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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03-03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elite

  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王乐泉

  (2017年2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是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谋划、推动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会前作出了重要批示,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冀平同志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6年工作,并对2017年工作作出了安排。我完全赞同。冀平同志指出,2017年是我们法学会的“改革年”“整改年”“落实年”,讲得很好,很有针对性。无论是推进法学会改革、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还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目的都是在准确把握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推动和改进工作。这对我们来讲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机遇。能否抓住机遇、破解难题、创新发展,对法学会工作开展至关重要。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不渝抓好思想政治引领。新形势下推进法学会改革,任务很多、也很重。但改革的首要任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立足于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思想引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既有巨大潜力又面临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阶段。对于一个拥有近8900万党员、带领14亿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党,能否保持思想上清醒坚定、政治上高度一致、行动上坚定扎实,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重大政治决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一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法学会、各研究会广大党员干部在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和深刻理解“四个意识”的准确内涵和辩证关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要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党员是第一身份,然后是某一方面负责人,最后才是社会人、自然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筑牢理想信念“主心骨”。越是社会思潮多元多变,越要对党忠诚,对党的信仰忠诚、对党的组织忠诚、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在对党忠诚上做到纯粹、彻底,不掺任何杂质、没有丝毫虚假。要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谋划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在大局中实现自身价值。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将服从核心、维护核心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共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要把看齐意识体现在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当中,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折不扣,不能再套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特区搞的“红绿灯说”。那个时候要闯要冒、要摸路子,现在我们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已经明确,不要再津津乐道什么遇到绿灯快步走、遇到红灯绕道走、遇到黄灯抢着走,不能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不能标新立异、另搞一套。新形势下不能再乱套、乱用“红绿灯说”,对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当前,针对中央已经十分明确、三令五申强调的一些法治领域的重大原则问题,有的同志还在继续探讨,甚至宣扬西方那一套,这是不行的,是严重缺乏政治敏锐性的表现。要通过学习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能乱看,不能“胡思乱想”。要通过自身的模范言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说的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向党中央看齐。全党只有党中央权威、只有向党中央看齐,这个逻辑不能层层类推下去,我们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要犯政治错误。

  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批示中强调指出,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政治安全、制度安全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安全。如果意识形态领域搞乱了,就会侵蚀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威胁党的执政根基,最后必定会出大问题,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这是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时刻敢于战斗、敢于亮剑,不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意识形态领域,遇到需要斗争的问题,不争论是不行的。如果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错误观点,绝不能以一句“不争论”而回避之。对公然反对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就要斗争,该批评就要批评、该整顿就要整顿、该处理就要处理,不能有丝毫含糊和退让。法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法学领域的错误观点和思潮,触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领导、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等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法学会处于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的“第一线”,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学术研究既要坚持自由争鸣的方针,又要树立“底线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和立场。要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警惕西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概念背后的政治动机,警惕“党大法大”等政治陷阱,及时主动发声、亮剑,敢于善于“反击”、斗争,避免落入西方和敌对势力的“话语陷阱”,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要学会在斗争中凝聚共识、积蓄正能量,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论,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法学会举办的论坛、年会、研讨活动和主办的刊物等,首先要做到政治上健康、过硬,要严格把关,不能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相违背的言论、观点提供发声的机会和平台。

  要切实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是党对法学会组织第一位的要求;做好对法学界法律界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是通贯法学会的“一条红线”。这也是我们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是落实法学会改革方案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重中之重。过去我们对这项工作在认识上不完全到位,工作力度不够、方法也不多。要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做得好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工作质效的首要标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党的事业凝聚更多力量、增进更多认同。要把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运用好网络新媒体技术,加强法学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组织专家学者辨析澄清模糊认识、阐释批驳错误观点;各研究会也要注重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意识形态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判断,引导社会思潮,唱响主旋律。要重视、加强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的传达学习机制、沟通联系机制、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对重点人员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和教育转化工作。要组织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深入细致地观察、了解我国国情和社会变革,理性认识和总结我国法治运行规律和成功经验,用中国的法治理论指引和推动中国的法治实践,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要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有益成果,但要明确借鉴的目的是为我所用,不能照搬照抄外国的东西,而丢掉自己的特色和根本。

  第二,密切关注实际需求,卓有成效服务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一个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学科,是经世致用、治国理政的学问;法学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实践中寻找和发现重大而紧迫的问题,继而形成切实管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成果和对策建议。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工作才是扎实有效的;我们的研究成果才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才会具有强大生命力。

  要为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提供理论指引。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更好治国理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以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法学法律工作者应当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广泛参与宪法修改、国家监察法制定、民法典编纂,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修改工作中的调研、课题研究、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为深化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才智;要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律师制度改革、公安和司法行政改革、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特别是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我国法治建设也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党对法治建设要有新的创新理论、新的重大部署。法学界要进一步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立足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全球治理变革,积极开展法学研究、阐释、论证等,推出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时代性的理论成果,为勾画“后小康社会”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

  要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上要通过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来解决。当代中国最为广泛深刻的社会变革、最为宏大独特的实践创新,为法学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不断提出崭新的课题。今年全球经济复苏迟缓、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在持续,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要解决的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越是经济社会面临复杂风险挑战,越要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和推进作用,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要紧紧围绕国家总体战略、特别是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部署,加强对国企国资改革、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创新的理论成果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法治更多地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要有更大作为,相关研究会要加大研究力度、集中联合攻关,加强对煽动分裂国家、编造政治谣言、暴力恐怖、邪教破坏等犯罪活动的法治研究,加强对网络安全、公共安全、依法治理、矛盾预防化解等方面的研究,为对外维护我国家主权、安全、发展权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法学是政治性、人民性、社会性很强的学科,始终要面对和回答站在什么阶级立场上、代表什么人的利益、为谁服务的问题。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实践创造,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理想,在人民群众的需求中寻找研究课题、提出解决方案。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是摆在当代中国人面前的现实难题,也是当代中国法学工作者无可回避的理论责任。真正的法学家,必定是热爱人民、贴近人民、服务人民的法学家;真正有生命力的法学研究,必定是以人为本、回应民声、求真务实的理论成果。要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高度,加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民生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更多地开展调查研究、实证分析,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方案,努力回应社会发展的法治需求,运用法治方式更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财产、健康、发展等权利保护的要求。我们在组织课题研究、论坛研讨、研究会年会、实地调研等活动中,也要积极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从法治的角度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难题,就是在为我们党争取民心、赢得民心。

  第三,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建设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法学会组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要紧紧围绕改革、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难题和“短板”,在破解难题、改进工作中推动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更好肩负起新形势下党赋予的职责使命。

  要加快全面推进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在人民团体建立党组是党章、党组工作条例的明确规定,也是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多年来,地方法学会党组建设囿于各种主观认识、客观条件上的限制进展缓慢,省级、副省级法学会中有近一半没有设立党组,市县级法学会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党组,成为法学会工作的“短板”。党组织不建立,没有组织依托,领导核心作用怎么发挥,政治引领工作谁来做,又如何确保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能够及时传达并在法学会系统得到坚决贯彻执行?对党组建设的必要性和职责定位等问题,始终要有清醒准确的认识。强力推进党组建设,将是我们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省级法学会力争全部建立党组。市、县级法学会党组年内绝大多数应当建立起来。这是难任务,也是硬指标。这项工作中,有的省份如河南、吉林等已经远远走在了全国前列,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各级法学会都要保持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汇报、沟通协调、加强指导、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强力督导,确保这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坚持理论研究与队伍建设并重推进研究会工作。研究会是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队伍是关键。研究队伍的政治立场、法治观点、思维方法、研究作风等,事关研究会的整体和长远发展。要改变研究会单纯搞理论研究的观念,一手抓专业研究、一手抓队伍建设,把团结凝聚广大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放在突出位置。对于思想上有问题、认识上有偏差的人,绕着走是不行的;也不能因为组织、人事关系不在我们这里,就袖手旁观或放任自流。研究会负责人、领导班子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履行好加强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全面掌握、及时汇报会员情况和思想动态,与中国法学会、会员所在单位等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思想教育引导转化工作。要继续吸纳实务部门政治上强、业务精通、有研究热情的领导干部(包括退休领导干部)更多地参与研究会工作,既有利于推进法学研究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也能在加强政治引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要重视青年法学家队伍的培养,多给青年人搭建崭露头角的舞台,多为青年人创造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丰富工作经验的机会。抓住了青年就抓住了未来,推动一大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理论骨干脱颖而出,我们的法治建设事业就充满了希望。要精心组织好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工作,发挥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政治导向、人格导向和学术导向作用。

  要从严从实抓好法学会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中央不久前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些都对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加强对法学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将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在从严治会、落实好巡视工作整改要求上,用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纪律,打造一支有较强“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的干部队伍。要抓好法学会机关和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广大干部增强党的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落实在各项工作中。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继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等,使“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会员、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去除“四化”,树立监督是对干部真正关心爱护的理念,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切实养成依法依纪依规办事的习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振作精神、奋发进取,改革创新、苦干实干,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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