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2016年,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安全天津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人民群众法律新需求,坚持围绕中心、突住重点,彰显特色、务求实效,坚持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大力繁荣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拼搏进取、真抓实干,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政治方向,积极推动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指示精神部署要求,召开全市法学会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市法学会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实施意见,坚持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充分发挥“三个团体和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能作用,坚持把提升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始终把坚持政治性作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灵魂。在组织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把牢政治方向。课题选项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意志和主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核心要义,确保在法学理论研究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在各种学术观点和思潮碰撞中不失方向、敢于亮剑;确保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宣传教育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不发生政治问题。
3.坚持群团工作改革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问题。召开全市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推动会,襄军同志要求,扎实群团工作改革创新,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学会所能,选准结合点、寻求新突破,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俯下身来、打好服务牌,用热心周到的主动服务吸引各方力量,用特色工作借助各方优势,不断接长群团组织的链条,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开创群团组织工作“众星拱月”新局面。
二、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推动法学理论和法治建设实践研究上新水平
1.自觉把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实践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落实。牢固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组织开展针对性实践性应用性专题研究,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市法学会制定了2016年工作要点,精心确定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和委托课题,围绕充分发挥各学科研究会和专家学者在咨政建言、法治保障、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定的2016年20项重点研究项目全部落实到位,一些研究成果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吸纳转化。
2.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智力优势,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委政法委,扎实做好地方立法专家咨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官、检察官遴选等项工作的法学法律专家人才推荐工作。积极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参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法学会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向市政府法制办推荐政府法律顾问81人。组织编纂完成《天津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年)》,建立与立法机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和反馈机制。发挥“第三方”优势,组织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参与地方法律、法规年度立项论证工作,通过调研论证咨询,为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编纂完成《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5年卷)》。
3.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襄军同志高度重视服务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各项举措落实,在《关于第二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的情况专报》上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市法学会充分借助和发挥京津冀法学法律交流合作机制平台作用,开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课题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定期交流研究成果。健全完善京津沪渝四直辖市法学理论研究动向及成果定期交流制度。市法学会、市综治办联合印发通知,扩大论文征集范围,做好第六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和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课题选定和论文征集、评选工作。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评选活动,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四届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评选中,我市中青年专家学者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申报中国法学会2016年省部级课题数量提高15%。做好推荐组织我市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和司法工作者赴境外考察交流工作。编纂出版的《中国天津司法起源与发展》,填补我国地方司法史研究空白。
三、夯实群众基础,注重辐射带动,基层法学会、学科分会和会员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1.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认真抓好以推进区县法学会建设为重点的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区县法学会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服务,发挥职能作用,各区法学会结合实际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专场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区法学会“会员之家”作用。进一步完善综治目标考核项目,市法学会制定《2016年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部分指标考评细则》,将区法学会年度工作纳入中国法学会考核体系目标。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协助做好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清理整顿工作。认真做好区法学会干部任职能力培训,组织2批16名区法学会干部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培训班。
2.认真落实涉法社团服务监管职能,强化涉法类学科研究会登记认证审批,切实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建立涉法类社团年度工作考评机制,积极推进学科研究会建设,建立学科研究会联系点和研究课题项目制度,落实承担省部级和市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和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涉法社团建设管理水平,完成对各学科分会工作的考评并将考评情况进行通报。扎实推进学科分会的筹建工作,成立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分会和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学会,积极推动卫生法学、劳动法学、军事法学分会筹建工作。为加快推进学科分会建设。
3.认真做好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印发《天津市法学会2016年度会员发展计划》,明确全市年度发展会员15%目标,对会员发展宣传、优化会员结构、会员发展路径、会员发展布局和会员审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印发《会员发展工作须知》,向66个政府法制部门、103个大型企业单位发函,把会员发展向国有企业法务部门延伸,扩大会员发展覆盖面,实现会员发展增幅30%以上,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第5期》,刊登天津市法学会会员发展工作经验材料。完成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会员管理信息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会员活动,充分调动会员参与研讨会等法律服务工作,组织了会员申报“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和“京津冀法学交流”等研讨活动。
四、立足贴近基层,注重普及提高,法治教育法律服务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1.紧紧围绕“七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双百”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印发《法学会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就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做好法律服务提出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区县做好法律服务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法治讲座的实施方案》。市法学会、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基层行活动方案》,围绕6个方面确定讲座主题,市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常务理事中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到全市各个区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现场与群众互动,受众达6000余人次,法治基层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2.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制定《2016年政法大讲堂的总体安排》,与市委政法委共同举办政法系统大讲堂。邀请中央党校刘炳香教授,围绕深入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党性修养进行专题辅导,对加强思想武装,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推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起到学习借鉴作用。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任海泉中将围绕《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进行辅导讲座,进一步开阔了政法干警视野,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认识和把握,对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政法机关起到指导作用。
3.积极参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法学会印发《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指导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举办机关法制讲座,农村普法赶集,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校园法制主题班会,企业法律知识竞赛,单位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尊法用法自觉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市法学会印发《2016年宣传信息工作安排意见》、《2016年“双百”活动天津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2016年法治宣传工作综治考核标准》,建立市法学会宣传信息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短信群发平台覆盖作用,加强宣传信息报送工作,中国法学会网站、《民主与法制时报》和《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天津长安网等新闻媒体刊发市法学会宣传报道98篇,市法学会网站刊登区法学会、学科分会宣传信息1000余条。
五、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会建,积极推动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取得新成效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把握法学会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好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制文化创新的职责和使命。始终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注重把团结服务所联系的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高度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法学会群团组织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把他们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凝聚到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上来。
2.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法学会工作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全面学习和专题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结合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做好法学会工作实际,开展党员示范岗和“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按照学习专题,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研究思考,不断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积极推动工作求实创新。
3.坚持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襄军同志对机关作风建设指示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群团机关,坚持把改进机关作风作为提高工作效能展示形象的关键环节,坚持从日常工作抓起,从事关机关形象问题改起,治庸提能力、治懒正风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立足干出特色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绩效考评,强化过程管理,工作日志写实,月度工作菜单式量化,季度工作集体讲评,形成干事创业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