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是省法学会在继承中强化,在改革中创新的一年。年初,省法学会分别召开了各市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征求2018年度工作意见建议。4月18日,召开了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回顾2017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会上表彰了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并对《宪法》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宣传。2018年10月,省委任命汪德凯同志任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并提名为省法学会副会长人选,健全了省法学会党组机构,为学会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推进好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将法学会工作纳入政法委和全省政法工作全局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出席了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等重要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为全省法学会工作指引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一年来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省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和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法治建设和政法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政治引领,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省委政法委“1454”计划制定措施,细化落实,深度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活跃法学研究,大力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和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及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我省朝阳县法学会做了典型经验介绍,是全国唯一一个在会上发言的县法学会。
一、坚持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确保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引领。学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组织报告会、常务理事扩大会、学会文件以及新媒体手段等,始终把抓好全省法学会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使命,坚定不移地引领全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活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省法学会及时在全系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学会组织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宪法意识,带头学习宣传宪法,为宪法的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更多理论支撑。3月下旬省法学会与省政协社法委联合举行了全省法律界学习宣传《宪法》座谈会,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法学会兼职副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为全体常务理事做了宪法修改的辅导报告。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及时组织了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多次受邀赴有关市、县(区)进行宪法的宣讲,凝聚起高度的宪法共识。
(三)认真组织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报告。按照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关于《2018 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要求,省法学会积极推动落实,于9月19日组织了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宪法,自觉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依法治省、法治辽宁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主题的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省法学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同志就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与宪法修改作辅导报告。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主持学习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及相关省直单位领导参加了学习。
(四)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法学会积极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召开“各市法学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座谈会”,推动在县区法学会中建立党组,截至12月,全省共有40个县级法学会建立了党组。同时召开了“全省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部署、推动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全面加强党对法学会的领导。
学会党组始终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工作事项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工作纳入全省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来谋划和安排,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全省各级法学会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支持,主动汇报、加强沟通,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肯定、重视和支持。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一)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学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努力将思想学习工作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学会党组先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党组(扩大)学习19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关于政治性警示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通过综治考评、工作指导、专题培训、课题和论坛引领等多种途径,努力做好全省法学会系统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2018年全省法学会系统没有发生任何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舆论和事件。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知责尽责。学会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召开专题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党建问题,经常用党章党纪这面镜子对照检查,切实把党组和支部工作成绩体现在抓党建、建风气上。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一岗双责”和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增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召开了省法学会机关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派员出席。院国强同志做了关于省法学会机关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总结了学会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要求学会全体机关党员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纪律建设,发挥好党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扎牢反腐倡廉的篱笆。学会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支部大会形式传达学习中央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上半年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党员两次参加由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及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组织的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参观活动,全体党员受到了深刻的政治性、警示性教育。年初以来会党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制度,未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事件。
(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扶贫帮困工作。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和政法委机关党委统一部署,“七一”建党纪念日前夕,党支部组织慰问1名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500元。6月中旬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观沈阳市劳动模范纪念馆并听取十九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沈鼓集团姜妍同志所做的学习十九大精神辅导报告。会党组注重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和支部工作报告等制度,充分发挥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支部工作新活力进一步迸发,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突出法学研究重点,全力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
(一)着力办好法治论坛。8月8日在葫芦岛市召开了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出席论坛并作重要讲话。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近160名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参加了论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到会致辞,肖声会长主持论坛开幕式。辽宁省社科院副院长梁启东、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彭辉分别做主旨报告。10月10日,与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以“枫桥经验与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主题,成功召开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到会并做重要讲话,肖声会长主持论坛开幕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主持大会发言,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宣读表彰决定。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做主旨报告。两大论坛共征集论文2088篇,评选表彰452篇,论坛发动之广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成为全国法学会系统组织参与程度最活跃的论坛。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两大论坛主题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省法学会将其归纳整理形成《法治建议》上报,为全省法治建设及有关工作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
(二)积极发挥法治咨政建言作用。一是强力推动法治论坛和交流研讨会等系统性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每次论坛和交流研讨会后,均及时对征集的论文和交流的观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专业性、针对性《法治建议》。二是充分发挥省人大立法顾问单位作用。先后参与省人大交办的国家有关立法咨询论证修改工作:如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等草案的咨询论证和修改工作。三是积极参与省政协立法协商和省级立法咨询工作。先后完成《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等多部条例法规的修改工作。共提出立法建议60余条,多条建议得到采纳。
(三)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一是通过公开立项、重点委托等方式,确定立项课题25项,并向中国法学会报送课题选题建议30个。课题研究域面覆盖了我省法治建设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更紧扣了领导关注、社会聚焦和群众急需的一些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其中,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确定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研究》课题,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杜万华大法官专程来辽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承担了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东北振兴发展》研究工作,目前该课题正在研究论证中,拟于明年结项。三是完成了省委政法委交办的课题任务,主要完成了《如何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磅礴伟力,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的重要经验和重大成就,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和《如何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确定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历史使命,推动新时代政法事业开辟新局面》两项课题研究工作。四是与省政协社法委联合开展课题征集工作。先后围绕宪法的颁布实施和“推进法治建设,加快辽宁振兴发展”开展课题征集工作,为省政府法制办提供课题意见。此外,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课题组到省法学会调研、召开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四)多方位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或指导的第十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等重要学术活动。二是与省社科联、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2018年辽宁政法理论年会。三是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截至2018年末,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共有委员27名、学术顾问6名。省法学会注重发挥学术委员和资深顾问在论坛主题征集、课题征集、立项结项审核、论文评审、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服务和服务市级法治论坛等项工作中的作用,全年组织学术委员参加各类活动20余次。四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从学术委员和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人员,向沈阳市政府推荐法律顾问2人。
(五)不断提升研究会建设管理水平。一是召开了研究会工作会议。6月21日召开了研究会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会上肖声会长作重要讲话,并下发了《2018年辽宁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2018年研究会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提升研究会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筹备和建立新的研究会。依托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新成立了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研究平台,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数量达到30个,覆盖我省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热点领域,符合我省实际需求的法学研究组织框架体系进一步形成。三是积极开展学术活动。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全年共开展各类学术活动50余次。其中,依托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以省法学会名义,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省社科院共同举办“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智库培训研讨班”,积极为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为服务自贸区发展,海商法研究会以“助力辽宁自贸区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为题召开研讨会,中国海仲委副秘书长解常晴专程参加会议并做主旨发言。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以建会3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主题为“新时代背景下的法律思维与证据制度”的第28次学术年会。宪法行政法研究会围绕学习宣传新《宪法》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举办研究会第五届青年法学论坛。法学教育研究会组织召开2018年年会暨第五届辽宁省高等院校法学院院长(主任)论坛。法治文化、民法、经济法、自贸区、海洋法学、诉讼法等研究会分别围绕各自研究领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和年会。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也通过召开常务理事会、学术年会、小型研讨会等形式,积极开展研究活动,研究会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活跃,研究质量进一步提升。四是依托研究会开展法治宣传。针对基层法学人才匮乏、法治宣传工作弱化的情况,以省属研究会为依托,在县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法治实践基地,目前已建立法治实践基地49个。犯罪学研究会在东港法治实践基地与东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开展“东港市‘两打两控’禁毒专题理论研讨会”,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针对朝阳市双塔区法律人才奇缺,全区没有一名从业律师的实际情况,组织研究会专家赴双塔区在街边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据统计,全年研究会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余次。
四、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着力助推法治辽宁建设
(一)评选表彰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法学会共同主办。2017年,省法学会组织成立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审委员会并与其他主办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评审办法》。经过专家组初评,评审委员会终评评选出十名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2018年4月,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对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进行了表彰颁奖。《辽宁法制报》当日配发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专版介绍,为引领我省法学人才成长,促进更多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繁荣我省法学研究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继续深入推进“双百”活动和“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一是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致力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与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育厅、司法厅共同召开了“双百”活动联席会议,联合下发了2018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宣讲列入重大宣讲题目。全省共组织“双百”专场报告会106场次,受众14600余人次,其中省本级17场。二是积极推广“法治实践基地”和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经验。2018年上半年,院国强副会长、毕征秘书长分别带队,赴抚顺、丹东、锦州、营口、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就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推动,指导各市总结、提炼“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经验材料,为召开全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做了充分准备。7月18日,辽宁省法学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东港市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延春和丹东市政协副主席、东港市委书记分别致辞。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全省法学会系统依托“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这一载体,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深入部署推动。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对四年来法学会系统基层法治建设进行了总结。会议指出,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清远经验”等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打造辽宁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模式,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辽宁智慧”, 把“百千工程”真正建设成为党的政治工程。
(三)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庭审第三方评价推选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会员积极参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第三方评价推选活动”的要求,省法学会下发了专门通知,并于1月30日召开了“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第三方评价推选活动”推进会。学会秘书长毕征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法学会秘书长参加会议。经过努力,全省法学会系统出色完成了任务,共有830余名会员参与评价活动,远远超出了中国法学会下达的任务指标。
(四)强化基层法学会基础,扎实推进基层法学会建设。一是切实做好对各市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工作,较好完成了2017年度考评工作,起草并下发了《2018年度法学会工作纳入省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项目及评分标准》。二是继续推进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全省共有40个县级法学会建立了党组。同时,在党的建设向基层延展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朝阳市和营口鲅鱼圈区所有基层法律顾问站全部建立党小组,辽阳市、葫芦岛市基层法律顾问站党建工作也取得良好进展。三是对各市工作进行加压推动。省法学会于6月10日召开了各市法学会工作会议,肖声会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国强副会长作强调部署,毕征秘书长主持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地方工作会议的精神,及时总结全省法学会上半年工作成果,安排部署下半年全省法学会重点工作。三是加强日常调研指导,由会领导带队,先后深入抚顺、丹东、锦州、营口、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地针对性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提出相应工作意见,有力地推动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进展。四是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共新发展个人会员3125名,总数达到41125名,新发展团体会员49个,总数达到751个,均超额完成了中国法学会下达的任务指标。
(五)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有关重要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安排,辽宁省法学会参与中国法学会2018年省级法学会考核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地方法学会会议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讲话起草工作会议,出色完成了任务受到中国法学会的肯定和表扬。
五、不断强化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和班子建设
(一)积极推动省法学会改革工作。学会党组以加强和改进党对法学会工作领导,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组织为目标,启动了省法学会改革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改革工作,省法学会先后召开了各市法学会座谈会和省法学会学术委员座谈会,同时书面征求了部分市县法学会意见建议,1月上旬,由毕征秘书长带队,赴重庆市和四川省考察学习法学会改革及市县法学会建设工作。期间,分别在重庆市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及重庆市綦江区法学会、四川省眉山市和乐山市法学会召开了座谈会,实地参观考察了重庆市綦江区法学会所属新胜镇阳台村、石桥村分钟法律诊所,四川省眉山市法学会所属法治实践基地(达宽律师事务所)和东坡区白马镇龚村、对坡村法律服务站。在调研和充分借鉴全国其他省份法学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辽宁省法学会改革方案(草案)》,目前已报省委政法委。
(二)按时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健全党组。4月18日,辽宁省法学会七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辽宁大厦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等出席会议。会上,省人社厅厅长姜小林宣读了第三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表彰决定,对10名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进行了表彰,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杯。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7年度工作,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对2018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法学会会长肖声作了会议总结讲话。2018年10月,省委任命汪德凯同志任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并提名为省法学会副会长人选,健全了省法学会党组机构,为学会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推进好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学会领导班子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精心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党建工作新成效为学会机关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年初以来,学会班子认真组织,精心筹备,于2月1日、6月14日和7月27日分别召开省法学会党组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省法学会党组2018年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第十九督导组组长贾春阳同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同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董毓良同志,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单宏杰同志等分别出席几次民主生活会。与会领导对省法学会民主生活会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法学会虽然人员少,但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非常认真,准备充分,程序齐全,问题剖析准确客观,整改方向明确,整改措施有力。会后,学会党组在问题整改上紧抓落实,立行立改,将整改作为推动学会建设的重要推手,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主动开展工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为依法治省提供更好保障。
(四)着力完善省法学会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 2018年省法学会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官网辽宁法学网进行了改版重组,增加了网络征文报送平台,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征文报送流程,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同时,新建了覆盖全省各级法学会的企业微信平台,大幅度缩短了通知、信息的发送传阅时间,实现了工作实时在线通知到个人,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进一步健全加强完善了网站、网页、微博、QQ、微信工作交流群等信息载体的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发布内容事前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全年没有发生任何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舆论事件,为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省法学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贯穿于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始终,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好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深化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法学研究机制,整合法学研究资源,拓宽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渠道,加强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团结引领机关全体同志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辽宁振兴发展和法治辽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