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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上海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团结、引领、服务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年来,坚持“团结、引领、服务”的方针,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的工作。通过召开理事会、座谈会、专题报告会,举办论坛,发表文章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研讨中央关于法治领域工作的部署及与法学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央精神的落实。突出抓好对所属研究会和区法学会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对讨论主题的政治把关;建立学会党组成员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通过出席研究会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重大活动的讲话,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定期召开区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传达相关中央精神,并就贯彻中央精神提出要求。切实抓好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制定了《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二、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言献策

  (一)广泛组织论坛研讨。全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术研讨活动达28次。首先,根据学会领导要求,加强学会论坛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论坛(研讨会)建设的情况汇报》和《上海市法学会加强规范法学论坛办会的规则》。在上述规则的指引下,广泛组织论坛研讨:

  一是全力办好由学会主办的“七大”重要论坛。以“可复制与可推广的自贸区法制”为主题,学会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主办了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以“社区治理与机制创新”为主题,学会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主办,浦东新区法学会、中共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承办的首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以“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为主题,学会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主办召开首届“上海科创法治论坛”。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主题,学会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举办首届“上海司法论坛”。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法治新发展”为主题,学会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了“2016上海航运法治论坛”。以“金融创新与交易安全的法制保障”为主题,学会与复旦大学共同主办召开“2016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以“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与城市治理创新的比较和借鉴”为主题,学会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举行了第二届“上海青年法学创新论坛”。其中,“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基层治理法治论坛”、“上海科创法治论坛”、“上海司法论坛”、“上海金融法治论坛”规模大、影响好;“上海科创法治论坛”、“上海航运法治论坛”专业性强,研讨气氛活跃,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主办、协办单位为论坛的举办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论坛的高质量、高水平。

  二是举办以“‘十三五规划’与司法发展”为主题系列研讨活动。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人民调解新发展”、“法律监督格局及发展完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司法责任制与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慧法院”等议题共召开6场专题会。

  三是继续办好区域性法治论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改革创新与城市法治建设研究”为主题,由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四市法学会共同主办,学会承办召开了第六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江苏省法学会承办,在江苏南通召开了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的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四是继续加强与市社联等各单位深入合作,举行实务性研讨。今年以“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关系”为主题,由学会与市社联共同主办,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承办召开了2016年法律实务专场。学会作为指导单位,由律新社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共同主办了“2016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产业高峰论坛”。此外,学会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了“首届法治战略论坛”;与市社联、市法治研究会、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主办召开“社会治理创新与基层法治经验”跨学会研讨会;与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等共同主办召开“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研讨会;与市委党校共同主办召开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专题研讨会;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同主办召开2016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与浦东新区法院共同主办召开司法公正社会认同学术研讨会以及第二、三、四、五届东方法治论坛。

  五是继续推进青年法学沙龙活动,团结和凝聚青年法学人才。学会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举办了第40次青年法学沙龙。

  通过组织上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进一步加强、深化了学会与院校、实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对相关问题的研讨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理论研究、服务法治实践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深化课题研究工作。全年开展各类课题研究共39项,其中重大课题15项、招标课题22项、合作课题1项、委托课题1项。为做好全年课题工作,根据学会领导要求,修改制定了《上海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实施细则》。在具体推进方面,认真做好课题选题的征集和筛选以及课题评审立项的相关工作,确定全年各项课题任务。全年共确立重大课题15项,招标课题22项,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展合作课题《跨行政区划基层法院职能的探索与实践》1项,接受中国法学会委托开展《我国自由贸易区法治创新实证研究》1项。目前,招标课题的中期检查已全部完成,年底将提交课题最终成果,接受学会结项验收。重大课题和合作课题研究也将在年底前结项,委托课题的研究还在进行之中。

  (三)提高书刊出版质量。《东方法学》策划了警察权研究、《民法总则(草案)》若干问题研究、论德国法律中对人的权利的各种规定等专题,继续精心办好“司法改革”专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中国社会科学文献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上,《东方法学》的复合影响因子和综合影响因子分别为1.77和0.888,在全国87家法学理论期刊中排位第23位。《上海法学研究》完善了审稿、编校流程,全年按期编辑出版6期。《上海法学文库》资助出版《行政基准的法律控制研究——基于工商总局答复的初步探索》、《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司法保护研究》、《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研究》3本专著。不断提升《上海法学专报》编辑质量,共编发21期,其中被中国法学会《要报》转载1期。

  (四)参与立法咨询论证。全年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等征询意见的工作。

  (五)组织开展评优和征文工作。组织开展了第三届“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共评选出50份第三届“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 根据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公告》的要求,经组织初评,推荐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杨力两位教授为参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候选人。根据中国法学会、市社联等上级单位下发的通知,积极组织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理论研讨会等征文工作,学会都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六)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研究任务。根据中办20号文及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起草了《上海市法学会关于对参加本市法官、检察官公开选拔的法学专家进行调查评估的办法(试行)》。受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委托,组织开展了“上海实施《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情况评估报告”课题研究。

  三、切实加强法学会的组织建设

  (一)强化研究会建设。一是继续大力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继续扩大研究阵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的需要,指导成立了法学翻译研究会、司法研究会、海关法研究会等3个研究会,目前学会下属研究会已增至45个。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研究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指导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生命法研究会完成了换届。

  二是切实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研究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制定了学会党组成员分工联系研究会的安排,高度重视研究会工作,推进研究会建设。大力推广使用“研究会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积极推动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全年45个研究会共开展各类活动80多次,其中,诉讼法研究会、金融法研究会、法律法史研究会、行政法研究会等的活动比较多,工作活跃。在研讨内容上,多数研究会结合科创中心、自贸区制度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从各自学科角度出发,开展了既有理论前沿性,又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的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而且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服务和保障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提升了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其中,金融法研究会承办的“首届中国金融法论坛”具有全国性的影响。未成年人法学会召开的“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制度”研讨会引起了最高检、最高院、司法部、民政部、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协等中央部委的关注。诉讼法研究会举办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实践与思考”研讨会,有力地配合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四区一审行政案件的改革试点工作。自贸区法治研究会通过自由贸易区法律论丛系列丛书和自贸区法律译丛系列丛书出版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专著。

  (二)积极推进区法学会建设。一是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关于积极推进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工作方针,积极推动在法学法律资源聚集、研究实力优势突出的区率先成立法学会。今年先后成立了杨浦区法学会和奉贤区法学会,区法学会总数达到6个。

  二是充分发挥区法学会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先后两次召开“区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为区法学会的建设和发展指明方向,提出了要求。鼓励区法学会结合当地实际、服务中心工作,弥补法学法律人才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制度短板。崇明区法学会参与举办的第四期“双百”活动暨首届“崇明法治讲坛”,被纳入了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嘉定区法学会率先开展了“嘉定区法学会法律人才库”建设工作,在公开推荐推选的基础上,确定了首批40名法学法律骨干入选嘉定区法学会人才库,为区级法学会人才库建设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松江区法学会主持、参与了《村居委会证明清单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实证研究》等课题项目。嘉定区法学会结合嘉定区司法改革推进中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了《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三)扎实做好会员工作。一是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全年新发展个人会员109名,新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虹口区人民法院、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等团体会员单位10家。截止2016年末,上海市法学会个人会员总数为8761人,团体会员单位19家。定期召开团体会员工作座谈会,了解会员需求,反馈意见建议。

  二是全力办好“会员之声”活动。全年举办11期,近千人参加了活动。围绕“涉外国际承包工程中的法律问题”、“私募基金风控与规范”、“公司法务与法律合规研讨会”、“刑事司法改革的实践与探索”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研讨,影响力不断扩大,知名度不断提升,已经成为了一个跨地区、跨学科、跨领域的开放型学术交流平台。

  三是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推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纵深开展。全年举办专题讲座、义务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活动五场,深入到浦东新区洋泾地区、青浦强制隔离戒毒所、上海某驻沪部队等多个基层单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积极的社会效果。

  四、创新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

  (一)坚持高标准办好“双百”活动暨“上海法学讲坛”。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法治问题,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核心,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市、逐级延伸、整体推进、不断深化。全年共举办“双百”活动11场,4000余人参加。宣讲主题涉及“利益多元的立法难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选择与资本运营”、“跨国并购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南海仲裁案的法理剖析”、“英国脱欧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分析”等诸多方面。先后邀请了长江学者、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汉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西庆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讲授等一批国内知名学者担任宣讲人,保证了宣讲质量,提高了宣讲成效,受到了广大听众的一致好评。其中,第四期“双百”活动暨首届“崇明法治讲坛”由市法学会、崇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和区法学会联合举办,特邀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作学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主题是“生态岛建设与环保法治保障”。崇明区委对讲座非常重视,列为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不仅要求县四套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还在十七个乡镇设立分会场,组织乡镇党政领导和干部收看视频直播,全区参加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人数达到2000余人。

  (二)深入办好“上海法学讲坛”专栏。继续与《上海法治报》合作办好“上海法学讲坛”专栏,拓展“现场版”和“平面版”相结合的法治宣传路径。今年先后刊登专家学者署名文章10篇,反映了法学、法律界的名家对法治建设推进中热点、难点法律问题的精辟解析和对策建议。通过平面媒体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双百”活动受众面,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法治报”公众号、“律新社”等微信平台的合作,实现了学会重大新闻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宣传的机制化,切实提高了学会工作的传播力和引导力。

  (四)继续办好学会网站。不断充实内容,提高网站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全年学会网站发布法学研究和学会活动信息2000多条,浏览量突破300万人次。

  (五)充分发挥短信平台的作用。一年来,围绕学会中心工作,发送活动信息60余条,覆盖41万余人次。

  五、对外法学交流进一步活跃

  (一)积极开展对台交流。与台湾两岸经贸交流权益促进会在台湾联合主办 “第十六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主办了“两岸法学交流与涉台法治建设”专题研讨会。

  (二)认真做好外事接待。根据中国法学会安排,接待了安哥拉总检察长。

  (三)开展有实质内容的外事活动。参加中国法学会出访巴巴多斯团组、肯尼亚团组和法国培训团。协助市委政法委组团赴罗马尼亚、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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