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一年来,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6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法学会政治引领作用
江西省法学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引领贯穿于法学会各项工作全过程,切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精神。省法学会及时组织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中央和省委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工作中,注重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一灵魂,坚持把政治性作为法学会工作的第一位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强化政治引领,强调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政治定力、坚持政治信念,确保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2.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稳步推进法学会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法学会工作实际,3月2日,省法学会印发了《2016年江西省法学会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全省法学会工作,提出要引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观点的影响,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定力和清醒。11月8日,省法学会召开六届三次理事会,省法学会会长周萌同志对下一阶段法学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坚持对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3.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省法学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省委政法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努力在加强和改进作风中推动法学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28日,省法学会会长周萌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法学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5月23日,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强同志、专职副会长张鹤翔同志围绕“坚定执着追理想”这一主题,在省委政法委机关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作了专题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为委机关和法学会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二)坚持立足实际、服务中心大局,认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工作
江西省法学会坚持立足实际,组织引导会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法学研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理论参考和法律建议,努力将会员的智力优势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生力量。
1.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学术研究。为深入研究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16年5月,在周萌会长的关心与支持下,省法学会发布“2016年法治江西智库项目”。智库项目着眼于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法治保障研究、扶贫攻坚中的涉稳法治问题研究”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为研究方向,力求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8份申请报告进行匿名评审并公示,确定了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院副院长夏克勤同志主持的“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司法保障研究——以司法改革为背景”等六个项目组。各项目组正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在12月底前按质完成。
2.围绕法治建设,推动学术研究。省法学会鼓励、推动会员申报中国法学会课题项目,围绕法治江西建设的重点任务,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更好地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理论支撑。11月19日,中国法学会发布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我省会员申报课题立项5项。为推进平安江西建设,受省委政法委委托,省法学会与省综治办共同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研究”重点课题研究,课题由江西警察学院承担,现已顺利结项,为江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
3.突出成果奖励,鼓励学术研究。按照周萌书记指示精神,2016年4月,省法学会研究制定了《法学研究获奖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对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进行奖励,鼓励会员开展学术研究,促进江西法学研究水平的提升。2016年7月,对2015年度完成结项的省部级课题、获得中国法学家论坛等全国性学术研究活动奖项的6个课题组或论文作者,按照奖励办法分别予以1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奖励金额共计1.9万元。
(三)坚持畅通渠道、服务法治建设,积极推动法学交流工作
江西省法学会坚持畅通渠道,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市法学会的交流,积极参加境内外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以更多更优质的学术研究成果来更好地服务法治江西建设。
1.参加全国性学术研讨活动。省法学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全国性法学学术研究活动。及时转发有关论坛活动通知,广泛动员会员报送论文,按规定时间上报。我省法学会会员在中国法学家论坛和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共获得三等奖4个、优秀奖1个。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安排人员参加论坛,及时上报参会人员信息,并遵守论坛相关纪律要求。
2.协办区域性法治论坛。2016年,省法学会协助中国法学会和河南、湖南省法学会举办了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和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坛分别以“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法治保障”、“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为主题,我省共组织提交论文224篇。我省会员围绕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的法治保障、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等问题,开展了富有针对性的问题研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两个论坛中,共有34篇论文获奖,4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分别在两个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
3.参与对外法学交流。省法学会主动与中国法学会对接,积极促成我省法学法律专家参加境内外法学学术交流或考察访问。在中国法学会外联部、法学学术交流中心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省法学会共派遣会员2人次,分别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研修团、赴俄罗期访问团,进行研修培训,开展学术访问,推动对外法学学术交流取得新进展。积极与省直相关单位联系,建立畅通的对外法学交流渠道,支持和帮助各法学研究会、各设区市法学会开展对外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4.举办学术研究论坛。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充分发挥研究会人才智力优势,结合各自研究专业,举办法治论坛等学术研究活动,围绕法治建设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交流,为广大会员搭建交流、研讨和学习平台。如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举办了“不良资产管理理论与实践论坛”、“江西金融法治创新论坛”和“互联网金融重大风险事件的法律处置论坛”系列金融法治论坛,办出特色,形成品牌。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举办了“孔目湖知识产权高端论坛”和“以案释法”主题沙龙活动等等。
(四)坚持注重实效、服务基层群众,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江西省法学会坚持注重实效,组织会员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逐步形成重点突出、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省法学会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双百”活动方案,明确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宣讲的重点对象,把“双百”活动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4月12日,邀请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同志为省委中心组作了“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的专题法治报告。各地按照“一场一方案、一步一安排,专人负责、逐条落实”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调研,科学合理制定宣讲计划,结合当地法治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双百”活动宣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
2.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各级法学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广泛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法学会主动与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宣传部、普法办、教育局、团委等部门沟通合作,争取工作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法制大篷车”、“小巷讲堂”、“法律诊所”、“青少年假日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并按照要求组织当地媒体对基层行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3.用好法学会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省法学会努力办好 “法学视野”网站,刊发报道江西法学会工作情况,每月更新内容20条以上,每月转载中国法学会网信息5条以上,以展示我省优秀法学科研成果,宣传我省政法工作成果、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省法学会系统明确信息联络员,及时向中国法学会报刊网站等报送信息、投稿,《民主与法制》等报刊刊发了《民生大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江西模式》等20多篇信息报道。省法学会编发《江西法学会工作动态》,建立江西法学会系统信息报送渠道。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同志在第2期动态上作出批示:信丰法学会的工作经验值得学习推广。各地还主办了《赣州法学》、《法治萍乡》等刊物,刊登报道我省法学工作动态和法学研究成果,
4.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省法学会主动融入政法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是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法学会推荐6名法学专家作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人选,并全部当选。2016年7月,派员参加了省司改办组织的试点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二是推荐法学专家参与案件评查活动。2016年,按照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安排,推荐3名法学专家参与了2016年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了15件案件。三是编撰法律年鉴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协调省人大、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等单位,编撰我省201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已经在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年鉴(2015)》上刊发。四是参与法律顾问工作。江西已经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学会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服务在全省的广泛覆盖。
(五)坚持夯实基础、服务广大会员,稳妥推进法学会建设工作
省法学会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支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的优势,协调各方,统筹力量,大力加强自身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会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法学会的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法学会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加强对市县法学会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10月26日,组织当时还有部分县区未成立法学会的九江、吉安、抚州三市法学会负责人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推进会”,学习外地县级法学会建设先进经验,督促他们加大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到11月底,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完成了年初确立的县级法学会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法学会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加强法学研究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研究会的标准,规范研究会的管理。截至目前,江西省有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5个基础学科研究会,有边缘法学、监狱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3个具有江西特色的研究会,成立了对新领域进行研究的金融法学研究会,2016年度批复、成立了律师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法学学科研究会体系更加完善。7月9日,指导金融法学研究会召开了年会,增补了部分理事。
三是加强法学会队伍建设。省法学会高度重视法学会队伍建设,组织法学会干部接受系统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学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2016年5月、6月,分二批组织各设区市法学会及部分基层法学会的17名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7月28日,省法学会召开研究会建设专题座谈会,围绕法学学科研究会的建立、管理等方面,对各研究会会长、秘书长进行了培训。11月8日召开的六届三次理事会,要求各市级法学会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其开展业务培训。
四是加强法学会会员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在保证会员质量的同时,努力拓宽覆盖面,把更多从事法律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吸收、发展为法学会会员。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个人会员7591人,比2015年的3603人增长110%,团体会员932个,比上年度增长10.8%,完成了中国法学会确定的个人会员数量翻番、团体会员数量增长10%的工作目标。明确专人管理、使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会员信息电子、纸质档案,对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会员底数清、情况明。利用省委政法委与省联通公司合作平台,搭建会员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级法学会和广大会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研讨会,面向会员开展咨询服务、走访慰问会员,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真正把法学会建设为“会员之家”。 7月20日,举办了“以案释法”主题沙龙活动。
二、2017年工作计划
省法学会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的精神,落实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努力在提高法学研究水平、参与法治宣传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抓好政治引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抓好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的工作,做到中央有精神、有部署、有要求,在法学界、法律界就有贯彻落实的行动,把中央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具体落实到法学会各项工作中,贯穿于法学会工作始终。
二是组织开展法学学术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联系和纽带作用,组织引导广大会员积极参加中国法学家论坛等全国性学术研究活动,把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参与法治建设实践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应用型专题研究,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实践,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调研成果的应用转化,把调研成果报送有关领导和实务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办好“法治江西智库项目”。继续发布“法治江西智库项目”,吸引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贡献智慧力量,紧扣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法治问题,把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问题作为研究方向,为法治江西建设出谋划策。
四是推进法学交流工作。坚持立足江西,搭建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与兄弟省市法学会的联系沟通、学习借鉴。争取中国法学会更大的支持力度,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对外法学交流合作更加开放、日趋活跃。协助兄弟省市法学会举办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和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推荐我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法学研究在全国的地位。
五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讲活动的实效性。围绕增强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对市、县二级法学会督促指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加强研究会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法学学科成立研究会。抓好会员发展工作,重点从法律实务部门中吸收会员。抓好会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提高会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