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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2017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31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会字〔2017〕40号)文件要求,现将新疆法学会2017年度综合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新疆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权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才荟萃、学术性强、联系面广”的独特优势,稳步推进法学会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在强化政治引领、组织法学研究、培育法治文化及参与法治宣传服务、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壮大会员队伍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开创了新疆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

  工作经验:新疆法学会不断深化对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规律性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必须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权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疆、研究新疆、服务新疆;三是必须坚持夯实基层、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引路、创新工作机制,把握规律、注重实效;五是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提升能力、扩大影响。

  工作亮点:一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开展在反恐维稳斗争中发声亮剑活动,誓同“三股势力”斗争到底,向暴恐分子和“两面人”发起全面攻势,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全力围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反恐维稳工作任务,派出干部参加政法委“访惠聚”工作队、暗访督导组、前指办督导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结亲周”活动,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干部下沉基层,认真做好宣讲政策、释法答惑、解困帮扶等教育引导服务群众工作;三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重点人群教育转化及《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立法后评估等重要课题研究,产生了一批有高度、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四是会员发展取得质的飞跃,在扩大政法机关个人会员基础上,积极拓展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法务部门等潜在会员群体,建立了一支“讲政治、讲奉献、顾大局、懂法律、热情高”的庞大的多民族会员队伍;五是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及“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治精神,已成为培育法治文化的品牌。

  三、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及应用转化情况

  2017年,新疆法学会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就重点群体教育转化、民族团结法治保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问题加强研究,取得了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成果。组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项、青年项目3项;《关于新疆精河县等地地震灾害恢复重建的建议》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及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依沙木丁同志的批示。

  紧贴总目标、紧贴法治实践,抓好课题研究。年度课题和重大专项课题的选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吸收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专家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两次征求意见会,并下发通知向地(州)市法学会、研究会、自治区法律实务部门征求课题选题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年度课题指南,并将“防回流”、重点人群教育转化及《去极端化条例》立法后评估确定为2017年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主题。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30个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最终确定了13个项目作为2017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

  积极组织开展论坛、座谈会及各类征文活动。配合陕西省法学会做好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的筹备工作,征集了83篇参选文章,其中3篇获奖;开展“依法去极端化与实现新疆总目标”及“民法总则与新发展理念”两个征文活动,共收到210篇文章;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征文活动,经过初评推荐6篇上报中国法学会;举办自治区法学法律界“凝聚维稳合力、贡献法治对策”座谈会,号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勇敢地站在反恐维稳斗争前列,高举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大旗,带头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凝聚反恐维稳合力积极贡献法治对策;召开自治区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实施《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座谈会”,号召法学法律界做好《条例》的学习领会和宣传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法治理论研究工作,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增强“去极端化”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参与优秀人才、成果的培养推荐工作。推荐两项优秀成果参加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推荐三项成果参加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向自治区网信办推荐10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库人才。

  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效果

  新疆法学会把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业来抓,作为培育法治文化的主要形式来抓,作为加强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打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品牌。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自治区“双百”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二是在充分征询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总目标和依法治疆实践,并结合陈全国书记的批示要求,制定完善了2017年“双百”活动方案,把“双百”活动与发声亮剑活动紧密结合。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2017年自治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上做出重要批示:“同意海仑同志意见,建议与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敢于发声亮剑活动结合起来。请‘七人小组’同志阅。”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海仑同志批示:“请秀成同志按全国书记批示要求,与发声亮剑活动紧密结合,重新制定完善方案。”三是自治区法学会安排9个地(州、市)和9个县(市、区)作为重点宣讲地区。结合新疆工作实际,围绕总目标,确定了《贯彻实施〈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切实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好反恐严打、群众工作、社会面防控三场硬仗,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与当前新疆维稳形势》《如何深入发动群众打好新疆反恐维稳人民战争》等重点宣讲主题。各地州市法学会牵头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196场次,实现了“双百”活动对县乡一级领导干部全覆盖,直接受教育干部2万余人。

  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一是重点突出。把宣传贯彻自治区反恐维稳“组合拳”、《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今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抓手,早启动、早部署,将中央、自治区有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各项措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到乡村一线,强化基层法治建设。二是覆盖面广。今年自治区法学会邀请了8个法学专家、12个文艺志愿者,深入10个地州市52个县市区的乡镇、教育转化中心、点训点、学校开展60场法治宣讲和20场文艺演出活动,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法学会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服务、文艺演出等活动共3622场次,受教育群众42万余人。三是针对性强。宣讲内容新颖、紧贴基层实际、紧贴群众生活,所举实例生动真实,都为近年国内和国际发生的案(事)件,宣讲内容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和“三股势力”的针对性强。四是与发声亮剑活动相结合。今年的法治文化基层行与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敢于发声亮剑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增加了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发声亮剑环节,突出参与性和实效性,切实将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有效发挥了服务自治区中心工作作用。各地(州、市)举办法治文艺专场演出、广场汇演等活动1500余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和法庭观摩等活动990余场次。各地法学会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学校、工矿企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6000余场次。免费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及“去极端化”挂图、宣传单、光碟等宣传品117万余册(件)。

  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服务工作。一是充分运用新疆法学会门户网站、QQ 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快速、准确宣传报道自治区反恐维稳“组合拳”“三仗一战”坚决与“两面人”作斗争发声亮剑活动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攻势,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今年网站共上稿信息百余篇,被中国法学会采用62篇。各地州市法学会积极开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专题讲座、维稳法治宣讲、禁毒宣传、安全防范技能培训、法治宣传边防千里行、“阿肯”宣讲员唱法律法规、村队法治夜校等活动,教育群众肃清宗教极端思想。二是撰写完成《中国法律年鉴2016年度新疆法治建设篇》上报中国法学会。三是编辑出版《新疆法学》刊物3期,共刊稿45篇,共计36万字。四是充分发挥群团第三方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基层纠纷协调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贯彻中国法学会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打造以2016“感动中国”十大年度人物、“全国时代楷模”——阿布列林•阿不列孜为代表的社区法律诊所建设工作,组织在职、退休法律工作者定点支援基层法律诊所建设,无偿参与基层法律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围绕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清真寺、学校、工矿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基层纠纷调解和心理引导。

  五、指导学科研究会和基层法学会工作的方式、方法及进展情况

  研究会建设。一是继续建立完善研究会组织体系,做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一带一路”法律合作研究会的筹建工作。二是加强与研究会的联系,督促研究会积极开展活动。各研究会以发声亮剑、座谈交流等形式积极主动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形式各异的主题活动,充分体现了法学工作者在反恐维稳、法治新疆建设方面主动建言献策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民商法学研究会积极参与对外学术交流,派员出访吉尔吉斯斯坦;国际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共同与律师界加强合作,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卫生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参与自治区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审查的咨询论证工作;反恐对策研究会组织开展“当前世界反恐战略态势与反恐战略主动权”专题讲座。完善“新疆法学会研究会之家”微信群,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地县级法学会建设。一是加强督导。年初自治区法学会工作会议提出:将今年作为“自治区基层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年”,全力推进地、县两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上半年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分别深入南北疆开展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活动,与地(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和县市区主要领导座谈,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对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度。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依据中国法学会考核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完善《2017年度地州市法学会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年终组成考核组对地州市法学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继续列入到自治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中。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为提升基层法学会干部业务能力,扩展工作思路,今年安排3次学习培训。1、由领导带队,组织地州市法学会专职干部8人前往云南、广西、河南三省区,就市、县两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2、组织地州市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7人参加中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3、组织阿勒泰地区7县1市法学会秘书长前往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开展市县法学会建设的考察学习,交流经验,提升业务能力。

  六、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举措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结合会员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新疆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新疆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会员管理,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及会员服务等工作,使会员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二是优化会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对下一步会员发展方向、结构、人才库建设等提出工作建议,在会领导直接协调下积极发展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院校等法学法律界素质较高的业务骨干入会,会员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强化会员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全年先后四次对各地录入会员信息系统情况进行网上督促检查,并将情况在新疆法学会QQ 群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全区个人会员17444人,团体会员1168个。其中:自治区区直机关个人会员719名,团体会员单位49个。同时对各地法学会干部使用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培训。目前,各地法学会干部均已掌握会员信息系统的录入、查询、更改、统计等方面具体操作,全区法学会已录入《会员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九千余人。四是推进会员服务工作。进一步畅通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的渠道,通过召开自治区法学会工作会议、新疆法学会网站、QQ群等形式征求广大会员对改进法学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发布会员活动通知、活动动态、征文、论坛通知、课题申报等信息,使会员全面掌握和参与新疆法学会工作。向基层法学会、部分会员赠送《民主与法制》杂志、《民主与法制时报》和《新疆法学》等1万余份。

  七、对外法学交流的形式、内容及收获

  根据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安排,积极做好台湾法学研究交流协会北疆参访团接待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朱海仑书记批示要求,积极协调相关地州市做好安保工作,确保台湾参访团在疆期间绝对安全,并就加强法学研究交流互访达成共识。应美国国际法学会邀请,推荐学术委员会专家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美国参加“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题研修培训班,并参与撰写相关报告。

  八、年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政治引领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学研究为自治区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足;地县两级法学会发展不平衡、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会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工作还需深入。

  改进措施:一是运用座谈、调研、主题报告等形式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权威。二是引导法学研究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反恐维稳“组合拳”,为坚决实现“三年规划、五年全面稳定”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法治贡献。三是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对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地州市、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分类指导,规范地、县两级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政委有关文件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疆法治新疆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县级法学会“建立起来、运转起来、壮大起来”。四是团结、凝聚各级法学会的力量,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的作用,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培育法治文化两项重要工作,汇聚起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的磅礴力量。五是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的重视和帮助,力争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及对外法学交流工作上有新的作为。

  九、2018年度法学会工作计划

  2018年,新疆法学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政治引领作为核心任务,把服从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工作重心,把“立足新疆、研究新疆、服务新疆”作为根本职责,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各方力量作为重要使命,把组织体系和履职能力建设作为突出任务,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真正发挥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参谋助手和智库作用。

  1.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1)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以座谈、宣讲、专题报告会的形式,引领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切实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尽职履责。

  (2)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及各研究会负责人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重点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增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认同意识和担当意识,树立对“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服从服务于总目标”的理念,确保真信、真用、真行。

  (3)密切与有关教育、科研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共同承担好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引导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在反对民族分裂、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

  (4)大力推进全区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努力推动法学会系统党组织建设取得较大突破。

  2.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引领法学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5)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统领,将法学研究融入总目标,服从服务于总目标,紧密围绕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问题加强系统性、应用性研究,集中力量开展关系和影响新疆工作大局的重大专项课题攻关,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指导。

  (6)组织2018年度课题的立项评审及开题工作;完成2017年度课题结项工作。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向有关部门推荐报送,推进课题成果应用转化,及时编报《要报》,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有效发挥参谋智库作用。

  (7)举办新疆法治论坛(2018),指导地州市法学会办好南北疆法治论坛。适时举办热点、难点法治问题研讨会、座谈会等一系列小型学术活动。

  (8)做好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18)、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以及西部法治论坛的组织征文及评选推荐。做好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

  (9)促进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和踊跃开展活动。履行服务管理监督职责,支持和保障研究会充分发挥作用。 继续依托相关实务部门建立研究会,建立并完善新疆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与各地州市法学会联系合作机制。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实践

  (10)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搭建高层次、高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建立“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讲师团,突出“关键少数”,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1)以县市区法学会为主导,扎实推进“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突出区域特色、突出“重点群体”,实现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县市区的全覆盖。

  (12)开展基层法治社会创新品牌活动,推动地州市、县市区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多元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工作创新实践,利用“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4.进一步加强地县两级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

  (13)加强地州市、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地县法学会党组建设。

  (14)切实抓好对地州市法学会的工作考核,优化考核方式及考核评价指标,提升法学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15)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巩固会员发展成果,实现会员发展大跨越。加强会员联络组建设和网上会员之家建设,切实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5.深化对外法学交流工作,提升交流实效

  (16)全面加强同“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深化同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的合作交流。

  6.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17)狠抓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积极探索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切实履行好法学会各项工作职责。

  (18)筹备召开新疆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认真谋划我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确保顺利完成换届任务。

  (19)抓好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项教育活动。

  (20)根据工作实际,加大工作人员招录、选调力度,提升现有人员能力素质,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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