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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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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2018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省法学会在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法治保障研究”为主线,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强化政治引领、创新法学研究、推进智库建设、打造宣传品牌、践行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成效突出,亮点纷呈。

  11月27日,王乐泉等会领导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听取湖北省法学会工作汇报时表示:湖北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积极投身湖北法治建设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加强研究会建设等方面为全国法学会工作创造了典型经验。

  一、法学会工作开启新征程

  11月14日,湖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开幕式上,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致辞。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省领导王祥喜、刘晓鸣、曾欣、彭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省法院院长李静、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出席开幕式。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主持开幕式。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张桂华代表人民团体致辞。

  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湖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傅德辉同志当选新一届湖北省法学会会长。

  二、法学研究取得新成果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枫桥经验”、宪法修改、国家监察制度和中美贸易战等重要问题,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短平快”研究,形成了《新时代人民立宪观九论》《依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社区治理建议》《完善贫困群体全力救济的几点建议》《国家主席任期制变化的时代意义》《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面向——基于2017年湖北省单位犯罪大数据报告》以及《关于修宪建议的思考》等15份资政报告,及时报送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领导机关参阅。推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法治保障研究》《知识产权与市场经济》《民法典编撰背景下商法的挑战与回应》《民法典编撰的理论与实践》《经济发展中的法治与效益研究》等5辑“法治湖北论丛”。积极推动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建设,拓展研究触角。组织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调研襄阳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深入研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重点课题研究,专业智库建设取得新成效。顺利完成2017年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收集整理课题 28项,经匿名检测、网上匿名评审、会议评审,共22项通过结项,并先后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法学会及有关领导机关摘报了《经济法视野下振兴实体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湖北省“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新的法治保障研究》等多份优秀成果。一年来,累计出产系列研究成果1100多份。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复或采纳9个,得到省区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复或采纳33个。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关切的社会风险防范、“共抓大保护,不要大开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精准扶贫战略”、宪法实施、法治化优商营商环境等,发布2018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聚力谋划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此外,积极提出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选题建议,向中国法学会报送了“我国乡镇新型治理的法治化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课题选题,并围绕课题必要性、重难点和理论与实践价值,提交了论证依据。

  加强论坛建设,唱响两大品牌论坛。认真总结第九届“法治湖北论坛”工作,撰写的论坛专题报告,获省领导及有关单位签批或采用,被中国法学会网站转载。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法治保障研究主题,举办第十届“法治湖北论坛”,传达学习贯彻换届大会精神,聚合全省法学资源,为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理论支撑。论坛共征集论文664篇,数量居历届“法治湖北论坛”之最。积极参与中部六省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加强与本届承办单位江西省法学会协调各项论坛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与法治服务保障为主题,起草、发布征文通知,组织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取得了系列研究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建言献策。

  三、学术交流和人才推荐工作展现新作为

  省法学会聚焦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新需求,进一步加强同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外办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学资源大省优势,多渠道推荐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组织开展系列法律服务,组织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充分依托2018年中国法治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重要平台,推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荐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作全国法学家代表作大会主题发言;推荐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秦前红教授等知名法学专家在中国法治论坛(2018)大会作主题发言;推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康均心、武汉大学汪习根等9名法学专家担任湖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候选人;推选省法学会所属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集体作为省委重要智库;推荐湖北大学蔡科云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段宏磊副教授等多名法学专家申报“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候选成果;推荐省委政法委周振武、郝爱民同志分别赴法国、澳大利亚专题研修培训。

  一年来,共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国家部委人文社会科学奖16项,获湖北优秀调研成果奖等全省各类评选表彰93项,获省级以上课题申报立项23个。因组织得力,湖北省法学会荣获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组织奖”。

  四、法治宣传成为法治湖北建设的新亮点

  全力打造“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品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主题,组织开展70余场“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近2万人(次)党政机关干部接受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机制基本形成,并进入常态化,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扩大,呈现出由往年的省法学会安排专家宣讲,转变为市州主动要求专家宣讲的新格局。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等一批法学专家,带头赴市县进行宣讲,受到一致好评。积极探索到大型国企、不同行业开展宣讲活动的方式方法,取得良好效果。老中青结合的授课专家队伍不断扩大,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宣讲形式更加活泼、更加接地气,越来越受到基层干部群众欢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万学斌同志以《坚持务实管用原则、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题,作大会经验交流,并通过网络直播,在全国法学会系统播放,赢得大家称赞。

  “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如火如荼。武汉市青山区法学会开展的“一月一法”宣传教育讲座,洪山区法学会打造的“习法故事会”,江岸区法学会推出的“城市管理智慧执法平台”等等,独具地方特色,社会效果良好。宜昌市法学会创新建设10个法学实践基地、三峡法治书院、三峡法治讲堂、法治汇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把法治惠民实事做好做优做大做强。荆州市县法学会举办的“荆风楚韵唱大戏法治文化赶大集”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孝感市开展平安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专场巡演,为广大人民群众献上了一台寓教于乐,精彩绝伦的视听盛宴。荆门市法学会在新闻媒体开办的《法治荆门》《以案说法》《法治周刊》、微信推送、以案释法等动态宣传,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沙洋县法学会会同相关部门,率先在全市兴建效果独特的法治主题公园,努力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京山县、钟祥市、掇刀区、漳河新区法学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法治文化街巷”“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法治文化站台”“法治文化小广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咸宁市法学会在咸宁广播电台开设的《法治与你同行》栏目,仙桃市法学会开展的“送法进企”“校园法治报告会”“法治汇演”,黄冈市武穴市法学会组织会员参演平安法治建设专题晚会等等,都收到良好效果。

  “长江讲坛法治讲堂”成为全民受教育的宣传平台。进一步优化“长江讲坛•法治讲堂”宣传机制,紧紧围绕《宪法》宣传、释义这个主题,举办《国家监察立法精神解读》《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律》等5场宣讲活动,并通过湖北教育电视台播放,使宣讲效应和影响力日益增大。

  五、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着力加强学科研究会建设。积极推动金融法学、交通法学、军事法学等研究会的筹建工作,已完成31个学科研究会的规模布局,形成了门类齐全、力量充实的法治研究梯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刑法学、安全法学、金融法学等26个学科研究会(院)召开了2018年度学术年会,一大批围绕民法典编撰、金融风险防控、网格化社会治理等主题的优秀成果脱颖而出。在此基础上,积极完善研究会管理水平,深度推进研究会高端智库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同时,进一步完善研究会管理水平,完善重大事项报告、换届规范等制度,加强工作的推进力度。如刑法、诉讼法等研究会密切了与全省法院、检察系统的联系,宪法、地方立法等研究会加强了与全省人大系统的合作,共同组织学术研讨。知识产权研究会组建了全国首个大学生“双创”知识产权维权机构——湖北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有力浓厚了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卫生法学研究会组织“医、法”联合体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举办宣讲健康湖北系列活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金融法学研究会参与发起的华中金融法学高峰论坛,影响辐射全国22个省市区,受到金融领域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广泛欢迎。

  积极完善研究会管理水平,深度推进研究会高端智库建设,取得丰硕成果。3月28日,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全国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以“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切实加强法学研究”为主题作大会交流发言。4月13日,省法学会召开所属研究会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同志的批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研究会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及部署安排。9月,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荣誉。

  市(州)县法学会建设得到加强。6月5日,省法学会召开全省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暨法学会干部政治轮训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和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地方法学会重点工作。11月13日,中共武汉市法学研究行业党委成立大会在武汉召开,900名法学研究行业党员自此有了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的功能型党组织。9月,武汉市、宜昌市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荣誉。

  六、融身法治实践担当新使命

  一是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事项,组织多名民法专家学者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民法典分编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二是根据中央、省委有关重要工作部署任务,完成了对十堰市、仙桃市和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煤监局等10家省直单位法治、综治考核任务;联合委机关宣教处组织省直政法机关和武汉、荆州、恩施等地党委政法委以及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开展政法文化建设大调研。三是开展司法文明指数专题调研,与中国政法大学相关部门沟通,并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推进湖北司法文明建设。四是组织法学专家认真研究省司改办起草的《湖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湖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及《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提出意见建议。五是积极参与立法建议,组织法学专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修法建议,向中国法学会立法咨询会提交了“关于修改《海商法》的建议”。六是认真研究《省委政法委机关办公室《关于征求党内法规第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规划制定《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的建议。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展现新风气

  (一)政治理论学习得到加强。草拟完成了《中国共产党湖北省法学会党组工作规则》(建议稿),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省法学会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 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坚持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支部党日活动”为主要形式,组织省法学会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讨论,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责任意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决抵制“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推进干部职级并行。双职并行制度试点期间,省法学会党组共召开了17次会议研究试点工作,制定了《省法学会职级套改和晋升工作方案》《省法学会职级设置方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六批次稳慎推进职级套改和晋升,于2018年3月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三)加强改进宣传报道。高质量完成省法学会网站改版工作,增加五个栏目,更新内容1081条。编辑《湖北法学》6期,简报、专报12期,采写新闻报道稿件88篇,33篇被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学会网站、楚天法治等刊物转载。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湖北省法学会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面落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决策部署为主线,强化政治引领,创新法学研究,推进智库建设,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宣传品牌,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坚持从严治会,不断提高法学会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努力开创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主要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和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中央政法、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夯实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2)认真传达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同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同志和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同志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思想政治引领“定盘星”、法学研究创新“领路人”、 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 法治人才“孵化器”、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 服务群众“大平台”、 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等七个独特作用。

  (3)把加强对地方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的政治引领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等,及时向各学科研究会(院)和地方法学会负责人、法学理论骨干传达中央和省委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院)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4)始终坚持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加强对学术会议、课题研究、评奖评优等活动的管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5)推进法学会系统党组织建设,推动各地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院)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6)适时举办建国70周年湖北法学专家座谈会,坚定政治方向,团结法学人才,凝聚法治共识。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法治智库建设

  (7)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蒋超良同志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领域法治保障的专题研究,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改革开放。

  (8)精心筹办第十一届“法治湖北论坛”,通过创新论坛形式,提升研究标准,健全转化机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强论坛影响力。

  指导各学科研究会(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和党委政府重要关切,举办年会、论坛、研讨会、学术茶座、学术沙龙等,加强针对性研究,提出现实方案,培养建设一批学科智库。

  指导市州法学会围绕各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办好区域法治论坛。

  (9)做好2018年度重点课题结项,汇编研究成果,有序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采取委托课题与征集课题相结合的模式,适当增加委托课题的比重,增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创新组织2019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提升研究成果的水平和实效,强化课题研究的咨政建言功能。

  (10)举办“重大问题法治沙龙”,根据有关方面的委托内容,加强“短平快”研究,尽快形成研究报告,及时为领导决策和实务部门服务。

  (11)强化合作研究机制,形成研究合力,继续探索与实务部门、社会研究力量合办专题研究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区域疑难复杂问题的对策建议。

  (12)加强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坚持办好《专报》《湖北法学》,增加《专报》的报送频次,改善研究成果的报送、推介、奖励等机制,将重要研究成果及时报送领导机关和实务部门,推动更多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和实际操作层面;继续做好《法治湖北论丛》的出版发行工作。

  积极争取公开刊物独立刊号,实现独立办刊的重要突破,有效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发挥提升影响、打造品牌、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

  (13)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重要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咨询、论证等工作。

  参与司法改革,组织开展司法文明评估,认真完成相关部门的委托研究任务。

  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

  参与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法治惠民工程评选和平安法治系列创建等活动。

  三、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着力服务社会建设

  (14)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2019年“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重大宣讲主题。创新报告会的组织形式、宣讲方式,推进报告会基本覆盖市州党委学习中心组,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年度宣讲任务完成不少于30场,每个市州不少于2场。

  (15)精心办好“长江讲坛•法治讲堂”,进一步增强讲堂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扩大社会受众面。力争年度完成8场法治讲座。

  (16)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依托各地法学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各县(市、区)深入开展。

  (17)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宣传舆论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法学会的性质、职能以及在平安、法治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加强省法学会网站顶层设计,充分整合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资源,促进网站功能提升。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应用,更好利用“两微一端”等拓展传播渠道,形成正面宣传的联动机制。

  (18)推动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在法律服务、律师进村、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工作创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充分运用“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定期组织法学专家教授参与重大信访、申诉接访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四、努力建设一流法治人才队伍,打造一批品牌学者

  (19)不断加强会员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员覆盖面,拓宽会员参与活动渠道,积极主动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20)不断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努力将分布在科研、教学、实践各部门的优秀人才汇聚起来,与决策部门、实务部门、教育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双向吸收研究骨干参与活动,推动教学科研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培养造就适应湖北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

  (21)推进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增加入库专家基数,充分发挥人才库的作用,发现、培养、使用和储备人才。

  (22)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与中国法学会以及全国、全省有关方面组织的法学人才和法学成果评价工作,使更多优秀人才出类拔萃。

  (23)积极参与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部门实施的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的“双千计划”。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和机构从优秀法学工作者、律师中选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为法律实务部门推荐更多优秀人才。

  五、不断畅通交流合作渠道,深化法学交流

  (24)充分运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平台优势,推进法学交流。

  加强与兄弟省区的联络和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积极做好中部六省法学会联合主办的“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有关工作,不断开拓省际法学会研究交流渠道。

  鼓励和推动地方法学会组织开展区域法治论坛,共同研究区域性法治问题。

  (25)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团赴国外、境外法学交流工作。争取省外办、省台办等部门支持,组织省内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对外法学法律交流活动。

  (26)支持各学科研究会(院)加强对外法学交流。鼓励加强与国内外机构组织联合举办研讨会,开展法学互动交流。

  六、着力强化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标准

  (27)修订完善《湖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建议稿),提交省深改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28)充分发挥省法学会兼职副会长的作用,健全副会长联系学科研究会(院)、市州法学会制度。

  (29)注重要把专业知识丰富、社会上有影响、已经离开一线岗位的政法战线工作骨干吸收到法学会来,专兼职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30)加强市州法学会建设,指导市州法学会按章程及时换届,力量不足的,抓紧配备。

  进一步强化对市县法学会的指导和服务,做好对市州法学会的工作考核。

  适时召开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

  (31)推动学科研究会(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法学学科发展需要,调整组建新的研究会,重点发展交叉型、应用型研究会。

  完善研究会工作机制,推行研究会工作考评办法,建立研究会激励和退出机制。

  依托研究会建立一批专业型法治研究中心,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学科研究队伍,推进研究会实体化建设。

  适时召开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
  (32)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建设,健全机关内部职能划分,优化人事、编制、机构建设。

  (33)一以贯之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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