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fml
2017年5月24日,山西省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161名,其中常务理事65名,选举原省高院院长左世忠同志为会长,选举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闫喜春同志为常务副会长,选举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等单位的14名在职领导为兼职副会长,秦伟同志为秘书长。
山西省法学会的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等中国法学会领导在9月22日听取了山西省法学会的工作汇报后,对山西换届以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在5月18日对省法学会作出重要批示,骆惠宁同志还强调,包括山西省法学会在内的群团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一样,要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省委副书记黄晓薇同志出席换届大会并致辞,担任省委群团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并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群团改革工作。
山西省法学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在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具体要求,着力做好法学会各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系统党建工作
自换届以来,学会机关深入开展“三基建设”工作,出台了《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建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审签制度》等7项制度,并向省委组织部请示,要求尽快配备专职驻会领导,配齐配强党组成员。按照省委要求,由闫喜春书记带队,赴大同、朔州开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督导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红旗渠干部学院开展“弘扬红旗渠精神,争当合格共产党员”主题党日活动。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山西省市县法学会成立、换届及同步建立党组的指导意见》,派出由各兼职副会长带队的11个督查组,分赴各市进行督促检查,目前,晋城、阳泉、大同、忻州、太原、吕梁等6个市已经顺利完成换届;太原、阳泉、晋中、吕梁、运城、晋城、临汾等7个市级法学会已经建立党组;大同广灵县、吕梁中阳县、晋中和顺县和昔阳县、临汾大宁县和乡宁县、太原迎泽区和清徐县8个县级法学会已批准成立党组。同时,印发《山西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成立、换届及同步建立党组织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在所属研究会内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有效路径。目前金融法学研究会、罪犯矫正研究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已成立党组织,其他研究会的党组织也在陆续成立中。
二、重点抓好改革创新工作
根据《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省法学会形成了“一二三四五”的初步改革思路,并起草了《山西省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省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做了汇报。
一是建好一个坚强的党组织。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学习河南等兄弟省推进市县法学会党组全覆盖和成立法学研究行业党委的经验,强力推进完成市县法学会党组全覆盖、所属研究会党组织全覆盖的任务。
二是成立两个中心。拟成立地方法治研究中心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对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30条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项调研、课题攻关和咨询服务,为我省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法律实践和法治人才等方面的法治保障。
三是坐实三个部门。拟在内设机构数量设置不变的情况下,将办公室和研究部分别更名为综合协调部和研究交流部。由综合协调部负责党建和办文办事工作,由研究交流部负责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法学学术交流等工作,由人事会员部负责学会机关的人事工作、市县法学会建设以及会员发展管理工作。这样就能补齐交流不足的短板,并与中国法学会五个部门上下对应。
四是联建四个组织。拟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法治办建立山西法治人才库;联合团省委建好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联合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建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联合省工商联建立中小企业维权中心。同时,联合省内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立法咨询研究基地,推动与各级人民法院共建诉讼服务志愿者专家机制。
五是实现五大目标。一是今年内实现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二是三年内实现系统登记注册个人会员达2万人以上,团体会员突破100家;三是根据我省法治建设需要,争取三年内研究会数量达30个左右;四是全面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山西建设;五是省法学会改革及整体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三、着力抓好全面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学术引领。印发了《在全省法学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法学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所属研究会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法学会研究会考核办法》和《山西省法学会研究会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并在现有16个所属研究会的基础上,批复成立罪犯矫正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戒毒法治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同时,农业经济法学研究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宗教法学研究会、法律文书法学研究会等近10个研究会正在筹备成立。
二是大力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接受我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组的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现已形成评估报告,拟于12月份正式出版,这是全国首家对一个省的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积极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推荐法律顾问;确定“司法体制改革员额退出机制研究”等21项课题为2017年度省级研究课题;邀请法学专家对山西综改示范区开展了“PPP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培训活动;深入开展“双百”活动,闫喜春同志给省政法有关部门作《民法总则》专题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对山西综改示范区开展了“PPP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和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分别征集论文38篇和213篇。
三是做好会员发展、会员管理。制定《山西省法学会会员发展与管理五年规划(2017—2021)》,要求市县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在成立及换届时,最少新发展会员50人;起草《省法学会与省法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省警察协会合作框架》,并与各协会联合印发文件,目前首批员额制法官、检察官5697人率先发展为会员;截止目前,系统登记注册会员为10754人。通过组织举办第七届“华炬杯”全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组织会员参与读书会等活动,加强与省直部门间的联动与合作,建立广泛的会员参与机制。
四是推动机关建设、队伍建设。按照改革要求调整了部室职责,编印了《省法学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同时,新提拔两名同志分别担任研究部和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太原、长治、晋城等市县法学会的8名专职干部参加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
2018年,山西省法学会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紧紧围绕提高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水平,抓牢抓实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团结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发展战略、大政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狠抓党建工作。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党组建设,推动市县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省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立党组织。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市县法学会、研究会党组织依据党章党规正常开展活动。强化法学会党组和研究会党组织负责人加强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
三是服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对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30条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工作思路,着力在积极参政议政、服务改革发展、开展法治评估、推荐法律顾问、服务政府决策、参与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法律服务机制等方面积极作为,全面参与法治山西建设。
四是建立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为龙头,地方法治研究中心为枢纽,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为基本力量,法学科研机构、基层法学会为有效补充,重点和专项课题为重要抓手,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等“四大论坛”,以及省内外区域法治论坛为交流平台,要报和专项研究报告等为主要载体的山西省法学会服务工作体系。
五是聚集人才资源。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山西法治人才库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法治办建立山西法治人才库,聚集全省法学法律优秀人才资源,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学法律专家团队,为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六是壮大会员队伍。按照“属地为主、合理划分、资源共享”、“谁发展,谁管理”的原则,在省法学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大力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学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等,有计划地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更多吸纳基层一线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法学会。在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确定联络员,建立广泛的会员参与机制。
七是打造服务品牌。联合省综治办,试点在太原市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矛盾调处室或群众接待厅设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在全市所有的村设立联系点,法律服务站站长由各乡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担任。统一外观标识、规范工作机制、固定服务人员,各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作为法律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每周定期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在每个法律服务站均悬挂法治宣传版面,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省法学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真正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学会的第三方作用,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太原市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后及时在全省推广。
八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会,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规矩意识、制度意识,建设党领导下的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