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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法学会2018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区党委和区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法学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紧盯“服务大局有担当、服务会员有保障、服务群众有作为”的工作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引领、凝聚力量、创新机制、补齐短板,扎实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推进法学交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学智库支撑,为法治西藏、平安西藏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区法学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及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重要回信精神,把握精髓,凝聚共识,切实提高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西藏建设实践,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区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我区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法学会发挥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有关精神以及区党委、区党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县区级法学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加快推进县区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区法学会年度补短板的重要工作领域,开展调研督查,促进县区级法学会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我区 74个县区全部成立法学会,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以抓党建促业务为抓手,积极推进法学会党组建设。区法学会以点带面、加强督导,持续推动基层法学会提升工作水平、发挥职能作用。并积极推进法学会党组建设,目前昌都市法学会设立党组并明确党组成员,其余6地市正在积极推进审批中,74县区中根据区情,26个县区已设立党支部。

  三是推动实行基层法学会工作考核。制定下发《关于西藏自治区地市法学会工作考核通知》藏法学会字〔2018〕9号,明确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并将基层法学会建设、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主题活动开展等内容纳入综治维稳、依法治藏年度考核内容,有力推动了基层法学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宣传载体阵地建设。为做好我区法学会网站建设工作,发挥网络新媒体在法治西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我区特殊情况以及区法学会工作人员少、办公资金短缺的实际情况,依托已有的区党委政法委官网——西藏长安网开设“西藏法学”专栏,拓展宣传空间。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方便日常工作沟通交流,区法学会及各市地法学会均建立了微信群,随时发送相关工作信息,实现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法学会“点对点”的沟通互动,有效拉近了全区各级法学会之间的空间距离,提升了我区法学会系统组织宣传和服务引导的效能。

  五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发展新会员,在进一步壮大法学会会员队伍的基础上,建设“西藏自治区法学法律人才库”。截至目前自治区、市地和县区三级法学会共发展个人会员496人、团体会员3个,突破了中国法学会确定的年度个人会员数量增长20%、团体会员数量增长6%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法学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正在进行所有会员详细信息的整理、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会员电子档案,实现电子化管理,准备上报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会员信息管理系统”。

  六是积极筹备区法学会换届工作。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2018年11月届满,我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积极筹备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工作,现已基本筹备完成,但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常务理事人选需进一步调整,待全区机构改革完后适时召开区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交流。紧紧围绕“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藏”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我区法学研究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着力提升我区法学研究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推进研究会建设。根据我区法学会实际情况和法治建设的需要,以巩固传统学科、发展应用学科、突出特色学科、加强优势学科的工作思路,区法学会积极推进“民族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起草《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的请示》并上报相关领导审批,待换届后研究。

  二是积极为《中国法律年鉴》提供稿件。按照中国法学会相关要求,区法学会秘书处及时起草下发征稿通知,征集突出本地法治建设实际或最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重大事件的稿件,汇总整理3篇上报中国法学会。

  三是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活动。组织我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及区外省(市、区)法学会举办的法学研究交流活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推动学术活动活跃开展。先后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第五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主题征文、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全国性、区域性高端学术活动,并积极组织做好论文征集、评审和推荐申报等工作。我区共有56篇优秀论文入选参会交流,其中13篇论文分别获各类论坛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是组织开展部级课题研究。积极组织会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研究课题,今年我区共申报《依法治藏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西藏历代地方法律制度与环境保护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在西藏实施的成效问题及对策研究》、《西藏寺庙财产归属暨法律保护研究》、《西藏民族习惯法的价值暨当代实用》、《西藏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等6项课题,并已立项承接。还积极推荐专家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承接的中国法学会委托课题《西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的研究。

  五是积极开展评审工作。2018年1月8日—5月30日积极组织动员会员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庭审公开网2017年度全国法院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第三方评审工作,通过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的方式,按照评议标准对全国164家法院报送的案件进行评价,我区共14名会员荣获了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联合发放的荣誉证书。

  六是强化对外交流,加强学术研讨。根据中国法学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商请接待台湾法学研究交流协会参访团的函》,经区党委、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准,于2018年7月31日,我区法学会领导同台湾法学交流协会施茂林理事长一行22人就法学会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座谈,通过此次交流,对促进藏台学术交流和业务沟通奠定了基础。

  (四)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集中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广泛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在全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全区推进法治西藏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系列活动。会同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宣传部、区党委政法委、区党委统战部、区司法厅、区教育厅、区民宗委、区法学会等八个部门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双百”活动组委会,确定组委会组织机构和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配合。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2018年“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藏法学会字〔2018〕11号,组建全区“双百”活动宣讲团,为基层法学会开展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并结合西藏实际,突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方面的内容,对各场次报告会的时间、地点、主题、宣讲人、听课对象等做出了具体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力求做到每一环节相互衔接,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力保证了“双百”活动的顺利开展。持续推动“双百”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强化对农牧民群众、寺庙僧尼的宣传教育,全年全区各级法学会共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报告会388场(次),其中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168场(次),其他各类宣讲报告会220场(次), 参加活动人数约9万余人。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紧密结合全区开展的“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七五”普法,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西藏自治区2018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藏法学会字〔2018〕14号,各市地法学会也根据“基层行”活动方案安排和常态化工作要求,制定了本地区《基层行活动安排计划表》,以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环境保护法》和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以“法律进寺庙”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推动我区“法律进宗教场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使广大僧尼认识到国法高于教规,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找准寺庙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挖掘佛教中有利于推动全面依法治藏的积极因素,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祖国观、宗教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践行者。切实把“基层行”活动作为全区法学会系统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常项工作抓实抓好。截至目前,全区先后组织1389名普法志愿者深入7个市地、74个县区及部分乡镇和寺庙为基层党政干部、在校师生、农牧民群众、城镇居民、寺庙僧尼开展法治讲座721场、普法宣传935次、法律服务1956次,组织模拟法庭64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1万余册,教育歌碟2700张,张贴普法宣传海报1188张,受众达16万余人。活动所到之处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在活动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举办这样的活动颇有意义。活动增强了大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对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寺庙僧尼的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大力推进法治西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继续办好《与法同行》藏语普法栏目。为认真贯彻中央、区党委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西藏的要求,区法学会联合西藏电视台重点打造了一档藏语法治栏目《与法同行》,现已播放123期。该栏目以法治的视角、纪实的手法、典型的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旨在面向基层,服务广大农牧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该栏目开播以来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关注和喜爱。

  二、面临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区各级法学会成立较晚、基础薄弱、法学法律专业人才少、专职工作人员缺乏,法学会工作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进展不平衡。年初,区法学会制定下发“双百”和“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讲主题、时间地点、场次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但部分市地、县(区)基层法学会对开展两项活动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推进活动迟缓。区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头跟进指导、负责督促落实、按时有序推进不到位。基层法学会工作发展不平衡,市地级法学会之间、县区级法学会之间,工作力度、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二是法学研究服务法治西藏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够。我区法学研究队伍整体力量不强,知名专家学者特别是中青年法学骨干不足,法学研究课题数量偏少、质量偏低,服务法治实践和政法综治工作实际的作用发挥不够,参与法治西藏、平安西藏建设的作用有待提高。三是法学会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虽然全区7个市地和74个县(区)成立法学会,但受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保障性制约,部分县(区)法学会有名无实,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全区法学会人员编制严重不足,部分市地、县(区)法学会无专职工作人员(政法、综治、法学会三头兼顾),导致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包括会员服务工作做得不细、不实。四是法学会党组织建设滞后。全区7个市地法学会中除昌都市法学会于2018年8月已成立党组外,其他6个市地都未成立党组,离中国法学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五是法学会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工作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会会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19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重要回信精神,并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十个“坚持”、一个“明确”为要求,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推动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并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和定力,以更高的使命感、责任感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治西藏建设事业。

  (二)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着力扩大会员数量,特别是注意从法律实务部门和基层一线组织中吸收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努力扩大会员的联系面和覆盖面,拓展会员参与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不断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吸引凝聚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三)继续推动基层法学会建设。加快推进市地、县区两级法学会党组建设,督促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确保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对基层法学会的工作指导,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的基本要求,扎实推动基层法学会“转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四)配齐和优化区法学会机构职能。按照中国法学会规范地方法学会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区编办支持,解决人员、编制和机构等问题,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不断规范法学会职能定位,科学界定部门职能,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

  (五)继续推进研究会建设。加强与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依法治藏,推进成立一批专业研究会,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积极作用。引导研究会积极参与法学法律界开展的论文征集、学术研讨、课题研究等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力优势。

  (六)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在借鉴区外好的做法和总结区内优秀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紧紧围绕全区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继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双百”报告会和“基层行”活动为抓手,把法治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各族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认识,用新时代法治文化的力量涵养法治信仰,进一步提高普法的层次。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树立、法治信仰的塑造和法治精神的弘扬,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融入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

  (七)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法治西藏建设,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总目标、总任务,系统梳理所涉及的法治建设任务,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精心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实践开展调研,加强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加快法治西藏建设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服务法治西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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