家,落实各项相关筹备工作。
17.积极参加“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全国及区域法治论坛,推进法学研究。
(七)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18.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法学会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抓好法学会机关党建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9.完善机关制度建设,加强法学会机关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完善考勤问责和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档案管理,加强保密工作。
20. 认真学习借鉴“鹿城样本”经验,不断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参公待遇等相关重大事项的落实,建立统一规范的组织体系,完善《法学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市县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考核评价办法》,打造我区基层法学会建设升级版。
21.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广西法学会信息系统,办好法学《工作简报》和《广西法学专报》,畅通信息交流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