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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呼和浩特召开

时间:2012-09-10   来源:  责任编辑:

  2012年8月2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环渤海区域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清林出席论坛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邢宝玉致辞,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喜德作论坛总结讲话。

  李清林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已成为七省市区法学会引领、带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拓展法学研究领域,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平台,成为聚合区域法学资源、推动合作研究的有效途径,为促进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论坛在上一届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讨“环渤海区域法治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广大专家学者紧密结合实际,潜心研究、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新的针对性应用性强的研究成果,对推动本区域社会管理创新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李清林指出,全国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经验,强调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社会公平公正。”全国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遵照讲话中提出的“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针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法治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研究,努力从政策法律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李清林指出,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开展法学研究,为区域法治与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今年4月,中国法学会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王乐泉同志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地方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广的优势,紧紧围绕社会管理领域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如何谋划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整体突破上作贡献,在如何谋划破解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难点问题上作贡献,在如何谋划推动出台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上作贡献,在如何谋划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上作贡献。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具有人才和智力优势,积极参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是各级法学会的职责所在。七省区市法学会要对此次区域论坛形成的成果作进一步梳理和提炼,以综述、专报、要报的形式及时报送中国法学会以及所在地的党委、人大和政府决策部门,力求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和法治实践中。

  李清林希望七省区市法学会能够认真总结前七届论坛的经验和不足,在继承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努力创新,在论坛主题、论文征集、研讨方式、成果转换、论坛机制等方面,有新的尝试和突破,用内容创新、方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论坛的提升,确保新一轮论坛办出新水平,办出新高度,登上新台阶!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是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由京、津、冀、晋、蒙、辽、鲁七省市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法治论坛。本界论坛共评选出获奖论文150篇,其中一等奖16篇,二等奖32篇,三等奖102篇。七省市区法学会和有关部门领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等120余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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