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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重大历史机遇,高位求进,竞进有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法学会事业实现了整体跃升和蓬勃发展。

  一、政治引领工作有新高度

  2016年,省法学会党组坚持用党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建设,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

  9月15日,省法学会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对湖北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鄂法会[2016]36号文件),通过一系列规定动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规章、纪律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9月27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批示:“湖北省法学会的这个指导意见很具体、很明确,值得各省市法学会借鉴。各省法学会都有各自的一些工作亮点,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用以丰富大家的视野和法学会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意见》很好,有些内容要吸收到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中。印发《简报》。” 10月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作出批示:“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实际工作中,全省法学会系统坚持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通过召开党组会、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等,加强研讨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法治领域工作部署以及与法学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央和地方党委精神的落实。突出抓好对所属学科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出席学科研究会年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有关精神。省法学会分两批召开学科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会议,专题研究学科研究会党建工作。旗帜鲜明地查处极个别法学工作者的错误言论、行为。各学科研究会不断加强法治领域网络舆情的动态分析,及时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加强对法治热点事件、法律敏感问题的法律、法理解读,引导依法理性解决问题,办好管好用好省法学会网站和28个学科研究会网站,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1月23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组长杨文明,副局级巡视专员刘钧,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等同志在湖北调研后,对省法学会“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学事业”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鞭策。

  二、务实对策研究有新成效

  坚持把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务实管用、“接地气”研究作为立会之本、立业之基,着力在“四个转变”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即工作重心由法学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向立足于解决问题,尤其是解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实际问题转变,让“问题导向”研究方法入脑入心;工作平台由自办论坛为主向多元化、多层次合作交流转变,形成联手攻关、协同作战的“大研究”格局;工作方法由一般号召向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转变,使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自身建设由粗略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省法学会机关呈现出竞进有为新气象。

  7月24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在《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上作出批示:“湖北省法学会半年工作总结所述该省法学会工作很有特色,特别是他们所提出的‘四个转变’很有新意并发人深省。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实化、细化,值得各地法学会借鉴。”4月24日至29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实地考察湖北省法学会工作后指出:“湖北省法学会工作有特点、有成效、有影响,是全国法学会系统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争取更大作为的典型代表。” 7月27日,湖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批示:“王乐泉会长的重要批示对我们是很大鼓励和促进,我们要认真落实好。”中国法学会《简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分别报道了湖北省法学会“跳出‘象牙塔’,融入法治湖北实践”的工作体会和做法。

  强力推进“短平快”研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注重抓好湖北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努力回应领导关切。2016年5月,按照王晓东书记在省委政法委全会上提出的“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过剩产能”“如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权益,有效防范风险”“如何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如何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护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情形发生”“如何在服务共享发展方面,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等课题,省法学会迅速组织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传达学习,制定调研方案,以“短平快”形式组织开展对策研究。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撰写了《坚持和完善‘建设性执法’的理念和做法,避免‘案办完了、企业跨了’的事件发生》《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五条建议》《充分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的四点建议》《关于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民生保障升级的若干建议》《关于湖北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五点建议》等一批高质量的成果,通过《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有的获省委领导批示,被省直相关部门采纳。

  继续抓好课题研究。圆满完成2015年重点课题结项,共资助课题经费近70万元,单个课题研究经费最高达到5万元,最低为1万元,共受理课题立项申请34项,立项20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0项。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法学会及省直有关部门摘报一批优秀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发布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共三大类62项,目前已收到课题申报30多项,根据“以结代立”的课题结项模式,年度课题结项工作即将于2017年2月底进行。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科联沟通联系,争取省法学会重点课题学科等级认同实现突破,增强课题的学术吸引力,组织更多法学法律人才参与问题研究。

  各市州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取得新成效。比如,武汉市法学会《武汉法治发展史》课题研究、咸宁市法学会开展的“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法治理论研究”等,均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各学科研究会以承担高级别项目为抓手,取得一批最佳理论、策略、方法和思想成果,智库服务实现重大突破。一年来,所属28个研究会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部委人文社会科学奖9项,获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获全省各类评选表彰101项,组织申报省级以上课题申报123个,获取立项37个。累记出版学术著作近百部,出产相关主题研究文章1100余篇。如农业法学研究会着眼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绿色、开放与共享理念:中国三农法治协同创新”问题组织专家研讨,开展理论与对策研究;刑法学研究会紧抓非公经济发展中的刑事风险防控、互联网金融犯罪问题、暴恐犯罪的刑法规制等社会关切热点,组织理论与实务单位对接,寻求刑事应对路径;商法研究会以供给侧改革与商事法治创新为主题,组织商法理论专家紧贴湖北实际开展研究;等等。

  创新开展论坛研究。省法学会在办好法治湖北论坛的同时,加强同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享资源、协作攻关的良好局面。一是协助中国法学会举办“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20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二是召开“荆楚文化与法治湖北”学术研讨会,深入研究挖掘荆楚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法学思想,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研讨交流。三是成功举办第八届“法治湖北论坛”。本次论坛以服务司法改革、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为宗旨,以“法治湖北建设与司法改革”为主题,深化法治湖北建设和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本次论坛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论文奖30篇,8个单位(部门)获优秀组织奖。一批优秀成果受到法治建设实际部门的充分关注。

  武汉市法学会联合所属警察法学研究会、市检察院、汉阳区、黄陂区检察院、江夏区司法局等单位举办不同形式的专题研讨会和法治论坛;宜昌市法学会举办以“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的第七届三峡法治论坛;荆门市法学会出版发行第四届“法治荆门论坛” 获奖论文集;咸宁市法学会开辟每周一期的《咸宁日报》“法治咸宁”专版,等等,各具特色,效果良好。

  三、优秀人才、优秀成果推荐有新突破

  认真开展第五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学家、法律专家)”活动。专家评审会先后组织专家通过学校(单位或研究会)推荐、网上匿名评审、会议评审、公示、政审等程序,评选出10名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并推荐6名杰出青年参加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两人入选。

  努力拓宽法学专家参与司法实践的平台。向省委法规室推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德淼等40名省内外法律专家入选党内法规专家人才库;向省政协推荐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等4名民法咨询专家;向省委法治办推荐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等咨询专家;向“长江讲坛•法治讲堂”输送讲师队伍,等等。

  认真做好优秀研究成果推介工作。一年来,共推选优秀论文1000余篇,其中有129篇获不同等次奖项。向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法学家论坛”推荐论文245篇,22篇获奖,湖北省法学会获奖论文总量第一名,优秀组织单位奖第一名。推荐论文214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19篇获奖,其中获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特别贡献奖。推荐28份成果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成果奖”评选,其中1篇获三等奖,2篇提名奖,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推荐286篇论文参加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44篇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三等奖7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27篇。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宜昌市法学会两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我省获奖总量位居中部六省前列。向甘肃省法学会选送首届“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36篇,其中5名一等奖我省荣获2名,2人参加交流发言,湖北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推荐164篇论文参加内蒙古法治论坛评选活动。

  多途径加强研究成果转化。通过《专报》、《法学研究成果摘报》以及湖北省法学网站等形式向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优秀研究成果,加大为省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推介的力度,争取直接进入领导决策层。先后有11项研究成果得到中央、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批复或采纳,12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复或采纳。组织撰写《专报》、《法学研究报告选摘》共16期,7期获中国法学会、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以及有关领导签批。《楚天法学》出版发行6期,登载各类法学法律论文110余篇,基本覆盖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等14大类法学学科理论与实践研究。《湖北法学动态》积极宣传学会活动、交流工作经验、促进沟通互动,共出版发行6期,编发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工作动态、经验交流等文章200余篇。省法学会官方网站进行版面设计更新,增设了新栏目,扩大了信息量,强化了可读性。

  四、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有新作为

  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任务。一是受中央政法委委托,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承担了《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工作条例》起草任务,法学会负责条例的组织协调、调研、起草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的肯定。二是根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同志指示,组织编写了《湖北省政法机关典型案(事)件选编》,共印刷5000册,发放全省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参阅。三是根据省委、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全省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以网格化为重点的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调研工作,其中《以网格化为重点的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报告》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法治宣传有声有色。组织省内知名法学家,深入市州县(市、区)开展21场“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作客“长江讲坛•法治讲堂”,进行11场法治讲座;将15场讲座刻制成1000套光盘,发送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市州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以及党委政法委、法学会等,扩大了宣传教育效果。“法治文化基层行”形式多样,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武汉、宜昌、孝感、黄石、荆门等地大中小学校、村镇、社区、企业、军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30多场,受众者达百万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2016年10月,湖北省法学会被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授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法律服务精彩纷呈。组织专家学者对接实务部门,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议案咨询服务,先后调查撰写10多项咨询建议。一批法学专家先后应邀参加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主办的咨询会议、培训班,分别就司法体制改革、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法学专家对省委政法委流动人口管理处咨询《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书面意见。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案件、重要决策咨询、论证、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国家重要法律和地方重要条例、规章的起草、论证工作,“智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多次参与重大案件处理和社会矛盾化解,为 “法治中国”“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组织体系建设有新面貌

  县级法学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年初,在省法学会召开的六届八次理事会上,明确提出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年中过半”、“年底全覆盖”的工作目标。2月,督办各市州法学会制定所属县(市、区)法学会成立的时间表。4月,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韩海顺等同志就县级法学会建设问题,分别赴荆门、黄冈、黄石、咸宁、十堰、襄阳、孝感等地进行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共同研究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8月,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在荆州市召开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总结推广荆州市、孝感市、武汉市等法学会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经验,对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实现了全覆盖。

  研究会服务管理亮点凸显。6月14日、17日,省法学会分两批召开学科研究会建设座谈会。各学科研究会会长、秘书长集思广益,共同探讨研究会建设面临的困境及解决路径,就年会模式、研究经费、与实务部门对接、对外交流、课题层级等瓶颈制约问题,尤其是紧密联系实际,就各学科研究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法学理论研究如何“地方化”,应用对策研究如何“专而精、短平快”等问题上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通过建立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微信群,第一时间发布课题、征文、优秀人才评选等通知,发动研究会力量广泛参与,有力畅通了各学科研究会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整体活力。加强了研究会换届选举规范指导,完成商法学、农业法学、法经济学、民族法学等4个研究会的换届工作,一批中青年法学人才加入研究会队伍,焕发了研究活力。新成立卫生法学研究会,所属研究会(院)达到28个,积极筹备国家安全法治、律师法学、金融法学、交通法学等4个研究会的成立工作,有关人员、机构以及筹备工作责任单位有序开展。学科研究会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各学科研究会注重激发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关键少数”作用,依此带动更多会员参与研究会建设的积极性。强化秘书长负责研究会日常工作的职责,确保有人理事,运行顺畅。建立工作微信群,使之成为研究会布置工作、交流信息、加强互动的重要平台。利用研究会换届、会员增补等机遇,努力把更多的学术中坚力量充实到会员队伍中来,基本形成了老中青协同发展的研究格局。注重对接实务部门工作所需,将实务部门的实践难题形成课题、项目委托给研究会,群策群力,发挥资政作用,做到有效、务实、管用。

  会员管理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新发展个人会员1149名,使我省个人会员达到18149名;新发展团体会员7个,全省团体会员达到115个。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不断探索加强会员队伍管理、畅通会员交流渠道,发挥会员队伍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取得明显效果。

  六、学会机关建设有新亮点

  扎实开展机关党建。省法学会党组按照“树标杆、作表率”的总要求,努力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省法学会工作实际,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省法学会党组成员自觉履行职责,轮流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今年9月28日,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以《共产党员要做到“五个始终保持”》为题,给省法学会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党课,获得好评。这次党课内容先后被《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新闻媒体全文刊登。三是省法学会党组敢于担当,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责任导向,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敢抓敢管敢作为;坚持成果导向,强力推进法学会工作“高位求进”。2016年7月,省法学会机关党支部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先进党支部。

  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以“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自身建设。细化了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强化能力建设。制定并坚持了“月初有布置、月尾有小结”和“中层干部月碰头会”制度,坚决贯彻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各部门负责人随时跟进,督促检查,逐项落实。高质量承办多个大型会议;推进机关经费、办公用品、车辆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序管理,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做好省法学会2016年度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工作。学会机关办公场所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省法学会机关干部职工精神振奋、人心思干、团结和睦,呈现出勇于担当、竞进作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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