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云南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指导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高站位、强基础、求创新、谋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繁荣法学研究,创新开展法治实践,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年来,省法学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肩负起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召开省法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为会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出台《云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以改革创新推进学会发展;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作为第三方起草《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助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第三方评估;打造法学研究新平台,推出公开发行刊物《云南法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98场,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12场;着力开展法学交流,积极承办“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和第二、第三期“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强化自身建设,以党建促会建,强化机关建设,优化会员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2018年,省法学会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呈现出团结进取、勇于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平安法治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正确方向,政治引领作用日益突显。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和有效落实,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引领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我省跨越式发展和法治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在对照自身工作实际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及时向各州市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传达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年度重点工作。
三是以宣传贯彻宪法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宪法新修改后及时组织召开省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召集省政法各部门、省内部分高校法学院系、省律师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共同学习新修订的宪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圆满完成换届,各项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以省法学会换届为契机,以深化群团工作改革为动力,推进法学会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圆满完成学会换届工作。7月29日至30日成功召开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省委副书记李秀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省政协副主席高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出席大会。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乔汉荣代表第六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云南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当选省法学会会长。会议深入分析法学研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省法学会今后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出台省法学会改革方案,全面推进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云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从6个大方面提出27项具体改革措施,围绕法学会长远发展、体制机制建设、能力提升等问题出实招、破难题,为今后一段时期法学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是指导州(市)法学会开展好换届工作。省法学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后,各州(市)法学会相继启动换届工作。昆明市法学会、玉溪市法学会分别于10月、11月完成换届工作,昆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阳当选昆明市法学会会长,玉溪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明正彬当选玉溪市法学会会长。昭通、曲靖、保山等州(市)法学会换届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各地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三)创新法治实践,服务中心能力明显增强。主动围绕法治建设中心任务,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着力提升服务中心工作能力。
一是作为第三方起草《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今年6月,按照张太原书记指示,省法学会作为第三方起草《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宁蒗县是我省深度贫困县,张太原书记要求,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法治扶贫、智力扶贫的举措,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法学会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实务部门专家组成条例起草班子。赵祖莹常务副会长组织带领专家多次到丽江市和宁蒗县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反复论证研究,于9月底形成了《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初稿。10月,省法学会召开《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专家征求意见会,听取了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部门专家的意见,修改后将条例草案提交丽江市,进入立法程序。
二是开展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第三方评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省法学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11名专家于3月至5月,赴7个州市(昆明、曲靖、玉溪、普洱、红河、德宏、迪庆)和所属14个县区法院、检察院对其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组共深入42家法院、检察院,召开座谈会120余场,访谈各类人员800余人,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231份。省法学会派出6名同志为评估专家提供服务保障,组织评估专家集中撰写评估报告,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第三方评估总报告和分报告。
三是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政法委机关统一安排,5月31日至6月16日,省法学会派出4名同志参加委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察暗访工作,对文山(4个县市)、红河州(12个县市)进行了明察暗访。6月30日,举办云南省“扫黑除恶”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单位承办,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昆明市公安局、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会。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法律工作者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提出许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四是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加强对“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尹凌云专职副会长赴北京向中国法学会汇报了中心建设情况,帮助吸引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到昆明开展业务,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仲裁服务,更好的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四)繁荣法学研究,决策咨询水平稳步提升。参与省法治建设重大专题调研,提升专业研究会管理服务水平,激发研究活力,加强研究成果转化,着力提升决策咨询服务水平。
一是参与省法治建设重大专题调研。根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建设督查和调研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云治省〔2018〕2号)要求和委领导指示,省法学会参与了省法治建设重大专题调研,于4月至6月赴昆明市五华区,德宏州芒市、瑞丽市,文山州麻栗坡县,红河州河口县等地,围绕改善我省营商法治环境和加强边境地区外籍人员服务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召开省法学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座谈会,形成了《优化云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策》的调研报告和《五华区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中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状调研报告》《瑞丽营商环境调查》《云南省边境地区外籍人员服务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三个分报告,呈报委领导审阅。
二是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增强专业研究力量。不断加强对各专业研究会的思想政治引领、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发挥好专业研究会法治智库的作用。及时传达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先后8次深入各专业研究会和法学院校开展工作调研和座谈。今年,依托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新成立了“云南省法学会澜湄合作法律研究会”,重点围绕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开展研究,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目前,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数量已增加到15个。
三是开展论文评选,激发研究活力。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通过征文初选、学术不端检测和聘请专家学者评审三重把关,对收到的372篇法学征文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省法学会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并编辑印发《云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集》(2017年卷),进一步激发了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的热情。
四是加强成果转化,提升决策咨询水平。完成了2017年度《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中的犯罪治理理论》《云南边境地区宗教极端势力活动新态势及反制对策研究》等8个课题的评审工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成果编写成《研究成果要报》,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研究成果要报》第1、2期分别被中国法学会网站和《基层工作动态》刊发,第3期《稳步推进云南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对策建议》和第4期《新形势下创新城乡社会区域治理的路径》经张太原书记签批后,分别受到了阮成发省长和陈舜副省长的签批和圈阅。
(五)打造法宣品牌,法治宣传成效显著。精心打造《云南法学》,不断提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效果,面向不同对象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实现《云南法学》公开发行。在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会领导多方协调,省法学会在内刊《云南法学研究》的基础上,与《法制与社会》杂志社合作,精心推出了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云南法学》。11月,《云南法学》第一期成功发行,共向全国3000多个党政机关、各级党委政法委、各级政法机关、法学会系统、高校法律院系、法学法律专业研究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行6000余册,有效提升了省法学会的影响力,开辟了我省法学理论交流的新平台。
二是圆满完成“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根据“双百”活动全国组委会文件精神,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的协调联系,共同制定《云南省实施方案》。今年“双百”活动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主题,结合宣传贯彻宪法活动,以各级党委中心组成员、各级领导干部、高校师生为主要宣讲对象开展宣讲活动。在充分调动本省专家学者参与宣讲活动的同时,省法学会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北京联合大学常敏教授等知名学者进行省级政法专场报告和部分州(市)专场报告会的宣讲,大大提升了“双百”报告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今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宣讲活动98场,其中省级专场6场,州(市)党委中心组21场,覆盖听众61800余人。
三是组织开展好“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省法学会与司法厅、共青团省委共同制定《云南省2018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今年全省共举行12场“基层行”活动,活动主要面向县级以下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群体、乡镇社区群众等,以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上门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咨询、举行法治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赵祖莹常务副会长、尹凌云专职副会长分别参加了在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昭通市鲁甸县文屏镇、保山市腾冲市固东镇、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迪庆州维西县保和镇举行的“基层行”活动。通过方式灵活、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让法律知识贴近群众,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六)拓宽交流渠道,法学交流蓬勃发展。通过承办区域论坛、研修班,参加学术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国内外法学交流渠道。
一是全力办好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根据论坛轮流承办机制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年初省法学会召集省内法律实务部门、各专业研究会和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召开了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筹备工作启动会,启动论坛筹备工作。5月11日,省法学会在昆明组织召开了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筹备工作会议,区域内的十二个省(区、市)法学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确定了论坛的主题、分论题和工作方案,启动论坛征文活动。本次论坛共征集到论文1956篇,推荐优秀论文338篇报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评出获奖优秀论文88篇并进行了公示。目前,论坛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拟于12月中旬在昆明举行。
二是积极组织基层法学会和各专业院校参加省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活动,参加论坛交流。我省推荐的征文获二等奖1篇,三等奖5篇。组织会员参加“2018年中国法治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五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等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组织的法治论坛,不断拓宽研究视野,促进学术交流合作。
三是开展好对外法学交流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安排,省法学会与云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共同承办了第二期和第三期“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对来自阿富汗、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等7个南亚国家,共40余名学员进行了培训。此外,积极参加“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第三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等对外法学交流活动,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渠道。
(七)强化自身建设,发展基础更加牢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效能,优化会员发展管理机制,夯实学会长远发展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省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省法学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加强法学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签订责任书,分析风险点,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规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会领导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以党建促会建。
二是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认真参加全省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报销程序,严格保密管理,规范文件办理、请示报告、新闻信息报送等制度,着力提升学会干部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在学会内部形成了主动学习、团结奋进、创先争优的新风貌。
三是优化会员发展管理机制。根据中国法学会下达的《各省法学会2018年会员发展计划》要求,着力做好我省法学会会员发展工作,制定了2018年各州(市)法学会会员发展计划,要求各地认真抓好会员管理与发展工作,全面完成中国法学会下达我省的法学会会员发展任务。同时要求新入会的会员将个人信息录入“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全省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11月,全省共有法学会会员15819人,团体会员75个。
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省法学会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重点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树立政治引领的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政治引领责任,完善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精神的机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法学会与法治实务部门宣传工作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法学会和研究会意识形态工作。健全研究会内部治理机制及重大事项报告、年度工作报告相关制度。树立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强会建的理念,健全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机制,加大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法学会和研究会的党建工作力度,发挥党的组织在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领域的政治引领作用。
(二)着力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加强法学会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决策咨询水平,围绕云南贯彻“三个定位”、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重大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探寻善策良方,以高质量成果咨政建言、服务决策。加强对研究会的服务管理,有针对性地组建新的专业研究会,扩大专业研究会的覆盖面和服务领域,着力把研究会建设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平台。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修订《云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规则》,强化学术委员会在研究会建设、学术规划、课题评审、成果鉴定、优秀人才评选等活动中的作用,使学术委员会成为具有权威性的学术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
(三)着力增强法治服务水平。建立与各级人大、政府法制、政协等部门的长期协作机制,发挥“第三方”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论证、立法评估、法律法规实施状况评估、司法状况评估等工作。在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的支持下,开展司法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方案论证、政策解读和评估验收,为司法改革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建言献策。健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政法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和基层平安创建、法治创建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理解读、释法明理、以案说法等工作,参与政法综治专项督查巡查工作,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发展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力量下沉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发动法学会会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大力支持县级法学会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构建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推动在县、乡、村综治中心建立“法律专家服务站”,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引导、鼓励法学院校师生、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下基层开展法律服务。
(四)着力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建立法治宣讲活动常态化机制,创新“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昭通市昭阳区和丽江市宁蒗县重点打造两个“法治教育基地”,扩大法治宣讲活动受众面,提升法治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法学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积极探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应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形成正面联动宣传机制。办好《云南法学》,努力把《云南法学》办成具有一定影响、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法学研究期刊。加强对优秀课题和研究成果的宣传,提升编辑报送《研究成果要报》的质效。贯彻“三同步”原则,组织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对重大敏感案事件、法治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法律、法理解读,正确引导舆情。
(五)着力拓宽法学交流渠道。完善涉外法律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周边国家法学组织、法律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加强对有关国家法律制度、司法体系、法治建设等的研究,通过举办法律论坛、开展学术交流、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增进我省企业、政府部门与境外政界、商界、法律界的沟通互信,为“走出去”“引进来”提供精准法律信息和法律服务。支持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建设,为其内引外联提供帮助。
(六)着力加强组织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委政法委代管法学会的工作机制,坚定坚持、自觉接受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的领导。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大对州(市)、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力度,完善部署安排、督促指导、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指导州(市)法学会开展好换届工作。完善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并严格执行《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发挥会长办公会处理日常重要工作的作用。建立会领导联系地方法学会、所属专业研究会和法学社团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法学会机关机构职能,健全完善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改进省法学研究中心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突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性,承担更多公益性服务性工作,探索建立扁平化、项目化工作管理机制,实行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