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吉林省法学会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主题,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突破口,以法学会改革为动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突破,为推动新时代吉林依法治省和全面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法学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始终把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党的建设,健全政治引领机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习近平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等重点内容,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次,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8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把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的提高转化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自觉,转化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行动自觉。同时,紧密结合全省法学会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深入推进法学会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法学会改革中较好地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召开了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有重点地进行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较好地发挥了党内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完成了第十一届省委对法学会党组专项巡视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省委要求,深刻汲取长春长生公司疫苗案件深刻教训,集中开展了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有效解决了不担当、不作为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专题议党”和“定期议党”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一把手”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开展向黄大年、郑德荣等榜样学习活动为总抓手,扎实推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破解矛盾,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吉林全面振兴”为主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加强对学术会议、课题研究、研究会建设和评奖评优等活动的政治把关,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较好地发挥了思想政治引领“定盘星”作用。加强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建设,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行业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委会,学习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认真抓好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共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期刊、网站等宣传阵地建设,确保了全省法学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深化法学研究,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上取得新业绩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法学研究平台,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学研究工作。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健全了年度课题调研、公告、评审、结项和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机制,组织法学课题研究75项。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和第二届“吉林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宣传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了10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推出了一大批法学优秀研究成果,进一步调动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学交流渠道。积极组织参加法学论坛、研讨会和优秀法学成果评奖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等学术交流活动,共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0项,获奖成果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举办国家安全法学理论研讨会,承办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第七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等全国性论坛,借助平台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加强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与吉林大学共同承办了第三期“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选派3人分别赴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就“法律群团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进行研修培训。
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工作实效。发挥法学人才优势和法学学术团体特色,建成由840人组成的全省法律专家人才库和由81人组成的党内法规专家人才库,进一步扩大了学科覆盖面,为法治吉林建设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把法学会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专家学者就法治县(市、区)建设考评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吉林省法治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建议稿),为我省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理论和实践参考。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受省委政法委委托,组织专家对《涉黑案件相关罪名证据标准》《盗窃案件证据标准》《故意伤害案件证据标准》提出意见建议。推荐了第二届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人选。为落实中央和全省扫黑除恶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法学会关于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优势、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
三、创新法律服务,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上取得新突破
准确把握服务群众的鲜明导向,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站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常效化,构建广覆盖、有特色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供给,开辟了法学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主动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全省乡镇、社区、监狱、拘留所、信访大厅全部建成法律服务站基础上,推动学校、医院、企业等领域建立法律服务站37个,全省法律服务站数量已达2947个,建立法律专家服务团队1800余人。协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吉林省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保证了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在服务广大基层群众的同时,着力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延伸,向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延伸。截至2018年11月中旬,全年共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万多件次,参与法律宣传活动4080多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近2万件。
三是积极推动法律服务方式创新。成立了吉林省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将“掌上问法”法律咨询服务手机客户端纳入全省政法工作信息平台,并积极组织试运行。截至11月中旬,“掌上问法”法律咨询服务手机客户端共注册网上法律咨询服务专家384人,注册个人用户5941人,网上解答群众咨询3990件,受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4月,省法学会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交流了《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载体,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实现新作为》做法。
四、开展法治宣传,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上取得新作为
充分发挥法学人才优势,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一是扎实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全力推动“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高校,实现全省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全省共举办“双百”报告会237场,52224人参加了报告会。其中,举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1场、各市(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32场、各县(市、区)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166场、各级党政机关和政法系统专场报告会38场,省“双百”讲师团专家学者59人次赴市州进行宣讲,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二是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与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基层行”活动做出部署并积极推动落实。全省3.2万名青年普法志愿者定期深入基层,共举办法治讲座1600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0场次,法律服务6354场次、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0场次,组织模拟法庭92次,发放普法材料200万(册页),受众人数达100万人。
三是主动参与全省“七五”普法工作。积极配合省普法办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共推荐765名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同级普法讲师团,参与“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为全省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提供法学法律人才支持。省法学会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法学法律工作者走进“新时代传习所”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共成立讲师团70支,精选讲师团成员1285名,开展活动907场次,受众近15.4万人次。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增强内在发展活力上取得新进展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纲,认真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办发〔2017〕54号),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法学会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年来,全省法学会以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和执行力为目标,按照省法学会确定的“做实县级法学会、做强市级法学会、做好省级法学会”的既定目标,深入推动各级法学会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保障机制建设。截至11月底,全省9个市(州)和37个县(市、区)法学会纳入编制管理,分别占市(州)和县(市、区)总数的100%和61.7%。全省9个市(州)和60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部成立了党组,实现了全省法学会党组全覆盖。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全省新发展个人会员2298人,总数达到25276人,增长了10%。新发展团体会员72个,总数达到1256个,增长了6%,圆满完成了年度会员发展任务。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建设,强化干部选拔培养和教育管理,完成了5名新入职干部定职、定岗工作,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召开了省法学会机关职工大会,成立了省法学会机关工会。制定完成包括党的建设、业务建设、机关管理在内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27项,编印下发了《吉林省法学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推动省法学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不够健全;对外法学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基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工作开展不够平衡。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吉林省法学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中国法学会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二是以服务大局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三是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