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fml
2017年,天津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在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引领;紧密围绕大局,强化主动服务;突出增强活力,强化群团工作;深化“两学一做”,强化担当作为为主线,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法治天津安全天津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人民群众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新需求紧密结合,大力繁荣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团结引领全市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引领贯彻落实到法学会群团工作中
(一)坚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在全市各级法学会和广大会员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的重要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市委、市委政法委部署和襄军会长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学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辅导、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会员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引导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真学真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论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在围绕核心聚力,向核心看齐,旗帜鲜明地拥戴核心,坚定不移地维护核心,忠贞不渝地捍卫核心上见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把强化政治引领作为法学会工作第一位要求。市法学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指导意见》,把强化政治引领融于对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锻造和政治锤炼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意志和主张,把讲政治贯穿于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的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法学理论研究问题上,在各种学术观点和思潮碰撞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出问题,牢牢占领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主阵地,切实履行战士之责、卫士之责,把党管意识形态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坚持把法学会群团组织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襄军同志高度重视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对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在天津落实落地提出明确要求,把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体现在改革创新中。坚持四个“主动服务”,紧紧围绕新形势新发展新期待,选准结合点、寻求新突破,通过法学会群团组织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把主动服务、彰显特色、发挥优势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市法学会研究提出落实方案实施举措,坚持把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主动服务,不断接长群团组织工作链条,筑牢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基础,充分展现法学会群团工作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作用,激发调动起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天津新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坚持把提高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突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贯穿于群团工作始终,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讲政治、讲忠诚、讲大局,用党的意志和主张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把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立身,增强“四个自信”,把对党绝对忠诚、主动担当作为体现在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围绕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把开展法学理论法治实践研究落实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各项改革中
(一)坚持把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步跟进,在主动服务中彰显作用。充分借助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研究咨询部门建立研究课题合作会商机制,确定20项重点研究项目和课题,按照市人大地方立法规划安排,确定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和委托课题。重点研究项目和课题落实到各学科研究会,与市高等院校法学院和市社科研究单位建立研究课题项目合作机制,整合全市法学理论研究骨干力量,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一基地三区”建设和创新型城市、产业创新中心以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治保障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组织调研论证。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牢牢掌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工作的主动权,运用现代科技实现信息、科技、数据引领政法维稳工作新模式,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创新社会组织动员形式,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力资源优势,积极推荐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全程参与各项改革工作。市法学会编纂完成2016年度天津法治建设报告,起草完成《中国法治年鉴》“地方法治建设”天津部分撰写,积极做好《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6年卷)》征集工作。
(二)坚持团结引领服务,积极探索法学会参与咨政建言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提升法学“智库”功能性实用性服务性。积极搭建参与国家和全市重大项目课题研究平台,为法学理论研究与服务中心工作搭桥铺路。积极搭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与北京市、河北省法学会共同建立的法学研究合作交流机制作用,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京津“双城记”,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地方立法协同课题,与市人大法工委密切配合,组织专家学者咨询论证、专题调研,形成三地协同立法建议报告。积极搭建宣传推进天津法律服务品牌平台,建立与立法机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和反馈机制,发挥“第三方”优势,组织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参与地方法律、法规年度立项论证工作,通过调研论证咨询,为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三)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国家级法学研究课题项目,推动区域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交流合作。召开由我市负责承办的第七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和第三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筹备会议,做好协办第十二届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征集工作。组织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中国法学会2017年省部级课题。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推荐我市专家学者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法、赴美考察培训。
三、坚持增强活力,强化群团工作,切实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在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和会员发展工作中
(一)坚持以区法学会建设为重点,建立基层法学会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推进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基层法学会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按照市综治办的部署要求,根据考评细则量化指标体系,严格考核标准,进行对区法学会考评。将2016年度区综治考核数据反馈各区法学会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各区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市法学会关于2016年度综治考评报告。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积极协助做好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清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涉法类社团服务监管职能,健全学科研究会组织管理考评体系。加强对涉法类学科研究会登记认证审批,严把政治关程序关,切实发挥法学会服务和依法监管职能作用。坚持学科研究会联系制度,落实承担省部级和市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措施,组建课题研究专家团队,召开研究会建设专题座谈会,不断提升涉法类社团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完成对学科分会2016年度考评工作,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印发2016年度学科分会考核工作的情况通报。积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分会筹备建立工作,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犯罪法学科分会召开年会和研讨会。
(三)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印发《天津市法学会2017年度会员发展计划》,明确了会员发展目标,确定全市年度会员发展增幅20%,对区法学会会员发展指标进行量化。对会员发展宣传、优化会员结构、会员发展路径、会员发展布局和会员审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为拓展团体会员发展,严把政治关,主动向市律师协会征求意见,全面开展市内六区15人以上52个律师司务所和13家司法鉴定中心的团体会员发展工作。
(四)深化法学会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会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深入到市法学会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全面落实进行专题调研。襄军会长主持召开市法学会深化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群团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对我市法学会群团改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着力在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法学会、专业研究会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的双向交流机制,加强重大课题研究、理论成果转化等基础机制建设上谋划新思路、提出新举措,积极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使改革创新的着力点放在群团工作有活力、群团组织有凝聚力上,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法学会群团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贴近实际,注重普及提高,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到基层
(一)认真抓好中央和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贯彻落实。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法学会处于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的“第一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各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坚持守土有责、强化政治担当,在法学理论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坚定政治立场、划清政治界限、对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举办的论坛、年会、刊物等阵地,加强动态监控和依法管理,坚决防止发生任何问题。
(二)市法学会制定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制定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法治讲座的实施方案,与团市委、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密切配合,确定基层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举办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法治专场讲座,紧紧围绕法治实践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普法宣传教育中作用,深入到市内各区做法治专场讲座,现场与群众互动,法治基层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坚持与市委政法委共同举办政法大讲堂,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津举办专场讲座,积极服务打造学习型政法机关建设。邀请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罗援少将,围绕“国际周边环境与国家安全”作主题讲座,积极推动跨界学习,加强现代科技等新知识学习,拓宽了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政治眼光法治思维科技最新成果,提高政法工作层次和水平,激发了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的学习热情,为履行职责使命奠定坚实基础。
(四)扎实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坚持弘扬主旋律、践行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市法学会网站经常刊发各区法学会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法治教育的做法,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正能量,市法学会建立宣传信息工作平台,推进法治微型普法平台建设,市法学会机关官方微信公众号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充分借助中国法学会官方网站、《民主与法制时报》和《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天津长安网等新闻媒体,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市法学会在国家和地方新闻媒体刊发各类稿件50余篇,市法学会官方网站刊登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1000余条。
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以党建带会建各项措施落实到法学会机关建设中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群团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注重把团结服务所联系的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与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起来,凝聚到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上来。
(二)坚持贯彻执行党对群团组织各项要求。坚持法学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和专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对群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配合市委巡视组完成对市法学会政治巡视工作,全面接受政治体检。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市法学会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勇于担当、抓实支部”及“三学三比”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学会工作职能,开展党员示范岗和“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扎实推进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坚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机关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信念落实体现在行动中。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把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从严管理队伍落实在经常,坚持从日常工作和事关机关形象问题抓起,做到管在平时严在平时,编制完成市法学会机关管理内控手册,把从严管理细化落实到岗到人,把机关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