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和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方向、深化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引领力度。把团结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深化学习教育、开展培训宣讲,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省法学会系统落地生根。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培训宣传。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暨研究会工作会议,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最高遵循,落实到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保证全省法学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扎实开展“双百”“法治文化基层行”,广泛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认同。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专项督察,进一步强化全省法学会和研究会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工作主动权。加强与研究会依托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研究会协同管理工作机制,共同对各研究会负责人以及研究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承担好政治责任。
(二)融入中心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强化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把工作重心聚焦到高质量发展上来,努力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助力经济发展高质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我省民营企业当前的困难和问题,就法学会帮助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了具体意见。11月8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郑州主持召开的五省法学会专题座谈会上,我省的调研发言得到了王乐泉会长的充分肯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共同研究推荐了我省12位专家学者入选亚太法协“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省法学会以此为契机,组建了“一带一路”建设专家库,就“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贸易、投资等问题以及风险防范等进行深入研究和交流。南通市法学会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并举办南非专项法律服务论坛,连云港市法学会参与举办首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司法协作研讨会。推动苏台医药企业加强合作,指导医药法学研究会联合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医事法学会等,以“互联网技术与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医药法治建设”为主题,召开第九届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暨研究会年会,推动苏台学者的交流,带动苏台医药企业、研究机构的互访与合作。
二是助力生态环境高质量。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把长江生态法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任务,组织生态法学研究会联合相关部门,召开长江生态环境泰州司法论坛暨研究会年会,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地方政府生态治理绩效评估等方面,研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措施,为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法学会也分别围绕长江和大运河生态保护开展专题调研和研讨。
三是助力城乡建设高质量。重点关注城乡融合发展,以“城乡融合发展法治保障”为议题,与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法学会在安徽合肥举办第十五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坛收到论文877篇,主要从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措施和建议,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研究宣传,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围绕江苏法治建设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
一是开展新时代法治建设理论研究。根据中央政法委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和省委政法委要求,配合省检察院等部门,就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建议,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无锡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法治无锡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常州市法学会以“新时代背景下常州基层法治的现状与展望”为题举办首届“常州基层法治论坛”,淮安市法学会重点课题《周恩来法治思想研究》荣获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二是加强新时代地方立法研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立法学研究会召开“新时代地方立法的创新与发展”学术年会,为推进新时代江苏地方立法提供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参与并承担了《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现已进入省人大审议阶段。镇江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了镇江地方立法创新方法和实施机制研究。另外,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还积极开展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三是广泛宣传研究成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注重运用专家学者最新理论成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宪法等内容的宣传阐释,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干部、高校师生、基层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全年各地共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999场,覆盖43万多人。“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共开展普法宣传、模拟法庭等各类活动 13359场次,普法受众达到100万余人。
(四)抓好重点任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法学会职能作用,加强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致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围绕社会治理开展重点研究。为弘扬“枫桥经验”,根据中国法学会委托,省法学会联合省综治办完成《关于创新发展“大调解”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委托南通市委政法委完成《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动样本—南通社会矛盾大调解的实践与思考》,系统总结我省“大调解”机制的经验做法,为丰富发展“枫桥经验”提供江苏实践和样本。组织地方法治研究会联合有关单位,在徐州举办“新时代基层治理法治化发展”研讨会,结合贾汪区潘安湖转型之路、马庄村、小吴村法治文化和耿集乡贤治理等生动实践,重点研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
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中国法学会会员部指导下,赴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座谈,探索省法学会与人民法院共建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机制,开展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全省三级法学会通过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法律服务社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省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部组织志愿者,及时接待在一起全国非法传销案中受害的二百多个当事人,通过说法说理使他们放弃进京上访并通过司法途径表达诉求;认真接待因环保整治欲进京上访的镇江丹徒区几十个生猪养殖户,帮助他们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纠纷。南通市法学会法律专家诊所,今年以来坐诊接待社会各界人士45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9起。宿迁市法学会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农、医患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开展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是努力提升法学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发挥省法学会网站、《法治现代化研究》期刊的理论宣传作用,积极联系各级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宣传我省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新进展新成就,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五)持续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法学会改革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人才培养,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法学人才培养有新进展。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组织开展“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层层申报和集中评议,推荐南通市法学会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张可越等同志为先进个人候选人。徐州市法学会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律(法学)专家、人才”评选活动,组建了全市法治智库。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等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我省有22篇论文获得优秀奖项,省法学会获得二项优秀组织奖。认真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组织参加中国庭审公开网优秀庭审推选活动并为222名会员发放荣誉证书,组织“会员之音”研讨活动,落实会员之家酒店优惠措施,新发展个人会员1853人、团体会员51个,全省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总数分别为33793人和652个。
二是基层组织建设有新成效。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暨研究会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和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新时代全省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地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研究会总数达到281个,指导省法学会民诉法学、民法学等4个研究会进行换届,省法学会所属27个研究会召开学术年会、研讨会或座谈会35场(次),研究会智库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是从严治会有新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采取党组书记讲党课、民主生活会、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及 “四个意识”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制定《江苏省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等七个方面制定23条规定,进一步细化实化举措,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的数量还不够多,智库作用发挥还不够强;县级法学会尚未实现全覆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计划
当前,我省已经迈入决胜全面小康、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时代。这既赋予了全省法学会新的历史使命,也为法学会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重要机遇。我们要立足新起点、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团结引领和组织推动作用,大力繁荣法学研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律服务,着力培育优秀人才,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全省法学会的综合实力,奋力开创新时代江苏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把握精髓要义和科学内涵,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到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上来。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学理论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共同维护好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繁荣法学研究,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强化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切实把法学会工作置于全省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以“六个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回答时代发展、实践深化提出的新课题,推动我省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化研究,不断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为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前列作出应有贡献。推动市县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各研究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发展民营经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研究活动,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三)优化活动载体,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做强法治宣传平台,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大新媒体新技术应用,推动“双百”“法治文化基层行”“律苑星辉”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深入,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做强法律服务平台,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强理论宣传平台,办好省法学会刊物、网站,加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构建全省新媒体矩阵,不断提升宣传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培养机制,努力建设高层次法学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立足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服务人才的重要任务,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高层次报告会主讲人、研究会负责人以及承担重大课题,促进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科研工作和法治实践中锻炼成长。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把“德”的标准、“政治”的标准放在第一位,把“法治”的标准放在重要位置,持续开展青年法学家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会员服务机制,增强服务会员意识,丰富会员活动载体,搭建会员感情联络平台,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为会员学习提高、展示才华、加强交流创造良好环境。
(五)坚持目标引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要求,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持续深化法学会改革,努力把全省法学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市县法学会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法学会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法学社团为总目标总抓手,着力推进研究会建设,切实发挥研究会的智库作用和集群效应。加强党建工作,统筹推进法学会自身及所属研究会党组织成立,以党建强会建、促会建,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