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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2018年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qsr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新疆法学会在自治区党委和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提升引领能力、深化法学研究、增强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改进工作作风为着眼点,大力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团结和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

  工作经验:新疆法学会不断深化对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规律性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新疆法学会团结引领全区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疆实践,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总目标、紧贴法治实践,强化法学研究。新疆法学会坚持把“立足新疆、研究新疆、服务新疆”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反恐维稳工作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加强对反恐维稳、重点群体教育转化、民族团结法治保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问题研究,取得了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成果,有效发挥参谋智库作用。三是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和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地县法学会党组和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探索符合新疆法学会系统实际和工作规律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四是必须加强工作统筹指导,抓好年度工作督导落实。按照中国法学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要求,经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新疆法学会2018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18年度地(州、市)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立足于推动地(州、市)法学会更好地落实八项职能,增强考核对工作的导向作用,确保本年度法学会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导、有考核。

  工作亮点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亲自在法学会《关于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自治区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法治宣讲专场报告会总体安排》《关于开展2018年度地(州、市)法学会工作考核的通知》《新疆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等15项工作上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海仑同志亲自联系指导、关心法学会工作,听取法学会工作汇报,出席并主持法学会活动。这些都为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二是密切联系,凝聚共识。新疆法学会始终紧盯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新服务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交流,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和“参谋库”作用,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积极建言献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深入推进“三仗一战”,坚持“三个联动”,落实好“4+2”“2+1”重点工作,坚持“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推动“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五年全面稳定”工作规划全面落实。认真做好“访惠聚”驻村、脱贫攻坚、支教、边境督导等专项工作,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将宣讲政策、释法答惑、帮扶解困等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四是发展会员,优化结构。积极拓展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法务部门等团体会员,广泛吸收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院校、科研院所等法学法律界素质较高的业务骨干入会,改善会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建立了一支“讲政治、讲奉献、顾大局、懂法律、热情高”的会员队伍。五是强化宣传,打造品牌。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新疆法学会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形成了具有新疆地方特色、彰显法治精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两个品牌。各地(州、市)党委书记批示安排,政法委书记担任组委会主任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确保“双百”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级法学会积极创新基层行活动形式,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活动向面上延伸、向基层拓展,以“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新成效不断开创全疆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新局面,掀起了全疆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的热潮。

  三、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及应用转化情况

  (一)聚焦总目标,强化法学研究,充分发挥参谋智库作用。一是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各级法学会、自治区政法各部门、新疆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各研究会广泛征集课题选题,注重吸收法律实务部门意见建议,确保选题紧扣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组织新疆法学会各研究会、地(州、市)法学会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课题申报工作,最终确定17项课题列入2018年度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其中,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7项,青年课题2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托课题4项。二是组织法学专家深入南北疆开展11次专题调研,提升课题成果应用转化。17个学科研究会围绕本学科研究方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建议。

  (二)积极组织开展论坛、座谈会及各类征文活动。做好第十三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工作,征集了45篇参选文章,经评审推荐5篇论文参评,其中1篇获一等奖、1篇获二等奖,新疆法学会荣获优秀组织单位称号,一等奖获得者伽师县法院李军在论坛作交流发言;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此次论坛共征集到论文19篇,经过审查,最终推荐6篇上报中国法学会;参加第五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共征集论文36篇,经审核推荐7篇文章参评并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2篇,伊犁州党校武丽丽、库车县法院昝坤作为获奖作者代表发言,昌吉州、伊犁州法学会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三)积极参与优秀人才、成果的培养推荐工作。一是推荐两项优秀成果参加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推荐三项成果参加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二是阿克苏地区法学会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新疆法学会王霞秘书长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三是向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法学专家赴有关地州、县市和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宣讲,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效果

  (一)精心部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会字〔2018〕29号)要求,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海仑同志任组委会主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新疆法学会为成员单位的“双百”活动组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新党政法〔2018〕29号),对开展好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州、市)法学会加强统筹指导,制定实施方案,为“双百”活动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一年来,全区共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866场,收听受教干部群众28.4万余人,其中自治区“双百”组委会共组织6个宣讲团赴9个地(州、市)、9个县(市、区)、2所高校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21场次,受教育领导干部、高校师生3万余人;14个地(州、市)和县(市、区)“双百”组委会共组织“双百”法治宣讲活动840余场,受教育领导干部、学校师生25.4万余人。

  (二)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新疆法学会高度重视“基层行”活动,与自治区司法厅、团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新法学发〔2018〕7号)。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乡镇场、村队(社区)、学校、老百姓家,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法治氛围,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总目标意识,更加坚定各族干部群众实现总目标的信心决心。截至11月15日,全区共组织6631名普法志愿者参与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法治宣讲18225场次,普法宣传7004场次,法律服务5904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1367场次,发放普法材料216.7万册,普法受众达到341.6万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全疆已建成100个(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4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005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疆各级法学会依托这些服务中心、站、室,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开展法律服务5904场次。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赠送自治区各大班子领导、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团体会员单位及各地州市法学会、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及各研究会等。三是全区14 个地州市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论文征集工作,并编印成册;新疆法学会将《“枫桥经验”对新疆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创新的启迪及应用研究》立项为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对新枫桥经验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推广。配合相关部门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化解矛盾纠纷体制。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充分运用新疆法学会门户网站、QQ 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快速、准确宣传报道,持续发声亮剑,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攻势,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依托“法治新疆”网站,刊载本地信息及转载中国法学会网相关信息每月不少于5条,全年共更新报送信息百余条。《法制日报》、《新疆日报》、《新疆法制报》等媒体刊登报道“双百”、“基层行”、学习宪法等专项工作相关信息19条。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先后4次刊登报道会领导及法学专家关于反恐维稳及宪法学习的相关文章。二是撰写完成《中国法律年鉴2017年度新疆法治建设篇》上报中国法学会并被采用。三是认真审读、编辑出版《新疆法学》2018年度3期。四是制定“新疆法学”微信公众号方案,设立7个栏目,建立通讯员队伍。

  五、立足实际,推进全区法学会系统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一)大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地县法学会党组和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力争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我区克拉玛依市、博州、巴州、克州、阿克苏地区已成立党组,伊犁州、昌吉州法学会成立党组方案已报州党委审批,年底前落实到位。其中,阿克苏地区、博州实现县市党组织全覆盖。新疆法学会所属17个研究会分别依托挂靠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

  (二)加强地县法学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政委[2015]23号)要求,加大对地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地县法学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地县党委、政府支持下配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建立适合基层法学会的多元工作人员使用机制,完善部署安排、督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八项职能,确保实现“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8月、10月、11月会领导分别深入伊犁、克拉玛依、博州、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等7个地州10个县市与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分管领导、政法各部门及组织、宣传、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就落实法学会机构编制、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党组、选齐配强班子,推动基层法学会各项业务落实落细开展了专题调研。阿克苏、和田、克州、克拉玛依市法学会已顺利完成换届工作,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配强了领导班子,为法学会工作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对所属研究会的服务、指导、管理和监督。一是继续建立完善研究会组织体系,加强日常工作联系督导。制定研究会考核办法,指导所属研究会按时换届。按照《新疆法学会各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办法》,给予所属17个研究会必要的经费支持。在我会的积极协调指导下,今年新成立了新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填补了自治区法学研究的一项空白,提升自治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水平,促进生态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组织各研究会认真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改革和完善监管制度促进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会字[2018]31号)。7月,对挂靠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的7个所属研究会进行了实地调研,强化对研究会服务指导。二是指导各研究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学术交流活动。刑法学研究会积极探索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发表了《安全城市战略背景下公共交通反恐安检问题研究》、《毒品犯罪刑事治理去敌人刑法化》等文章,为新疆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提供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并参与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社科项目。新疆卫生法学研究会结合自身优势,全年化解各医疗纠纷案件中,结案赔偿数额均在2万元以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会积极参与社科联主办的2018年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制作有关宪法知识宣传展板,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发挥研究会作用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结合法学会实际,研究起草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新疆法学会结合自治区实际,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提升引领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改进工作作风为切入点,起草了《新疆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党组会、会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修改完善,方案现已呈报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动落实。

  六、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举措

  (一)大力推进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年初制定下发《新疆法学会关于2018年全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附2018年会员发展计划表),明确会员发展方向和指标,对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提高会员服务能力,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向自治区有关部委、厅局、企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加入新疆法学会会员的邀请函》200余份,主动联系,积极发展,优化了会员结构,充实了会员队伍。目前,全疆个人会员共19232人,新增1026人;团体会员1311个,新增121个。会员发展比例达到本年度会员发展要求。

  (二)努力做好服务,为会员开展活动搭建平台。利用社区法治夜校平台,组织会员就人民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金融诈骗等问题,为群众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培训,必要时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切实解决了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帮助会员协调解决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利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节日慰问有突出贡献和生活困难的新老会员11人次。

  七、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一)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新疆法学会党组议事规则》,制定2018年度新疆法学会党建工作计划,及时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抓好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切实加强法学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组织召开新疆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2018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传达郭声琨同志关于新时代中国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研究法学会机构改革,推进地县两级法学会、研究会党建工作,法学研究、会员发展及换届等方面工作,确保今年法学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一级,区、地、县三级会场共计1700余人参会,为历年来首创。三是建立重要工作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时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年度考核、工作要点、“双百”活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等主要工作事项及时上报中国法学会。加强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凡重大工作一律书面请示报告。做好新疆法学会换届各项筹备工作,起草《关于新疆法学会换届筹备工作的请示》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二)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和“学、转、促”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学习教育安排》,全年共召开“三会一课”15次,组织生活会4次,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全年组织党支部政治学习47次。同时,利用工作例会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学习《宪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法学会全体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召开周工作例会47次。

  八、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开展情况

  新疆法学会高度重视对外法学交流,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大力协调指导各级法学会、研究会开展好对外学术交流和法学研究合作,促进相互学习和沟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2018年7月,会领导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规则与协调”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将论坛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学习贯彻。二是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争议解决法律框架研究》作为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予以立项。三是民商法学研究会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面向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评估事项开展法律服务、咨询和政策论证,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并于10月赴吉尔吉斯斯坦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国立大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塔吉克斯坦国立大学进行法学理论、“一带一路”法律建设有关方面学术交流。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法学会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法学研究为自治区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二是团结引领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全面依法治疆方面有待提升;三是基层法学会发展不平衡。四是对外法学交流工作还需深入。

  十、2019年工作计划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区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

  (二)深化法学研究。坚持把“立足新疆、研究新疆、服务新疆”作为基本要求,把“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推动反恐维稳常态化长效化”作为主题和主线,加强反恐维稳工作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科学确定年度课题选题,组织法学专家赴基层调研,开展第三方评估,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等工作,多出一批针对性强、有分量的学术成果和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智囊团”“参谋库”作用。

  (三)创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开展自治区“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和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营造深厚法治文化氛围。积极推动地州市、县市区在法律服务、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多元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工作创新实践,利用“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全力推进地、县法学会党组和研究会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 “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带会建、以党建强会建”工作力度。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力度,2019年力争实现地、县法学会及研究会党组织全覆盖。

  (五)进一步加强地县两级法学会建设。加强地州市、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地县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编制、人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为落实好法学会八项职能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切实抓好对地州市法学会的工作考核,优化考核方式及考核评价指标,提升法学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六)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吸引更多领域加入法学会会员,增强法学会活力。从团体会员单位积极吸纳较高学术水平、热心于法学研究的业务骨干,稳步推进法学会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工作,利用“互联网+”方式建设网上会员之家。

  (七)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从严治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突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特点,扎实推进法学会机关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切实发挥好联系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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