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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辽县法学会成立生态环保法治研究会

时间:2018-08-10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3日,吉林省东辽县法学会召开生态环保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辽源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齐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闫惠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赫岩,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奎林出席大会。生态环保专家学者、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代表,乡镇分管环保的领导共60人参加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39名理事和21名常务理事。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文鹏当选为研究会会长。

  闫惠敏在大会上讲话。她指出,县法学会生态环保法治研究会成立的宗旨和目的是通过深入研究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法律理论、制度和实践,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为公民形成良好的环境行为提供指引。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东辽的生态环保工作尽职尽责,用更加丰富的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保护绿水青山,保护美好家园。研究会要找准目标定位,明确研究会发展方向;要立足法学研究,推动理论创新;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研究会工作上新台阶。

  当选会长王文鹏作表态发言,就研究会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研究会运作、逐步实现研究会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等谈了意见。

  成立大会后,研究会召开了理事座谈会,参会人员立足县情,直面生态环境保护现实问题,对加强本县生态环保法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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