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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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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学会2018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福建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大局,坚持政治建会、服务立会、改革强会、从严治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职责定位,按照“提高站位、系统谋划、统筹资源、积极作为,打造特色亮点,创造福建品牌”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谋划,积极有效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法学会政治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会作为最高原则,不断强化法学会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理论培训、会员沙龙,组织重点文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四个意识”, 坚定“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法学界、法律界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召开后,组织重点学习文章在主流媒体专版登载,编发法学界关于修宪的信息动态向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报送,旗帜鲜明地拥护宪法修改,引领法学界法律界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各级法学会政治引领的主体责任和主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对法学会及研究会举办的各类论坛、年会、刊物、网站等学术阵地的管理,落实会长、副会长以及研究会负责人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组织法学会专职干部、理论骨干参加省委政法委与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理论辨析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进一步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法学会党建。按照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强会建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洪祥高度重视法学会党组建设,亲自协调推动法学会系统党组建设,省法学会党组在7月17日经省委常委会批准设立,9个设区市法学会也先后设立党组,84个县级法学会中有60个设立党组。省法学会党组成立后,及时建立健全了党组的学习、工作、会议、议事、决策等制度和规则,多次召开会议,组织理论学习,研究法学会重大事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在法学会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新时代法学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以课题为重点,大力组织推动法学研究

  (一)课题项目稳步实施。完善年度课题管理办法,深化与省社科联的专项课题合作,组织实施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课题10个,省法学会年度课题12个;围绕中央政法委十大研究课题,组织“福建海上枫桥经验的实践与探索研究”“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政策策略研究”等2项重点委托课题;同时,做好2107年度省社科法学专项课题和省法学会年度课题的结项工作, 20个课题成果已结项。做好 “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科毕业生就业现状与法学教育改革”等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委托课题。

  (二)研究活动扎实开展。指导各直属研究会围绕新宪法和监察法实施、民法典分编立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24场次。民商法学研究会围绕“民法典分编立法”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刑法学研究会以“涉黑涉恶犯罪法律政策问题研究”为主题举办学术年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举办“新时代中国诉讼法的理论发展和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召开偷税与逃税专题研讨会;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医事法学等研究会分别召开“知识产权实践典型问题”、“乡村法治: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健康中国战略与医院管理法治”等主题召开年会,为促进地方法治建设出谋献策。

  (三)区域论坛成功举办。与两岸四地有关法学法律单位在福州联合举办第十六届“海峡法学论坛”,做好中国法学会领导出席论坛相关工作;与省委党校自贸区研究院联合举办“一路一带与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论坛”、“乡村振兴战略与工商资本下乡研讨会”;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海法与自贸港区建设法律问题高端研讨会”;与泛珠地区10省区市法学会在广西共同主办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征集论文271篇,有41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5篇,省法学会获得“优秀组织奖”。与兄弟省市法学会研究会联合主办“闽粤浙桂法理学年会”、“闽粤宪法学年会”、“闽皖苏经济法学年会”、“闽粤浙鲁社会法学年会”,逐渐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学科互动、跨区域合作的法学研究格局。

  (四)成果转化不断推进。加强研究成果的梳理提炼,编发成果专刊专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编辑《福建法学动态-研究专刊》8期,报送有关部门。省法学会课题成果《互联网时代网络表达权的特点与规制》,得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批示肯定,被中国法学会《要报》2018年第31期刊登;省法学会副会长林旭霞、黄辉教授等研究成果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另外,征集推荐优秀论文参加“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多项成果获奖;推荐优秀成果参加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有1项成果获提名奖。

  三、以服务为先导,参与依法治省和基层社会治理

  (一)积极服务法治实践。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内司委、省法制办等单位合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的规划、调研、论证、草拟和评估工作,发挥法治建设“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建立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分工任务,与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建立固定的联系制度,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咨询论证和起草工作。承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估清理法规规章任务, 完成41项法规规章清理任务。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司法改革、法学教育评估,参加法官检察官遴选。组织专家学者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讨论,汇总整理49条建议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与地方立法论证会达30余场。《关于制定排污权交易省政府规章的建议》被省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刊登,得到省长唐登杰、常务副省长陈志南的批示肯定;《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若干问题的建议》、《关于建立涉毒资产追缴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建议案》成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

  (二)开展访调对接试点。按照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要求,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与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先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访调对接”工作,会同省司法厅出台了《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推进“访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发动法学法律专家深入基层一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参与信访事项的调处化解,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街接,成功化解一批疑难信访积案,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努力打造“访调对接”的福建样本。我省的经验做法得到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副会长张苏军批示肯定。

  (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市县法学会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律服务模式。如宁德市法学会推出“企业法律服务部”“景区法律服务驿站”等法律服务品牌,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景区安全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南平市法学会全面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在县乡村三级建立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化。各级法学会也通过与有关部门建立法治研究中心、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信访工作站、调解中心等平台载体,拓宽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渠道,提升了法学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四、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深化“双百”活动。健全完善“成员单位专场负责、挂钩联系设区市、宣讲资源共享、新闻媒体协作、宣讲活动考评”等五项机制,扎实推动“双百”活动进入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全省共举办“双百”报告会218场,50多位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宣讲,听众5.6万多人,整个活动推进有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联合团省委、省司法厅制定活动方案,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全省共开展活动2万多次,参与普法志愿者4.1万人,开展法治讲座3735场(次),普法宣传6594场(次),模拟法庭422场(次),法律服务1.72万场(次),普法受众达32万人次。

  (二)创新法治宣传平台。为进一步发挥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集聚优势,进一步凸显法学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强阵地”作用,省法学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设区市法学会等合作,积极推动形成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法治宣传新平台。新组建“宪法宣讲团”,举办“宪法宣传周”等,有效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创建以省级“法治大讲坛”为龙头,以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讲坛”为依托的“八闽法治大讲坛”宣传矩阵;与西南政法大学福建校友会联合主办“八闽歌乐法治讲坛”,立足福建、面向全国,打造开放性、公益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交流平台;与福州市法学会共同建立“法治文化建设基地”,与海峡都市报社合作开辟“都市与法”半月谈专栏,通过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新平台推动形成上下协同、同频共振,具有我省特色的法治宣传新格局。

  (三)拓展法学会宣传阵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法学会宣传平台建设,提高其针对性、实效性和传播力。《福建法学》在兼顾舆论导向、学术品位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省法学会网站加快更新力度,丰富栏目内容,增强可读性和实用性,成为宣传我省法学研究成果和法治建设的一个窗口。与福州市法学会合作建立“闽都法学”微信公众号,各级法学会创新“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机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利用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编辑《福建法学动态》11期,反映全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最新动态。积极向中国法学会及有关媒体报送工作信息,有150多篇(条)信息动态被中国法学会网站、会刊、要报,以及中央、省有关媒体采用。向中国法律年鉴社及时报送近年来福建省法治建设新进展和省法学会重点工作情况。

  五、以改革为动力,有效提升法学会履职能力

  (一)推进法学会系统改革。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群团工作的部署精神和中国法学会改革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提出33条具体的改革措施。7月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法学会改革方案》。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改革方案精神,在全省推广南平市、宁德市法学会工作经验,推进党组建设,完善内设机构,建设学科研究会,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基层法学会在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推进学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建设和活动规则,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法学研究活动中的学术指导、学术评议和学术咨询作用。修订完善省法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研究会活动经费补助办法》,促进研究活动规范化。按照省法学会改革方案要求,调整充实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和学科研究会,增加一线优秀的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和优秀青年法学人才。指导诉讼法、行政法、医事法、刑法学等6个研究会完成换届工作,成立农村法治、大数据和智能法律研究会等新学科研究会和医事法学研究会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

  (三)推进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会员工作制度,搭建会员服务平台,提高会员发展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召开全省会员联络组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管理服务讨论研究,完善会员发展管理服务,积极发展政法系统的学会、协会为法学会团体会员,健全会员联络员(组),建立会员联络员(组)工作微信群,密切联系交流,提升了会员工作质量和水平。目前,全省个人会员23705人,团体会员186个。其中,今年新发展个人会员2243人,会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会员个人素质提高,会员队伍的素质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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