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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今年以来,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开展法学研究、推进法学交流、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今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围绕大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一是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省法学会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围绕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对事关法治建设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研究。省法学会牵头组织3项重点课题的研究:我省食品安全的法治保障问题研究;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中的涉农资金项目政策法律研究;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研究。目前3项重点课题已经全部结项,并进行了成果转化,编发《法治建设决策参考》1期。除重点课题,省法学会继续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立项方式,组织全省会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共收到申报项目50余项,经评选,确定一般课题4项,委托课题10项。二是编发7期《法治建设决策参考》,呈送省委政法委及中国法学会领导参阅,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肯定,推动了成果转化应用。三是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组织会员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八届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全国性、区域性高端学术活动。经评选,74篇优秀论文入选参会交流,其中12余篇论文获一、二、三等奖。同时,我省组织工作也受到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获得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奖项。

  (二)积极组织开展服务司法实践活动。一是省法学会进一步创新形式与安徽法制报社联合举办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通过组织省内法学法律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代表,针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座谈研讨,进一步丰富了司法实践。目前针对街区制改革、校园欺凌治理、打击电信诈骗、食品安全等专题已经举办了5期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安徽法制报进行专版刊载,收到了良好社会反响。二是组织法学专家参加疑难案例研讨活动。省法学会刑法学、诉讼法学等研究会成员参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疑难案件论证等活动。三是省法学会推荐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库10名专家,参与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中的作用。

  (三)积极搭建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平台。一是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经初评,推荐1名会员为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推荐2名会员参加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二是组织推荐4名会员为省人大内司工委立法顾问。三是组织2名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代表团赴美国、法国等地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四是与省教育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第四届“安徽省高校未来律师辩论赛”, 推动我省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

  (四)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创办“安徽法治讲堂”系列讲座。此项活动于今年6月启动,目前已成功举行三场,第四场报告会正在筹办之中。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等3名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分别就“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战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国民法典编纂的有关问题做了主题报告。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徐立全主持讲座,省直有关单位机关干部,省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和省直政法部门干警、合肥市政法部门代表和部分高校代表900余人参加。报告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与会同志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双百”安徽专场活动。按照全国“双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及时制定下发我省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开展活动。截止 11月底,芜湖、铜陵、马鞍山、阜阳、安庆等市组织开展“双百”专场报告会,直接听众约3000余人次,有力促进了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的提高。三是组织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重点在合肥、淮北、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宣城、芜湖、铜陵、池州和黄山等12个市开展了2016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六安市开展“订单”式普法讲座。六安市法学会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到霍邱县宋店乡留城寺村,开展了一场“订单”式的普法讲座。由村干部事先召集各村民组长将需要咨询的问题提前交给青年普法志愿者,青年普法志愿者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查找法律依据和同类案例,面对面与村组干部交流,一一解答咨询和提问。宣城市开展一个APP试点项目。在市区10所小学试点建设了美德在线APP项目,邀请德育专家、法律专家,给各校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主任进行法德工作培训,用新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了学校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水平,从而进一步推动构建法治校园。黄山市组织开展旁听庭审系列活动。其中徽州一中与徽州区法院共同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面向全国现场直播,属全国首例。400余名师生在学校报告厅观看了一起盗窃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在真实庭审面前师生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起到了“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效果。宿州市组织法治文艺汇演。市法学会协调会员单位,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法治文化进社区”等巡演活动20多场,让法治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构建法治教育的文化大餐。池州市在全市开展“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宣传与社会大众日常工作、生活、维权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池州日报上开设普法专栏定期予以刊登,征集200多篇法治故事,报纸刊登46篇。青阳县举办“畅游天河快乐学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利用网络平台面向县内外公众开展法律有奖答题活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法律进景区品牌,实现普法活动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

  (五)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一是参与立法论证活动。受省人大、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委托,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会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意见的意见征集、全国人大法工委来皖召开的《民法总则(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推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协商活动、《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立法预审会等法律法规的研讨论证活动,一些建议和意见受到了立法机关的重视和肯定,为促进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省法学会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会组织专家就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准入管理等重要制度设计,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研究成果已提交省政府有关部分,并纳入《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该草案目前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近期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彭凤莲的提案《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被省政协采纳。

  (六)加强学术载体建设。一是办好《安徽法学》杂志。今年以来加强重点选题策划、完善栏目设置,努力提高编辑水平和刊物的学术层次,共编印杂志5期,刊发各类论文63篇,进一步扩大了法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对省法学会网站进行扩容,充分发挥网站宣传性、服务性、学术性的特点,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努力为广大会员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三是开通公众微信号,创新法治宣传及服务联系广大会员的新方式、新途径,省法学会通过申请认证,于今年3月上旬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截止11月底,共推送了90期、140篇文章,其中原创文章10篇,进一步扩大了省法学会的影响力。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9月,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徐立全签发了《关于加强我省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会员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探索创新工作平台的三点明确要求。同时,我们确定了今年我省7000名个人会员发展计划并进行了任务分解。省法学会还就省直单位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向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等单位进行了汇报、走访,进一步推动会员发展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县法学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党的社团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指导意见》为契机,督促、指导任期届满尚未换届的省辖市法学会换届工作和推动有条件的县(区)成立法学会。目前,亳州、蚌埠、宣城等省辖市换届筹备工作正在推进,33个县区成立法学会,新成立的县市法学会有7个。三是进一步发挥研究会主阵地作用。省法学会积极督促指导已成立的研究会,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课题研究、研讨会、座谈会、年会、论坛、学术征文、调研等形式,深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及时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决策参考。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与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联合举办“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及诉讼保全责任险实务”专题研讨会。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研究会与江苏、福建等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联合专题研讨会,省法学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经常为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主动为涉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参与《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草案)》论证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队伍建设。强化了机关制度建设。起草了《〈法治建设决策参考〉编发办法》、《〈安徽法学〉编辑和印发流程》、《安徽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安徽省法学会信息挂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法学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加大了基层调研力度。今年以来,省法学会先后赴宣城、广德、芜湖、安庆、定远、六安、金寨、明光、桐城、肥东、全椒、天长、泾县等市县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当地法学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如何推动法学会工作开展,进行座谈交流。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组织16个省辖市法学会积极参加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组织合肥、滁州、阜阳、宿州等市法学会负责同志赴云南省学习考察先进地区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市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组织指导安庆市法学会举办法学会工作培训班。同时,省法学会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地发挥了对法学法律界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

  二、2016年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主要是: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地市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开展还不均衡,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全省县市法学会建设与中国法学会全覆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会员发展工作亦有很大努力空间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

  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省法学会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围绕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问题,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对事关法治建设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研究。省法学会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督促立项课题负责人按时优质申报课题结项,及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结项。对已结项的课题,通过编发《法治建设决策》、《中国法学会要报》等形式,报送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推动研究会活动和省辖市法学会开展活动。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研究当地,推动各研究会和省辖市法学会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法律服务等活动。目前,各省辖市法学会开展活动较为积极,所属的20个研究会也有明确的开展活动计划。

  进行实地调研。2017年,省法学会将继续深入各地市就县区法学会建设工作、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二)加强法学学术交流

  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系列活动。根据经验,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活动主要有: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等。

  承办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安徽、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等六省法学会共同主办。截止目前已成功举办九届。根据区域论坛轮流承办机制,经中国法学会研究决定,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定于2017年在安徽举办。

  联合协办区域法治论坛。联合协办第十四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

  (三)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

  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按照2017年全国“双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组织地市开展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安徽专场活动。

  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省法学会指导地市开展2017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继续组织开展“安徽法治讲堂”系列讲座和法学专家面对面活动。邀请国内或省内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主讲。时间安排上采取固定与不固定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每1个月举办1次,视情况可适当增加场次。

  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推动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办好《安徽法学》杂志, 继续办好《安徽法学》杂志,增强精品意识,加强重点选题策划、完善栏目设置,努力提高编辑水平和刊物的学术层次,争取更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推进“安徽法学文库”出版计划,进一步加强学会网站建设。

  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推动研究会活动和省辖市法学会开展活动。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当地、研究当地,推动各研究会和省辖市法学会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法律服务。指导市、县(区)法学会从自身实际出发,推动建设上下联动的法学会系统法律服务队伍体系,主动参与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积极提供决策咨询、法律培训、风险评估、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

  (四)推动法学会自身建设

  组织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是2011年12月份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六届理事会将于2016年12月份任期届满。省法学会已经启动换届筹备工作,计划于2017年初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加强研究会建设。建立健全研究会工作制度,增加研究会成员在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重要学术活动中的参与度。推动各研究会积极开展活动,确保研究会工作更加活跃、更加富有成效。

  推动市县法学会建设。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指导意见》为契机,积极务实推动省辖市法学会及时换届,有条件的县(区)成立法学会,并指导和支持已成立的市县(区)法学会积极服务当地法治实践,发挥应有作用。

  加强会员工作。坚持“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发展新会员,在进一步壮大法学会会员队伍的基础上,加强“安徽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建立和完善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切实加强会员联络员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维护安徽省法学会微信公众号,畅通为会员服务渠道,寓管理于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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