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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5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fml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重视和支持下,在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下,全省法学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围绕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个总要求,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第一原则,把政治引领作为第一责任,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使命,把组织建设作为第一要务,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全省法学会工作整体跃升,一些重点工作受到了省委和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肯定。

  一、加强党的领导,在政治引领上实现新突破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建设和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动员法学法律界群众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省法学会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的核心、党中央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执行者和模范践行者。二是全面加强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认真做好第十届省委政治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做好第十一届省委政治巡视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省法学会党组工作规则》《省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和《省法学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召开省法学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机关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省法学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开展集中廉政约谈工作,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述责述廉。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全面加强政治引领工作。成立吉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在26个研究会设立了党支部。制定印发了省法学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施意见》,完善了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精神工作机制,强化对各类学术活动主题、研究会年会主题、法治宣讲题目、重要学术观点的政治把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全省法学会系统期刊、论坛、“两微一端”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效发挥了意识形态工作导向作用,全省法学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没有出现有影响的舆论炒作事件。吉林省法学会网站建设和《法治吉林建设研究》编辑发行工作走在全国各省级法学会前列。

  二、深化法学研究,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具体化,立足法学研究平台,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学研究工作。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健全年度课题调研、公告、评审、结项和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全年完成法学重点课题56项。完成了第三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和第二届“吉林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性。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学交流渠道。积极组织参加法学论坛、研讨会、评奖等活动。指导长春市法学会承办了第二十九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等学术交流活动,获得各类一等奖5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5项,获奖成果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鹏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举办长白金融法论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研讨会、国家安全法学理论研讨会、边境地区法治建设研讨会、党内法规建设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为繁荣法学研究事业搭建了理论与实务部门密切结合的重要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智库。发挥法学人才优势和法学学术团体特色,建成由819人组成的全省法律专家人才库和由81人组成的党内法规专家人才库,进一步扩大了学科覆盖面,为法治吉林建设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四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工作实效。坚持把法学会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围绕信访稳定工作大局,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课题研究。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牵头开展的信访工作法治化课题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批示肯定。其中,《关于制定的提案》在9月6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上,被评为优秀提案受到表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主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保督查,成立了吉林省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并举办了首届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报告会,为推进我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生态环境法治实践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大局,就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言献策,所提交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批转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围绕法治吉林建设大局,组织专家学者就法治县(市、区)建设考评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吉林省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办法》,为我省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理论和实践参考。

  三、创新法律服务,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上实现新作为

  坚持用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统领法学会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内容、方式创新。一是延伸服务领域。在全省2818个乡镇、社区全部建成法律服务站基础上,主动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在各领域推动差异化建站,全省已在37个公安拘留所、18所监狱、49个信访接待大厅、8个驻军部队、5所学校建成法律服务站,建立边境口岸、农贸市场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其他法律服务站10个。大力支持民办高校开展法学教育,在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法律专家服务站,推荐10名法律专家协助开展法律教学,并于10月11日举行了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专家服务站揭牌仪式,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揭牌仪式并向服务站专家学者颁发聘书。到2017年年底,全省法律服务站数量已达2945个,全年共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万多件次,开展法律宣传5700多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近万件,提供法律援助1246件,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法治建设成果中有了更多获得感。二是创新服务内容。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把法律服务工作向扶贫领域延伸,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法学会关于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优势、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围绕扶贫攻坚开展法律服务,取得初步成效,吉林日报头版报道了全省各级法学会全力开展扶贫工作情况。8月2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法学会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采取措施,推动相关工作”。三是改进服务方式。成立了吉林省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研发并运行“掌上问法”法律咨询服务手机客户端,并纳入全省政法工作信息平台。进一步深化法治共建活动,与白山市委、市政府签订了共建法治市协议,成立了由18名知名法律专家组成的白山市法治市县建设专家顾问团,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白山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白山建设2017-2020年工作规划》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法治宣传,在服务法治社会建设上实现新作为

  一是主动参与“七五”普法工作。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省普法办推荐29名普法讲师团成员,同时,动员全省各地法学专家学者广泛参与,为全省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提供法学人才支持。二是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印发了《2017年吉林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成立了由21名法学专家组成的“双百”法治宣讲报告团,赴全省各地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蕴含其中的法治思想。积极推动“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省共举办“双百”报告会157场,6836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其中,举办县以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72场,党政机关和政法系统专场报告会85场。4月6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暨“双百”法治宣讲专场报告会在长春举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主持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作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题辅导报告。三是深入推进“青年基层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全省10261名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文化。全省共举办各类专题讲座1200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99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789人次,进行文艺宣传演出89场次,组织模拟法庭139次,发放普法材料82.7万份,受众人数达85.9万人。四是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治文化,先后在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和长春市3个社区举办了5期“法治文化讲坛”,指导举办了东北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吉林省高校法学院系大学生辩论联赛等活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增强内在发展活力上实现新作为

  一是深入推进省法学会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提升引领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12月22日,第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深入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在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全省9个市(州)和35个县(市、区)已经省编办批准设立正规法学会机构,分别占市(州)和县(市、区)总数的100%和58.3%。成立了党内法规建设研究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会,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总数达到30个。为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成立了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行业党委,26个研究会成立了党支部。指导5个市(州)和23个县(市、区)法学会成立党组,分别占市(州)县(市、区)总数的55.6%和38.3%。三是深入推进全省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工作力量,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录5名干部,接收1名军转干部,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结构。举办了全省法学会系统法律咨询服务手机客户端专题培训,组织参加了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法学会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市县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加强会员发展和服务管理工作,全省新增个人会员4578人,会员总数达到22978人。召开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视频会议,总结推广了靖宇县等9个基层法学会工作经验。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法学会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突出服务振兴发展主题,全面推进全省法学会改革,不断夯实法学会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咨政建言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政治性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引领工作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重要批示,全面加强法学会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标准地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各项任务。三是按照省法学会党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切实履行好引领群众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二、突出先进性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作为

  一是完善法学课题成果应用转化机制。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确定法学研究课题,发挥《要报》和《专家咨询报告》在成果转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二是完善专家智库,充分发挥其在地方立法、司法改革、执法司法实践和党内法规建设中的作用,在服务省委政府决策、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当好参谋,为法治吉林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突出群众性要求,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法学会改革,推动完善省市县三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和执行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建设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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