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黑龙江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职责,坚持在抓学习教育、抓服务大局、抓重点工作、抓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
一、切实加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是认真做好传达学习。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任务抓实抓好,通过全省法学会工作交流推进会、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和部分副会长、研究会会长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法学会机关干部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扎实推进宣传贯彻工作。围绕做好宪法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组织所属宪法学研究会的法学专家、理事会成员中的省内知名学者深入市(地)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开展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蕴涵其中的法治思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更好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意见》,提出了法学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1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理清了服务黑龙江振兴发展的工作思路。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中国法学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把好法学会工作特别是各项学术研讨活动的政治关。由专职副会长或指派专人参加所属研究会举办的各类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并讲话,利用到基层调研的时机,重点强调要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对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召开的各类论坛、年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等严格进行政治把关,认真审核主题和有关的论文、报告,坚决做到绝不在政治上出现杂音、噪音,绝不为错误观点、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切实担负起了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推动法学法律工作,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责任。
二、着力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018年,省委部署开展的“法治建设年”活动明确要求:“发挥法学会作用,加强法律智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学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以宪法为宣讲主题,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省法学会围绕这三方面任务,提出了10项具体落实措施,制定推进计划,盯住抓好落实。
一是扎实推动繁荣法学研究。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开展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全省法学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举办了首届“龙江•长白破产法论坛”第七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农村法制建设与乡村治理论坛”,召开了“新时代法治东北建设研讨会”“法治黑龙江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和第四届“仲裁理论研讨会”等法学理论研究交流活动,特别是在优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农地流转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根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所属研究会针对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法律问题,立足各自专业、学术领域特点研究确定了9项省法学会年度重点课题,严格按照《省法学会年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逐一落实了经费保障,认真做好课题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课题组按时提交了结题报告和论文,从法律法治的角度提出了35项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东北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根据论坛主题,联合省政府法制办、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研究,吸收省内优秀法学法律专家全程参与,深入开展调研,并认真做好论文推荐、评选各环节的有关工作,共征集论文368篇,报送63篇,有52篇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33篇,征集、报送、获奖的论文数量在三省一区中均为第2名。
二是充分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组织会员中的优秀法学法律专家参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21条修改完善建议,2名常务理事、5名理事参与了《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条例》立法调研,从构建数据开放法制、创新监督救济机制、立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2条立法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推荐60名优秀专家学者作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组成人员和兼职法律顾问人选,组织11名省内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参加省委政法委确定的重要案件评查工作,找准和充实法律依据,作出合法合理评判,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了法律权威。积极推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从法学会举办的论坛、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和各类评奖活动中择优推荐《黑龙江省地理标志发展和保护问题报告》、《法治营商环境视角下我省立法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法治思考》等论文,通过《要报》报送省四大班子和政法相关部门供决策参考,特别是《论抵押物转让的物权法适用——物权法第191条之再思考》一文得到了省级领导批示,专报省人大建议采纳应用。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对青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合省教育厅组成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开展了全省高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在10所省属在哈高校进行了宪法巡讲,累计有9800多名学生参加辅导讲座。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2018年“双百”活动实施方案》,积极为市(地)聘请辅导授课的专家学者并提供经费保障,专职副会长多次与有关市(地)党委政法委分管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进行沟通,引导督促基层重视此项工作、着力推动“双百”活动进入市(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经过努力,“双百”活动在2017年全省13个市(地)全面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省、市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全年共举办“双百”报告会20场,省、市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省、市、县三级政法干部,法学法律工作者代表等共16000余人(次)听取报告。与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联、省电视台、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黑龙江省民营经济法律知识竞赛,并同步组织205家民营企业的360余名企业家、负责人和高管等不同层次的非公经济人士广泛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读原文、学法条,剖析案例、以案释法,帮助他们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素养和守法经营、依法治企能力。在开展“基层行”活动中,全年累计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8389人(次)举办法治讲座367场、文艺演出135次、模拟法庭49场、普法宣传1060次,制作普法宣传展板3890块、推送普法宣传微信微博69387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640940册(页)、便民服务卡36218张,无偿提供法律服务1352次,普法受众达到843742人(次),对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切实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2600个,比2016年增加944个,增幅达到57%。指导市级法学会不断拓展“法律诊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中心”工作职能和服务领域,在普遍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上,更多开展面向党委政府的法律服务,面向企业的法律服务和面向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服务等,特别是结合省委政法委部署的重点年度任务,指导鸡西市等法学会成立了扫黑除恶法律服务工作站,并积极推动各级法学会主动适应政法工作任务需求,通过多种方式,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基层法学会由于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不足带来的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省法学会成立了由136位省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学法律专家库,为基层法学会组建专家智库提供人才保障,为基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智力支持,较好地支持了基层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有效提升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深入研究俄罗斯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指导黑河市法学会成立对俄法律服务中心,为我省乃至全国的对俄经贸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依托“哈洽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组织所属俄罗斯法制与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和部分优秀律师,为中外参会展商和政府部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累计接待中外企业、个人咨询115件,向国内企业提出对俄投资法律建议18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安全生产与经营提供了较好的法律服务支持。
三、努力推进重点工作,更好履行职责使命
一是大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在省级法学会中较早推动出台了法学会改革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法学会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改革任务推进计划表》,抢前抓早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黑龙江省法学会改革方案》七个方面31项改革任务中,目前有26项已经完成,4项取得较大进展,1项“拓展与台湾法学法律界的联系”因目前对台形势暂缓推进。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全力指导市(地)法学会抓紧制定改革方案,推动法学会改革工作在全省落地见效。目前,全省13个市(地)中已有8个市(地)正式出台了法学会改革方案,其余5个市均已制定了改革方案,有的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的正在待市委深改组上会审定,全省法学会改革工作按照预定目标稳步推进。王乐泉会长在省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黑龙江省法学会的工作虽然整体推进起步较晚,但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强力扎实推进,工作很有成效。哈尔滨市法学会是全国的标杆,黑龙江全省学习推广亦显见成效。请其江,所菲同志注意及时总结、推广该省的好经验。”
二是进一步深化与广东省法学会对口合作。2017年12月26日,广东、黑龙江两省法学会共同签署《黑龙江省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联合举办两省法学会工作研讨会、法学研究交流会,常态化组织开展学术调研交流活动,建立法治建设项目合作机制,推动两省有关单位建立对口合作机制5项具体合作事宜。今年8月,根据《对口合作框架协议》精神,黑龙江、广东两省法学会先后在大庆、齐齐哈尔市开展了一系列研讨交流活动,组织两省法学法律专家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为主题,针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中共同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提出了26项具体对策建议。同时,两省法学会还研究交流了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有效做法,进一步明确了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的工作思路;哈尔滨市法学会与深圳市法学会、齐齐哈尔市法学会与广州市法学会、大庆市法学会与惠州市法学会分别签署了对口合作框架协议。这项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王乐泉会长作出批示:“广东、黑龙江两省法学会的合作是法学会工作的一个创新,如何合作能够紧紧跟进两省党委、政法的合作安排、真正体现为大局服务将更有生命力”;王其江副会长作出批示:“报乐泉会长,冀平书记审示。建议推广他们的做法”。
三是切实加强法学会党组建设。根据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积极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汇报有关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和方案,努力推动省法学会成立党组工作。6月13日,省委组织部专门向省法学会发出《关于同意成立中共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的通知》,明确:“省委批准同意成立中共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由省委政法委代省委对省法学会党组进行管理,省法学会党组接受省委政法委的领导。”省法学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工作制度》《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确保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领导的具体措施,指导市、县两级法学会以省委批准成立省法学会党组为契机,主动向党委政法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积极推动成立党组工作,努力争取在年内实现全省市级法学会党组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干事创业根基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例会制度。“雷打不动”地坚持每周五学习例会制度,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35次,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体机关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学会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广泛进行调研、推动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黑河、伊春等6个市级法学会,呼兰、方正、尚志、爱辉等19个县级法学会,及其派驻社区、乡镇、村屯的36个基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走访调研。调研过程中,学会领导针对各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市地的同志一起研究解决办法,为他们加油鼓劲,对推动市、县两级法学会自身建设、智库建设、服务平台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能力建设。根据省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部署要求,着眼于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并完善了法学会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同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实践锻炼,法学会干部的大局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上请下达能力、具体办事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打牢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有效激发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以优良的思想品质和过硬的政治素养担当起新时代推动法学会工作不断前进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