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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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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攻坚之年。把握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创造性开展工作是辽宁省法学会的一贯坚持和始终实践。3月4日,省法学会召开了兼职副会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工作会议,就2016年度工作征求意见建议。3月18日,召开了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5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特别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专程到法学会调研指导工作,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政法工作和政法委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为法学会工作坚定了信心,激发了活力,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一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辽宁省法学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国法学会安排部署和政法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巩固已有成绩和优势,积极探索和锐意创新,各项工作继续取得新的进展,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一年来,省法学会及所属数个研究会和数个市县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部分省区市会员工作推进会和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会议上介绍经验,是经验被推介得较多的全国少数几个省份之一,其中省法学会研究会的工作经验是被中国法学会介绍推广的全国地方法学会研究会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省法学会还成为囊括中国法学家论坛和青年法治论坛两项组织奖的全国7个省级法学会之一。同时,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8月12日至13日,王乐泉会长到辽宁调研指导工作期间,对辽宁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辽宁省法学会是全国法学会系统基础最坚实、工作最活跃、成果最丰富的排头兵之一。”陈冀平书记、王其江副会长等领导也就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学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面对拉票贿选案和王珉、苏宏章、王阳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辽宁政治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省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学习和严格落实《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对省法学会的巡视整改意见,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制定出台了贯彻落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的实施意见。坚持重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全年共召开党组(包括扩大会议)38次。二是继续坚持和加强政治学习。系统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庆祝大会、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通报精神,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查找整改问题不足。三是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组织召开了4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专题组织生活会、4次集中党课、1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组织进行了“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在职党员进社区”“学习毛丰美”“扶贫帮困”等活动,高质量完成了规定动作。同时,结合法学会实际,开展了“立足岗位做贡献,推动振兴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警示教育活动和《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等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四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结合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支部进行了换届,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由宣传部部长一肩挑,新增纪检委员一职由学术部主任担任,并将全体在职党员分为3个党小组,分别由三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组长,还安排一名副处级党员干部专门负责离退休党员工作。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和支部工作报告等制度,党支部工作换发了新活力。五是坚持重大事项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制度。对于中国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示和省委中心组法治学习及省法学会人事变动、常务理事会、法治论坛、课题立结项、优秀人才评选等重大事项,均及时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并积极做好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立足辽宁放眼全国,把握法治理论发展脉搏,创造性开展法学研究工作

  8月13日乐泉会长来辽宁调研时,对辽宁的法学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辽宁省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人才济济,是法学法律教育和研究的大省也是强省,工作开展得很踏实,有声有色。”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法治论坛和课题研究为两大载体抓手,实现精品工程品牌化。8月4日,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社法委、省法学会和沈阳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暨第九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在沈阳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新常态背景下辽宁全面振兴的法治保障”。论坛共征集728篇论文,评出优秀论文203篇,7位专家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全省法学法律界160余人参加了论坛。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王益民出席会议并代表中国法学会讲话,对论坛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组织专家对2015年结项课题进行了评定,29个课题结项;研究确定了23个2016年立项课题研究方向,确定了25项有经费资助的课题,提供研究经费16.4万元;还确立了35项无经费资助的自选课题。8月16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在看了省法学会根据论坛和课题研究成果报送的6期《法治建议》后作出重要批示:“昌生同志:看了几期‘法治建议’感到很好,很受启发。对于推进法治辽宁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这些建议围绕省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也是一种创新。法学会应支持鼓励法学工作者和专家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多提意见建议,为省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一是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法学会举办的论坛。先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一届青年法治论坛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和中日韩法治论坛、海峡两岸法治研究会学术年会。特别是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上,辽宁省法学会推荐的论文有5篇获奖,其中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2篇,并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组织奖”。王乐泉会长亲自为辽宁省法学会颁奖,肯定和鼓励辽宁省法学会“法学研究工作做得不错,很扎实,也很有成效,要继续努力创造新经验”。在第十一届青年法治论坛上,我省再次荣获优秀组织奖。二是积极参与区域法治论坛。先后参加东北法治论坛和环渤海法治论坛相关筹备工作,并组建了“民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机制衔接问题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益保障的法律对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研究”三个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工作,两大论坛共有54篇文章获奖。特别是环渤海论坛获奖实现突破,7省区共获奖189篇,辽宁43篇,比多数省区获奖数高出一倍。三是积极参与外省区法治论坛。根据中国法学会的倡导,积极参与了湖北省法学会举办的法治湖北论坛和上海市法学会举办的第三届自贸区法治论坛。

  (三)积极指导学科研究会开展好法学研究工作。一是研究确定了2016年研究会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2016年辽宁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国法学会在2016年第3期《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动态》经验推介栏目上专门刊发了辽宁省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这是《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动态》首次刊发推介地方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二是积极响应中国法学会号召,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积极沟通,筹备在部分研究会建立党组事宜,争取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正在积极落实之中。三是依托东北财经大学成立了省法学会金融法学。至此,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达到26个。同时,继续对研究会开展工作给予补贴,共资助经费14.5万元。四是瞄准法学前沿和热点问题,组织研究会开展好法学研究工作。如针对船舶融资租赁领域方面的法律规则不全面、不完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并进入诉讼领域,造成法律争点错综复杂的问题,4月15日,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联合在上海召开了 “船舶融资租赁实务与法律问题研讨会”,并形成专门法治建议,报中国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五是指导研究会召开常务理事会,并有针对性地开好学术年会。各研究会分别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下的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古今‘审’‘判’合一与分立的体制机制考察”“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常态下辽宁经济全面振兴的宪法行政法保障研究”“中国民法典编纂”“侦查·询问·证据适用”等主题举办了学术年会。特别是海商法和法律逻辑证据学研究会分别与上海和安徽省相应学术机构实现了跨省学术交流。

  三、坚持围绕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和助力法治建设实践

  (一)继续大力推进“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一是抓好延伸触角的扩面工作。在2015年已经实现县级法学会和基层法律顾问站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着力实现“法治实践基地的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地通过设立“法治信息员”等方式,积极推动工作触角向村社层面延伸。目前法治实践基地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已经实现,向村社延伸工作在朝阳、营口、铁岭等地得到了较好开展。二是抓好发挥作用的规范化工作。对于已经建立的县级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要求在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开展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会员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力所能及地开展好法学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规范化建设。三是抓好政治核心的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县级法学会党组建立工作,明确要求每个市至少有一个县法学会成立党组,目前共成立县级法学会党组10个。同时,积极探索在乡镇法律顾问站建立党的组织,朝阳市喀左县和营口鲅鱼圈区法学会,已经在部分乡镇法律顾问站成立了党小组。四是抓好督促推动的调研指导。今年7月份,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肖育斌副主任专程到营口鲅鱼圈区法学会调研,对我省县级法学会建设进行调研指导。省法学会多次组织赴大连、营口、丹东、辽阳、铁岭、抚顺、锦州、朝阳等地调研,并在丹东召开了县级法学会工作座谈会。还派人到浙江温州参加全国部分省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深入学习了温州鹿城区及全国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

  (二)积极参与省人大、省政府地方立法和省政协参政议政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单位的参谋智囊作用,积极参与省人大、省政协和省直相关部门的立法修改立废和调研论证工作,成为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各部门愿意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先后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修改工作,共提出修改建议120余条,多条建议得到了认可采纳。二是积极提交政协提案。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等地区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后,为抓住机遇、抢抓先机,积极为辽宁自贸区建设贡献力量,专门组织人员赴上海参加“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学习借鉴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先期建立自贸区的省区经验做法,并积极与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探讨辽宁自贸区建设的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向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辽宁自贸区建设的若干建议》的政协提案,明确提出成立辽宁自贸区管委会、制定《辽宁省自贸区条例》、建立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编纂自贸区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确定一批自贸区建设省级重点立项课题等四项建议,得到了省政协的高度评价。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效性要求,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工作。切实抓好研究成果“输出载体”建设,通过《法学动态》《法治建议》《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及“辽宁法学”网站、《辽宁法学》刊物等媒介,宣传推介研究成果。同时,积极向中国法学会网站、《中国法学》刊物、民主与法制时报及网站报送各类信息,全年报送210余条,累计被采用50余条。特别是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提练法治建议,向上向外推广来促进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如重点课题《积极推行庭前会议,提高民事庭审的效率和质量》课题研究成果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基层法院开始推行试点。8月18日《人民法院报》对此研究成果予以刊发,9月13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将我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民事庭前会议的做法作为经验材料下发各地法院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应用》(2016第28期)也介绍了沈阳中院率行在一审建筑工程案件中试点庭前会议的做法。法制日报和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近期将到沈阳中法采访。此外,基于沈阳市两级法院2011年至2014年执行不能案件的调研成果,提练形成的法治建议《破解涉众执行不能案件中企业破产退出难题的建议》,得到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李文章书记的肯定批示:“请高院党组阅。‘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是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目前,类似这些企业执行难是存在的普遍问题。该文章提出的建议意见很好,值得研究,有助于破解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四)扎实组织开展“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根据计划,省委中心组法治报告会将在12月初举行,各市县党委理论中心组法治报告会也正在加速落实之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法学会系统共参与重大决策960余件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470余件次,提供法律服务14260余件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320余件次,参与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3120余件次,在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及时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和上报工作总结。年初,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和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及时下发了“双百”活动方案和“基层行”活动方案,并将各市开展两项工作情况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范畴。进入11月份以来,又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及时总结上报了两个活动的开展情况。二是努力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如大连大学法学院开展了“正德律师杯”农民法律知识竞赛、企业法律知识竞赛和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普法文艺晚会、农村普法大集等活动,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玉斌出席了相关活动。又如葫芦岛市开展了“普法宣传县级行”系列活动,阜新市举办了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鲅鱼圈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锦州市和辽阳市开展了普法进军营活动等。三是充分发挥省法学会研究会专业优势和资源资源作用。省法学会研究会先后为丹东东港政法干警做了“刑事案件的证据和定罪”的专场报告、为朝阳市大王杖子乡实地为农民进行了“生活中的法律”的普法宣传和咨询工作、为盘锦、锦州、本溪、丹东、铁岭等地开展了20余场的法治讲座,还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学教育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专题活动,共同研究探讨如何畅通检察机关与高校合作途径。四是积极为基层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如今年6月8日,省法学会就发生在本溪县的一起长期闹访、久拖未决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召开“法治实践基地服务基层疑难案件论证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得到了本溪县委政法委、政法部门的高度评价。

  四、坚持不断加强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发展需要

  (一)积极推动指导市县法学会建设及工作开展。一是督促推动市级法学会切实做好换届工作。今年,共有本溪、营口、阜新、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7个市法学会按时完成了换届任务。二是严格和创新综治考评工作。高质量完成了2015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考评方案。会党组对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先后4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将2015年度考核结果在“辽宁法学网”上进行公示。特别是根据考评情况,以省法学会党组的名义,给各市市委并市委书记分别写了一封信,引起了广泛反响。目前2016年度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三是着力抓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树立工作。要求在县级法学会方面,数量在7个以上的市,每市应至少树立2个典型,其他市每市应至少树立1个典型;在法律顾问站方面,数量在100个以上的市,每市应至少树立10个典型,其他市每市应至少树立5个典型;每个县级法学会都应至少树立2至3个法律顾问站典型。这些工作成效显著,部分典型经验已经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部分省区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部分省区市会员工作推进会及我省举办和召开的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针对性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召开了法学会工作座谈会。8月13日在沈阳召开了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副会长王其江及会员部主任张所菲、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等领导和我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等出席会议。各市法学会会长、部分县级法学会会长和基层法律顾问站站长,省法学会部分研究会会长、省属部分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朝阳市法学会和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等10个单位分别汇报了工作。王乐泉会长在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辽宁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共组织两个批次,包括省法学会、14个市法学会及部分县区法学会在内的20名干部参加培训班,其中朝阳市法学会、朝阳县法学会和丹东东港市法学会分别在培训班上做了经验介绍。三是举办了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为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2期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精神,切实解决一些县级法学会和法律顾问站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7月11日至12日,在沈阳举办了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出席培训班并作专题辅导。培训班上,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学会等12个县级法学会做了经验介绍。培训班还印发了《法学会工作资料》和《经验材料》两本资料汇编。各市法学会常务(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县级法学会常务(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省法学会全体机关干部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四是举办了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利用举办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的契机,邀请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广志,孔立菊同志老同时陈和孔立菊本人,分别从不同角度报告了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有效地激发提振了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士气精神。五是有关市县都组织了法学会专兼职干部培训班。如丹东、朝阳、铁岭、锦州等市和葫芦岛兴城市,都组织了全市或县区规模的培训班,着力解决县区法学会和法律顾问站成立后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三)着力抓好会员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将会员发展工作纳入了对各市综治考评范畴,明确要求沈大鞍抚本五市个人会员数量达到3000以上,其他市达到2000以上。目前,个人会员数量已经突破3万,正在加紧录入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团体会员也达到了557个,全部超额完成中国法学会下达的任务指标。同时,继续发挥会员微博、微信群、QQ群等平台作用,继续办好“会员之家”网站专栏和“会员风采”会刊专栏,进一步丰富会员活动。还组织了两个批次14名会员赴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11月8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区市会员发展工作推进会,我会党组书记段文龙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了中国法学会王其江副会长的充分肯定,我省鲅鱼圈区法学会也在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为进一步发现培养和选拔青年法学人才,积极为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建立了青年法学博士智库,并于9月13日组织召开了青年法学博士座谈会。12月中旬,还将组织召开以“食品安全: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首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目前,正在会同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十大法学杰出中青年法学法(法律)专家”评选活动,并拟在2017年年初召开的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予以表彰。

  2017年,辽宁省法学会系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委政法委年度内一系列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巩固发扬已有成绩,锐意探索创新,在践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工作中,特别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和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中有更好的作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初步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市县法学会党组建设、法律顾问站支部建设、村社法治信息员建设和经验总结、典型树立等工作。适时召开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或市县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同时,加强学术委员会和研究会建设,重点是加强组织建设,完成相关换届工作;指导研究会开好学术年会和常务理事会;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建设等。二是继续创造性开展法学研究工作。承办好环渤海法治论坛,并同场举办以“为辽宁自贸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内容的辽宁法治论坛专场。组织召开第四届高等院校法学院长论坛和第二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组织开展第六届“辽宁省十大法学杰出成果”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东北法治论坛和中国法学会主办或倡导参加的其他地区法治论坛。三是继续推进“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着力探索和解决县级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怎么干”的问题。拟根据全省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依托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开展“法律服务年”等主题活动。还拟积极探索法学会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特别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四是继续发挥好优势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好“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助力良好法治氛围和环境的营造,重点在“提质量、求实效、扩影响”方面下功夫。积极同人大、政协和相关部门做好地方立法的咨询论证修改工作。进一步抓好课题研究工作,着力推进成果应用转化,真正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五是继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确保完成中国法学会下达的2017年任务指标。同时,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作用,设计打造会员工作的手机“APP”软件,免费提供会员使用,为会员提供创新性、及时性、便利性的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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