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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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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2018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2018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自治区党委、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法学会团结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关于全区法学会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通过组织举办“双百”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深度解读、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有力宣传者、忠实践行者。

  (二)全面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对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立足于增强政治性,引领全区法学法律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专业研究会提出明确要求,利用召开各种会议、座谈研讨等不同场合,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印发《关于在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大研讨”“大选树”“大实践”活动,切实把我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引领起来,积极为法治宁夏建设贡献法学法律人的智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制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时,10余条专家建议被吸收采纳。组织在宁夏法治报、《宁夏法学》杂志开设专栏,邀请我区知名学者发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文章,澄清模糊认识,切实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三)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中共宁夏法学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法学研究日常管理和网上法学研究舆情引导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对研讨会、学术论坛、法学课题研究的政治把关,对学术观点模糊的课题不予结项。加强对法学论坛征文、优秀法学成果评选、学术论文刊发、“双百”报告会宣讲主题内容严格审核审查,引导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建立法学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整改告知书制度,发出涉及“三化”问题整改告知书3次,确保在法学研究意识形态问题上,在各种学术观点和思潮碰撞中不出问题。同时,管好办好宁夏法学会网站、《宁夏法学》杂志、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现代媒体,加强对法治热点事件、法律敏感问题的法理解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二、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法学研究

  (一)深化法学课题研究。坚持以应用型对策研究为重点,围绕自治区“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的决策部署,重点就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司法体制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开展研究。全年批准立项33项法学课题,《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研究--以基层院办案组织与内设机构同步改革为实证》等29项课题结项。创新成果转化形式,编发《法学信息》5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推荐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行,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史伟丽教授《民法原理与实务》,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黄爱学副教授《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法律问题研究》,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推荐宁夏大学马卫军副教授课题《正当防卫司法认定问题研究》被中国法学会列为年度一般课题。《宁夏南部山区建档立卡户法治素养调查与研究》课题被中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以咨政报告形式推动全市把普法纳入精准扶贫,投入资金30万元,印制10万份普法手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相关问题研究》课题转化为自治区党校依法治区处级班、中青班专题讲授课程。《宁夏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大调解机制研究》课题被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同志批示肯定。

  (二)创新“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今年,紧紧围绕全区政法工作要点,以“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大调解”为主攻方向,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全区市县(区)、街道、社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关,提出了“修改以案定补管理办法,推动制度创新”等对策建议,力争让“高大上”的法学理论“接地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在调研成果《宁夏大调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上批示:法学会的“大调解工作调查与思考”很有深度!可与司法厅就“枫桥经验”的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也将警官学院的“人民调解”专业学科发展结合起来。

  (三)发挥法学智库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改善功能、优化结构,大幅度提升“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推荐智库专家受聘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自治区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开展第三方评估,30余条建议被立法机关和政法、教育部门采用。我会常务副会长和2名专家入选宁夏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智库专家张静、王幽深、翟桂荣教授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石嘴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立法咨询评估。组织智库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宁夏地方立法的实践与探索》《我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证研究》《宁夏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研究》等一批研究成果,为我区科学立法、实践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

  (四)推动《宁夏法学》杂志提档升级。为促进我区法学理论研究刊物高质量发展,精心策划重点选题,努力提高杂志的学术层次,编辑发行4期《宁夏法学》,刊登法学理论文章86篇,编辑文字43万字,取得了较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果。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法治热点”、“法规解读”等专栏,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聚焦理论前沿和改革热点发表了一批观点新、质量高的理论文章,切实提升期刊政治性、学术性、新颖性。

  (五)加强国内外法学法律交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发挥对外法学法律交流的主渠道作用,主动与国外有关法学智库对接合作,组织我区法学法律界5人出访德国,对外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学习借鉴专业智库建设的经验做法。深化国内法学法律交流,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加“中国法治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办第23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参与主办“第五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承办新时代中国区域法治发展理论与实践暨法治宁夏建设学术研讨会,先后征集论文300余篇,16篇论文在全国论坛上获奖。自治区法学会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奖,石嘴山市法学会获得“第十三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银川市、固原市法学会获得“第五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

  三、积极主动作为,参与法治建设实践

  (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主题实践活动。召开全区法学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组织自治区人大、高级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等实务界和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不同角度学习交流,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献计献策。

  (二)编撰发布《2017宁夏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连续10年编撰发布,切实为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2017法治建设报告,从法治政府建设、信访、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等18个方面客观总结我区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扩大我区法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深入开展“双百”报告会。印发《2018年度宁夏“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相关问题”为年度“双百”法治宣讲重大主题,“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有序推动“双百”法治宣讲进入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自治区教育工委、残联、固原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隆德县委等作专题辅导报告,实现了“双百”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全年共举办报告会20余场,直接受众达2万余人。

  (四)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学校为宗旨,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宁夏区委,联合印发《2018年度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青年普法志愿者积极性,面向党政领导干部、高等院校师生、社区群众宣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全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80场,参与群众达6.3万人。其中,法治讲座180场、普法宣传540场、模拟法庭70场、义务法律咨询服务490场。发放法律书籍1000册、法治宣传品20000份。建成“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14个,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群众法治观念。

  (五)优化法治宣传格局。与《人民法治》《民主与法制时报》《宁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研发建设协同办公系统和智慧党建、移动办公APP,网上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双管齐下,共发布法学会工作消息百余篇,其中头版头条5条。《宁夏法治报》“法论”专栏,刊登优秀法学研究成果20余篇,切实提升了法学研究成果服务法治宁夏建设实践的贡献力。加强学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协同办公系统等新媒体建设,明确专门信息联络员,每月更新不少于20条各类新媒体信息,转载中国法学会网站信息平均每月不少于5条,提升前沿学术动态的实效性、新颖性,进一步扩大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四、增强改革动能,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印发《宁夏法学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会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常务理事会,补选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同志为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召开12次会长办公扩大会,及时研究部署和检查工作落实。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应知应会大学习大比武”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闭卷考试6次。认真贯彻实施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落实《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机关党总支所属党支部星级评定考核细则》,印发《2018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七一”前夕,机关党总支联合永宁县望远中心小学党支部开展了“悟初心担当作为、转作风走在前列”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2名贫困学生,向贫困学生捐赠了法律书籍以及学习用具。召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态度诚恳,直面问题、直指要害,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为全体党员作出了表率。党总支书记带头、副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7场次,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稳步推进全区法学会改革。今年2月,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法学会改革方案》,并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全区各级法学会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解决突出问题,突破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制定印发《宁夏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吸取前两届的经验,形成长效评选机制,将评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法学会依托全区240个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立法学会工作站,开设专门服务窗口,采取专家学者、律师定期“坐诊”的形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加强研究会建设。印发《自治区法学会专业研究会评估细则》,指导研究会开展工作,民商法研究会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举办“疑难民商事案件”研讨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与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举办“宁夏保险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业务”研讨会。加大支持力度,依托课题研究支持宪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民商法学研究会共3万元专项经费。积极探索功能性党支部建设,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生活”的原则,推动专业研究会成立功能性党支部,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研究会各项工作之中,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截至目前,全区9个法学研究会实现了功能性党支部全覆盖,区直机关工委对法学会“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学研究事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四)推动市县(区)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精神。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把法学会参与平安建设工作赋予0.5分列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总分值,并由自治区法学会负责考核打分。出台《自治区市县(区)法学会工作规范(试行)》,印发《市县(区)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解决了市县(区)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积极指导各级法学会深入开展“双百”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参与社会治理,多渠道开展法律咨询,不断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向纵深发展,着力夯实法学会工作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改进会员服务方式,通过“会员之家”酒店入住、论文评奖、课题申报、文章刊登等优先优惠手段,提高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同感、满意度。建立完善全区会员信息电子、纸质档案,通过会员短信群发平台发送信息1000余条,强化与广大会员的沟通联系。组织参加各类研讨会、专题调研、社会实践、走访慰问、送温暖60余次,积极为法学法律人才发展铺路搭桥,创造条件,不断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截至目前,全区个人会员共计7500人,团体会员350个。2018年新增个人会员1300人,增长20.97%,新增团体会员20个,增长6.06%。

  (六)推动全区法学会信息化建设。立足小机关大群团的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建设研发协同办公系统和智慧党建以及移动办公APP,并举办自治区法学会系统信息化建设暨协同办公系统培训班,提升了法学会系统专兼职干部运用信息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充分运用信息化互联网手段建成运行的OV协同办公系统,在解决无纸化办公问题的同时,实现了全区各级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

  (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自治区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自治区法学会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加强风险防控。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纪检工作月报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会领导提醒谈话党员干部12人次,走访慰问党员干部3人次,并对新提拔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执行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利用春节、中秋、国庆节和60大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敲警钟,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网上法学意识形态舆情发声少,思想政治引领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针对性不强,有深度的法学研究成果少,课题成果转化成效不佳;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方法落后;市、县(区)法学会建设实体化、工作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2019年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法治宁夏建设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撑。

  (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定盘星”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学会工作。坚持政治建会、加强理论武装,落实好《关于加强对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针对法治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学者释法说理,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二)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创新“领路人”作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研究,用法治保障市场主体的创造自由和创新权益。深化“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主动服务改革开放,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推动各项改革于法有据。

  (三)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区“智囊团”作用。超前谋划,整合现有平台、载体,着力建设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法学智库。集中优势学术研究力量,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课题攻关,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重大课题研究成果、专题调研报告、年会研讨成果的转化力度。

  (四)充分发挥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作用。继续通过法学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实地调研等方式,为优秀法学法律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继续大力发展个人会员,通过学会网站“会员之家”发布学术动态、交流学术成果、建言献策,以优质高效服务吸引、凝聚全区广大会员,提升全区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可度。

  (五)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作用。继续推进“双百”法治宣讲报告会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不断创新宣讲方式,提升参与性、互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基层、走向群众,实现多角度、全覆盖,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向纵深发展。办好《宁夏法学》,编撰发布《2018宁夏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向区内外宣传展示我区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果。

  (六)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大平台”作用。在全区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实现法学会工作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全区2000余个乡村、社区综治服务中心(室)开设工作窗口,主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活动,努力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和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作用。深化交流互动,促进优势互补,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各类法律论坛、学术研讨会,对外法学法律交流,大力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法学会的密切协作、学习借鉴、共同发展,推动我区法学法律交流活动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不断提升法学法律交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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