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一、坚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通过下发文件、集中学习、举办专题报告会,在会刊、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引领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是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有关精神。认真组织法学会工作人员参加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组织全省各级法学会对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在借鉴兄弟省市区法学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推动我省法学会工作上新水平。
三是认真贯彻省委领导调研讲话精神。从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办会理念、改进方法方式、创新工作平台等方面提出十四项具体落实措施,并要求9个设区市也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进法学会建设。
二、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
一是部级课题研究有突破。组织会员申报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按期完成2015年立项的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福建自贸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已报送中国法学会申请成果结项验收。
二是学术研讨交流有深化。与港澳台有关法学机构联合主办第十四届“海峡法学论坛”。我省共征集选送论文152篇,获奖论文22篇,组织11名代表参会。与华东、泛珠三角地区法学会合作创办了法理学、宪法学、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等4个跨省学术年会。
三是成果转化应用有亮点。加大对研究成果的梳理提炼和转化应用,共编发《研究成果专刊》11期,内容涉及互联网金融、网络治理、社区矫正、劳教制度废止、反家庭暴力、失地农民利益表达、土地与建筑行政执法等热点问题。
四是对外合作交流有拓展。与福建师大法学院共同承办第六届东亚民法学术会议,来自两岸及中日韩8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与有关院校共同举办“海峡两岸犯罪学研讨会”,并参与承办中国犯罪学2016年学术年会;与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省贸促会共同主办“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研讨会暨“国际商业合同”高端讲座。组团25名到香港进行为期一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专题研修班;选派2名会员参加省妇联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赴台访问团;选派2名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美国和法国专题研修班。
三、打造宣传品牌,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一是推动“双百”活动新提升。及时召开省“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创新建立成员单位专场负责制、成员单位挂钩联系责任制、法治宣讲资源共享机制、新闻媒体协作机制、法治宣讲活动考评机制等“五项机制”,持续推动“双百”活动进入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全省共举办“双百”报告会121场,28位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宣讲,听众4万5千多人。
二是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加强与《民主与法制时报》《福建法治报》等媒体的合作,建立全省法学会系统新闻宣传队伍。与福建法治报合作开辟“法治福建专家系列访谈”栏目,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毒品治理”“重点领域公共安全防控与治理”等主题。
三是推动普法宣传新拓展。积极参与七五普法工作,与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一年来,全省有78个县(市、区)开展活动,参与普法工作者5361余人,组织开展法治讲座2081多场、普法宣传2874场次、模拟法庭153场次、法律服务6102场次、发放普法材料90多万份。
四是发挥学术阵地作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宣传平台创新,提高其针对性、实效性和传播力。《福建法学》坚持正确的法学研究方向,突出地方特色,成为宣传福建省法学研究成果和法治建设的一个窗口。
四、积极有效作为,推动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研究平台建设。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到法学会调研为契机,在现有研究会平台和年度课题、学术年会、区域论坛基础上,积极打造以“3个一”为抓手的法学研究新平台。“3个一”即“一个研究合作机制”“一个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 “一个综合性法学论坛”。
二是加强人才推介平台建设。修订完善《福建省法学英才评选办法》,扩大人才评选力度,与省委政法委联合评选“福建省法学英才”和“福建省法学英才”提名各10名。
三是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先后赴宁德、莆田等市调研,传达陈冬书记到省法学会调研讲话精神,督促有关设区市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明确成立时间表和路线图,84个县级法学会全部成立。
四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把发展会员列入年度综治考评内容,下达具体任务指标;三是各直属研究会积极发展会员,由秘书长负责抓落实;四是在评选法学英才中要求候选人必须是法学会会员作为基本条件。发展会员7665人,会员总数达16128人。制定《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对设立会员联络员(组),加强会员的动态管理,建立会员学术档案及会员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
五、加强工作调研,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
一是参与依法治省工作。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开展“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参与省政协社法委开展的“法治助力生态福建建设”专题调研活动。
二是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组织专家学者对《福建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研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组织专家学者起草了《福建省扶贫开发条例》《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配合省综治办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福建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
三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委机关课题“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重点课题调研,到福州市君友大数据有限公司开展调研。督促设区市网格化平台为依托,将法律诊所、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纳入市、县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网上网下互补互动的网格化法律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